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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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检测设备控制程序SY/QEO-CX14-20161目的为控制影响产品质量的检测设备的精密度、稳定度、准确度,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结果的准确可靠。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检测设备的使用、校准和维修。3相关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3.2《记录控制程序》4术语4.1采用GB/T50430、GB/T19001、GB/T24001和GB/T28001标准的定义,以及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定义。4.2校准:对用于施工项目及过程测量的设备进行调校,使之符合使用要求的过程。4.3校验:对实体的一个或多个实物进行特定的诸如检查、测量、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合格所进行的活动。5职责5.1技术质检安全科:负责检测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和定期送检。5.2项目部:负责负责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6程序6.1配置管理6.1.1配置检测设备由使用单位根据需要购置,报工程科批准。6.1.2所购买检测设备的厂家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要有产品合格证。6.1.3新购买的检测设备应由技术质检安全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证,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人员予以退货。6.2入库管理6.2.1检测设备入库前由计量管理人员负责送到国家法定部门进行校准或邀请前来校准,并将校准合格的设备登记。6.2.2设备经校准合格,由技术质检安全科保管全部资料。6.3使用管理6.3.1使用的检测设备,必须在校准有效期内,处于合格状态。6.4.2设备使用单位及使用人员应保证该设备检验、测量和试验要求的环境条件。6.4.3检测设备在使用中出现失准,计量管理人员要立即下令停止使用,贴上“禁用”标识。6.4.4由操作人员对失准状态下生产和检验的产品进行回溯检验,直到其准确度得到确认为止。6.4.5失准的检测设备中能修复的,由计量管理人员送修,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修复的实施报废。6.4.6技术质检安全科负责检测设备的标识。6.5校准6.5.1检测设备的校准由工程科管理,证书保存在工程科。校准检验应包括对其设备、型号、标识、地点、校准周期、校准方法、验收准则以及发现问题采取的措施。6.5.2属于强制校准的检测设备,执行国家规定的校准周期。6.5.3检测设备除按6.5.2条规定进行校准外,在下述有可能影响准确度时,还必须校准:a、使用中出现失准时;b、经搬运、转移或重新安装后;c、经过修理后;d、经封存再启封使用的。6.5.4对国家无校准规程的检测设备,使用单位应编制校准规程,由总工程师审核,或到国家认可的机构进行定期比对、校准。6.5.5检测设备应带有表明其校准状态的合适的标识。6.5.6校准情况记入检测设备登记台帐。6.6封存暂时不使用的设备或出现故障暂时不能修复的设备,由技术质检安全科实施封存并贴上“封存”标识。6.7报废处理检测设备的报废由技术质检安全科批准。7记录序号记录代码记录名称相关部门保存期1SYJL-33检测设备一览表技术质检安全科/项目部三年7.7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技术质检安全科和项目部分类建立并保持控制不可容许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运行控制程序及支持性文件,确保与不可容许风险及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工程施工或服务得到有效控制,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实现,以及对相关方施加相应的影响。技术质检安全科负责管理本要素,其他部门配合,项目部负责实施。综合科具体负责总部办公、行政方面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公司在《采购和分包控制程序》中对购买、租赁和使用物资、设备等进行明确规定,指导物资、设备的采购、运输、使用方面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项目部负责实施。公司应在采购/分包合同中将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传递至供应商/分包方。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向供应商/分包方传达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公司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中的相关内容以及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对常见不可容许风险的控制措施有明确规定,各部门/项目部在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时,应严格执行。对于工作场所、过程、设备、机械、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所采用的方案/措施,应充分考虑与人的能力相适应,以便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对辨识和评价出的风险给予消除或降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充分考虑。各部门/项目部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和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支持性文件,同时也应在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环境管理方案中对相关的作业活动予以规定,或制定专项的管理或操作规程,以规范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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