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部与相关科室及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目的组建联席会议是为了协调好护理部门、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提供交流平台,使信息畅通,对医院涉及护理与其他部门之间问题共同商议、决策、实施。二、联席会议组建由分管护理的院领导专门负责,护理部牵头组织召开。负责人:分管护理副院长成员:护理部、人力资源部、院办、工会、财务科、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科、工程部以及临床科室、门诊、供应室、医技科室负责人、护士长。三、联席会议职责(一)在院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贯彻执行《护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全院护理工作。(二)研究讨论护理工作计划和有关护理工作的决策:针对护理工作中的各环节,结合实际工作,审议护理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三)组织对各科室贯彻执行护理工作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存在问题定期分析、反馈、研究持续改进措施。(四)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保持信息通报渠道畅通,定期通报护理工作开展状况,共同解决存在的共性问题。四、联席会议要求(一)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护理部负责人负责召集,问题涉及到的联席会议成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二)联席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由护理部拟定并请示负责人后通知参会人员。(三)护理部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并抓好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必须按时参会,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负责人请假并安排适合人员代替参加。五、联席会议内容(一)通报:各成员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护理质量、安全持续改进情况等。(二)议题:需要医院或其他委员会、其他部门协助支持的工作,会前由护理部拟定,在会议上宣布;征求其他部门意见,部署、协调相关工作。(三)总结:护理工作情况、质量持续改进情况。(四)互动:针对医院护理工作中的重大、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商议解决方案;各成员提出医院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意见,共同协商、改进。涉及重大事项或部门之间协调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按程序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不能延误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