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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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检查常德市安全教育培训中心伍作君18973607705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是指隐藏的祸患,即隐藏不露、潜伏的危险性大的事情或灾害。或即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是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的组成■事故隐患的特征1.隐蔽性;2.危险性;3.突发性;4.因果性5.重复性6.意外性;7.特殊性;8.季节性。■事故隐患分类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一般事故隐患:(一)制度制订和执行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不完整;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完全签订到位;3.未完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实行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4.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整改落实不到位;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未达到相关规定标准;6.应急预案中车辆、人员、设备、资金等落实不到位;7.季节性安全管理工作未做专门部署;8.未实现有效的车辆、人员档案管理;9.对车辆、旅客或危险货物未投保相应的法定保险。(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1.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但未完全明确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和要求;2.安全管理机构网络不明确,相应人员落实未完全到位。•(三)人员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1.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持证率不符合规定要求;2.有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3.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岗位培训次数未达标;4.未对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实行有效监管,不能保证必要休息时间;5.未采取有效措施对运输违章和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理。•(四)车辆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1.未严格进行车辆维护和安全例检;2.未在有效日期内办理车辆技术等级鉴定及年度审验手续;3.未正常使用已安装的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对车辆行车过程动态监管力度不够;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未按照要求安装标志灯、标志牌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1.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2.未专门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虽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但未明确职责的;3.无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或虽设有安全管理人员岗位,但人员未持证上岗的;4.未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5.企业采取承包经营未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的;6.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检测不合格、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相应要求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参加营运的;7.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8.未按照站级标准要求实行行包安检、出站门检和车况门检的;9.违反规定运输国家禁运、限运物品的;10.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因素的。(一)实行机械化、自动化生产(二)设置安全装置(三)增强机械强度(四)保证电气安全可靠(五)按规定维护保养和检修机器设备(六)保持工作场所合理布局(七)配备个人防护用品■隐患治理基本方法■较普遍存在的事故隐患:(1)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13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人的直接原因。1、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操作错误。2、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设备。4、用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体存放不当。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8、有干扰和分散注意力的行为。9、忽视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或未能正确使用。10、不安全装束。11、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12、机器运转时维修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接触和处理错误等。(2)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有3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中物的主要直接原因。●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直接原因生产场地环境不良(4)管理上的缺陷主要有7类,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管理上的主要间接原因。技术和设计上缺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没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不健全。没有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或者不健全。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经费不落实。危险源危险源就是危险的根源。安全工程中所谓的危险源,是指各种事故发生的根源,即通常人们所说的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或称事故原因因素。危险源是指系统、过程或设备的可能造成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危险物质、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以及个人作业的不安全行为或组织管理失误等。因此,危险源可以是物、也可以是人。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触发因素(事故外因)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是指一旦触发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损失大小,或者说危险源可能释放的能量强度或危险物质量的大小。危险源的存在条件是指危险源所处的物理、化学状态和约束条件状态,例如物质的压力、温度、化学稳定性,盛装容器的坚固性,周围环境障碍物等情况。危险源的三要素:触发因素虽然不属于危险源的固有属性,但它是危险源转化为事故的外因,而且每一类型的危险源都有相应的敏感触发因素。如易燃易爆物质,热能是其敏感的触发因素;又如压力容器,压力升高是其敏感触发因素。因此,一定的危险源总是与相应的触发因素相关联。在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危险源转化为危险状态,继而转化为事故。危险源与事故隐患的关系危险源和隐患之间有内在联系,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比如说:老虎被关在铁笼子内,老虎是危险源,而如果铁笼坏了,坏了的铁笼就是隐患。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它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状态”,这种状态可在人或物上表现出来,如路面太滑、速度太快都是导致摔倒致伤的隐患;也可表现在管理的程序、内容或方式上,如检查不到位、制度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等。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但它的存在并非一定会发生事故,它仅是事故的载体,除非有人的误操作或不安全行为,形成事故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发生。一般来说,危险源可能存在事故隐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隐患,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一定要及时加以整改,否则随时都可能导致事故。事故隐患一定是危险源,而危险源不一定是事故隐患。危险源的分类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危险源很多,存在的形式也较复杂,这在辨识上给我们增加了难度。但我们可利用安全科学理论,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划分为以下两大类,危险源的分类给我们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带来方便。(1)根源危险源(第一类危险源)根源危险源在习惯上也称为第一类危险源。这类危险源是直接引起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根本原因,是能量、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的存在,这是发生事故的物理本质。这些能量的存在可以包括动能、势能、热能、电能、化学能、核能和机械能等。能量的载体可以是行驶的汽车、运转的机床、高空存放的物体、高压容器等。危险物质可以是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物质、自燃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等。这类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体,并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又由于这类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也称为固有型危险源。(2)状态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客观存在的能量、能量的载体以及危险物质,在正常情况下,这些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约束条件的限制,处于受到约束或受控的状态,所贮存的能量不能意外释放而不会发生事故。但当这些约束条件一旦遭到破坏或失效,能量及危险物质则处于失控状态,将导致事故的发生。这些可能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条件或限制措施的破坏或失效的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因素:①人的不安全行为;②物的不安全状态;③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例如作业人员的失误、系统故障、环境的恶化等。以上因素都可以造成第一类危险源所存在能量的意外释放,从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发生。这类危险源是系统从安全状态向危险状态转化的必要条件,是系统能量意外释放的触发原因,有时也将第二类危险源称为触发型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一般是指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即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这种行为往往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序号不安全行为的原因管理措施1执行能力差教育、训练2人的失误提示、指导3无章可循建立、完善4有章不循监督、惩罚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主要表现及原因①想做好,做不好。②能做好,没做好。素导致的疏忽、失误。③能做好,不好好做。理、凑兴心理下的明知故犯。2)物的不安全状态在安全工作中涉及物的因素问题时,可以概括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机械设备、物质等明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状态。例如没有防护装置的传动齿轮、裸露的带电体等。在我国的安全管理实践中,往往把物的不安全状态称作隐患。物的故障(或失效)是指机械设备、装置、元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的功能的现象。从安全功能的角度,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物的故障。物的故障可能是固有的,由于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也可能由于维修、使用不当,或磨损、腐蚀、老化等原因造成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可能直接使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失效而发生事故。有时一种物的故障可能导致另一种物的故障,最终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物的因素问题有时会诱发人的因素问题;人的因素问题有时会造成物的因素问题,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导致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原因1.设计不规范2.施工、安装质量不合格3.物资采购不符合要求4.日常巡检、保养、维护不够5.检修质量不严6.生产运行过程的磨损、老化、疲劳等。3)环境因素环境因素主要指系统运行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照明、粉尘、通风换气、噪声和振动等物理环境,以及企业和社会的软环境。不良的物理环境会引起物的因素问题或人的因素问题。例如,潮湿的环境会加速金属腐蚀而降低结构或容器的强度;工作场所强烈的噪声影响人的情绪,分散人的注意力而发生人失误。企业的管理制度、人际关系或社会环境影响人的心理,可能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为失误。危险源及隐患的辨识方法辨识危险源及隐患的方法很多,许多系统安全分析、评价方法,都可用来进行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选用哪种方法要根据分析对象的性质、特点、寿命的不同阶段和分析人员的知识、经验和习惯来定。常用的危险、危害因素(危险源及隐患)辨识方法大致可分为直观经验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两大类。(1)直观经验法适用于有可供参考的先例、有以往经验可以借鉴的危险辨识过程,不能应用在没有可供参考先例的新系统中。直观经验法又可分为对照、经验法和类比方法。1)对照、经验法对照、经验法是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对象危险性和危害性的方法。对照、经验法是辨识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辨识人员的知识、经验和占有资料的限制,可能出现遗漏。为弥补个人判断的不足,常采取专家会议的方式来相互启发、交换意见、集思广益,使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更加细致、具体。对照事先编制的检查表辨识危险、危害因素,可弥补知识、经验不足的缺陷,具有方便、实用、不易遗漏的优点,但须有事先编制的、适用的检查表。2)类比方法类比方法利用相同或相似系统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职业安全卫生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评价对象的危险、危害因素。多用于危害因素和作业条件危险因素的辨识过程。(2)系统安全分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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