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阳光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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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峪口小学阳光招生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方山县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和均衡编班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切实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二、基本原则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免费入学原则,根据“就近免试入学、划学区招生”要求,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条件和依据;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与入学相关的学科文化知识笔试和面试,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项费用。2、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2017年秋季首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切实推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政策,确保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3、坚持控制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的班额,我校为实施小班化试点的学校,班额控制在45人以左右.三、特殊群体入学(一)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我校坚持履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做好本区域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收入学工作。(二)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入学的问题。峪口小学协同当地政府采取措施,关心支持本区内适龄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督促其按时入学,接受教育。四、招生办法我校于8月1日进行报名预登记,8月10日前完成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无异议后将录取名单报当地教育局备案。8月底发入学通知书,并于9月5日前完成方山县中小学电子学籍注册工作。(一)招生范围峪口村石板梁村安上村(二)报名要求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2、适龄儿童在家长的陪同下,持户口簿、免疫接种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入学登记卡去学区小学预报名。各小学按学区进行调查、登记、审核,并张榜公布学区新生登记名单,一周内如有异议,由所在小学组织调查,及时纠正。四、招生程序(一)报名登记1、具有本地户口的适龄儿童,在8月1日至8月10日到峪口小学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1)现常住地户口簿。(2)儿童预防接种证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如需在本校入学的,须同时具备一下两个条件:(1)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情况(2)父母在本地有合法稳定工作。(二)录取办法峪口小学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招生时原则上按以下顺序进行招生报名登记(在生源超额的情况下,以户籍证件取得时间的先后为序安排就近入学):适龄儿童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将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录取办法,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执行。我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附近就读。五、工作要求(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增强工作的操作性,制定的工作方案一定要细致清楚,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坚持政策的连续性,按照《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教育部门关于招生入学的政策进行;提高纪律约束性,学校在规定时间核准招收学生人数和学生准确信息,坚决杜绝私自接收学生造成入籍分离或者一人双籍现象。(二)严格建立新生学籍学校按照省、市要求,及时为新生办理注册手续,为确保学生信息在采集录入过程中准确无误,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将全校系统采集的数据指标下发给学生和家长再次签字确认。(三)坚决加强控辍保学义务教育学校要将控辍保学作为学校工作的底线要求来抓,学校要实施民主教育,教师要实施爱心教学,保证每位适龄儿童进的来,留得住,学得好,完成义务教育学业,学校对开学不到校的学生要制定措施,进行家访,动员返校,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四)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招生工作,成立由任校长组长、分管校长曹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查招生工作。具体名单如下:组长:任雨成18635889341副组长:曹爱林15035860011组员:韩念村13835858662韩玉平13834356708在8月15日前向教育局上报2017年招生工作小结。新生报名预登记地点:峪口小学教务处报名咨询电话:15035860011(曹老师)峪口小学2017年7月15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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