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1—国陕西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促进图书资料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图书资料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制定本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二条适用范围:在陕西省内各图书、情报、资料机构(部门)直接从事图书资料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和研究馆员。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第五条具有符合所任职级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颁发证书的相应学历。第六条能履行本岗位职责,综合考核达到相应级别专业技国—2—国术职务规定的标准。第七条职称外语(古汉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参加相关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第八条在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两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两年申报。第三章任职条件第九条管理员(一)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考核合格。(二)学识能力要求初步掌握图书、资料等业务的基础知识、工作方法和技能,能承担图书采访、编目、文献检索、文献管理、文献借阅等业务辅助性工作。(三)业绩要求1.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2.综合考核称职。第十条助理馆员(一)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国—3—国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考核合格;大学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考核合格,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满4年。(二)学识能力要求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具有一定工作能力,能担任文献采选、文献编目、读者服务与导读咨询、文献研究等业务助手工作。(三)业绩要求1.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2.综合考核称职。第十一条馆员(一)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满2年;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班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3年;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4年;县级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中专毕业者,担任助理馆员满6年。(二)学识能力要求系统掌握图书资料或其它某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与图书资料工作直接相关的业务,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国—4—国(三)业绩及成果要求1.任现职期间担任文献采访、分类与主题标引、读者服务、参考咨询、信息分析研究、专题数据库建设等业务工作达到本单位规定的任务要求。2.发表本专业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在公开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3.综合考核优秀。第十二条副研究馆员(一)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获博士学位,担任馆员满2年;获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馆员满5年;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二)专业学识要求1.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系统掌握图书馆学、情报学或其它某学科的理论知识并有较深的研究;能胜任较高难度的文献研究、课题研究与咨询工作;能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解决较重大的业务问题;能主持和指导馆员以下人员的业务进修。2.在本系统、本地区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学术影响。(三)业务能力与业绩要求1.作为骨干参与图书馆或图书情报资料机构不少于一个重要业务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和研制,并作为骨干攻克重要业务技术难题。国—5—国2.作为骨干参与制定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及业务工作标准、规范、规章、管理制度,其中不少于一项付诸实施后效果良好。3.结合工作实际,向本单位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一篇有独到见解的业务研究(技术)报告(独著或第一作者,3000字左右),对实际工作有较好的参考应用价值,并有本单位领导或相关部门签署意见。4.综合考核优秀。(四)学术成果要求任现职期间取得下列学术成果之一:1.独自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2.独自或作为第一作者编撰并正式出版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3.独自或作为第一作者编撰并正式出版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文献整理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4.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刊物正刊发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论文不少于6篇,其中包括2篇提交同行专家鉴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代表作。代表作须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并系个人独自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每篇均不少于4000字;在县级以下(含县级)图书馆、资料室直接从事图书资料工作满18年并符合本条(一)至(三)项规定的人员,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代表作1篇。论文和代表作的发表要求同上。国—6—国5.作为参与完成人(署名者)获国家级科研、教学成果奖1项;6.作为参与完成人(署名者)获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获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2名)获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奖二等奖;7.作为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2项。第十三条研究馆员(一)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担任副研究馆员满5年。(二)专业学识要求1.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图书馆学、情报学或其它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并取得了突出的成果,能胜任高难度的文献研究、课题研究与咨询工作,能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解决所在单位重大业务问题,能指导和主持副研究馆员以下人员的业务进修。2.在省内图书馆界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和专业威望。(三)业务能力与业绩要求1.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市级及以上图书馆或图书情报资料机构不少于两个重要业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和研制,包括项目的立项论证、结构设计、编写、实施等,并在完成应用中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2.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制定市级及以上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国—7—国划及业务工作标准、规范、规章、管理制度,其中不少于两项付诸实施后效果显著。3.结合工作实际,向本单位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不少于一篇有独到见解的研究(技术)报告(独著或第一作者,4000字左右),对实际工作有重要的参考应用价值,并有本单位领导或相关部门签署意见。4.综合考核优秀。(四)学术成果要求任现职期间取得下列学术成果之一:1.独自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著2部,本人撰写部分每部不少于5万字。并有相关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2.独自或作为第一作者编撰并正式出版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材2部,本人撰写部分每部不少于10万字。并有相关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3.独自或作为第一作者编撰并正式出版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文献整理著作2部,本人撰写部分每部不少于15万字。并有相关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4.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刊物正刊发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论文不少于8篇,其中包括3篇提交同行专家鉴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代表作。代表作须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并系个人独自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每篇均不少于5000字;国—8—国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获国家级科研、教学成果奖1项,并有相关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获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并有相关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7.作为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并有相关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第四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晋升条件第十四条从事图书资料专业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履职年限,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可以申请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晋升只在副研究馆员和研究馆员中进行,其基本条件、专业学识要求、业务能力与业绩要求和正常晋升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相同。破格申报只限破学历或任职年限其中一项。不可越级晋升。(一)任职年限破格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任现职满3年。(二)学历破格1.副研究馆员:具有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担任馆员满8年;具有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担任馆员满10年。国—9—国2.研究馆员:具有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担任副研究馆员满8年。第十五条学术成果要求(一)副研究馆员任现职期间取得下列学术成果之一:1.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刊物正刊发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论文不少于10篇,其中包括4篇提交同行专家鉴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代表作。代表作须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并系个人独自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每篇均不少于5000字;2.提交其他学术成果的,达到正常晋升研究馆员的学术成果要求第十三条第(四)项之1、2、3、5、6、7其中任一。(二)研究馆员任现职期间取得下列学术成果之一:1.独自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著3部,本人撰写部分每部不少于10万字。并有相关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不少于2篇;2.独自或作为第一作者编撰并正式出版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教材3部,本人撰写部分每部不少于15万字。并有相关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不少于2篇;3.独自或作为第一作者编撰并正式出版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文献整理著作3部,本人撰写部分每部不少于20万字。并有相关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不少于2篇;国—10—国4.独自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并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刊物正刊发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论文不少于10篇,其中包括3篇提交同行专家鉴定为优秀或良好(其中优秀不少于2篇)的代表作。代表作须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并系个人独自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每篇均不少于5000字;5.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被授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并有相关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不少于2篇;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国家级科研、教学成果奖1项。并有相关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不少于2篇;7.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并均有相关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不少于2篇。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若干词语解释(一)馆员发表论文:指在报刊(包括公开、内部)发表以及参加省级及其以上学术研讨会并获论文证书的学术论文。(二)综合考核为优秀:指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优秀,其中优秀不少于一次。国—11—国(三)副研究馆员与研究馆员1.专著:指学术性的研究论述著作。不包括注释读本、资料汇集、普及读物、情况介绍、文艺作品等。2.教材:指用于图书馆学、情报学教学及培训的文献分类、文献编目、文献检索、读者工作、参考咨询、古籍整理等专业教材。3.文献整理:指古籍及近代文献注释、校勘、评介、今译等著作。其中“本人撰写部分字数”指除去文献原文字数后本人实际执笔撰写的字数。4.正式出版:指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同时在中国ISBN中心注册的出版机构出版并配发中国标准书号(ISBN)的图书。5.公开刊物:指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并配发国内统一刊号(CN)的连续出版物。6.正刊:指按其规定刊期(月刊、双月刊、季刊等)正常出版的期刊。7.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定期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收录的刊物,且所发表论文应与所述核心期刊目录当年版本相符合。8.国家级科研、教学成果奖:指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以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奖:指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国—12—国教学成果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