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矿区严格按照省、市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河长办的安排部署,通过摸家底、建机制、强保障、抓治污、严考核等措施,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任务落实,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河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现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河流基本情况我辖区河长制责任范围内主要河流有10条,总长度约42.1公里,其中列入市级河流是桃河(7.3公里)、蒙村河(6.9公里)、洪城河(2.5公里);区级河流是小南沟河(4.3公里)、马家坡河(7.4公里)、平坦河(3.1公里)、官沟河(5.6公里,2018年12月份列入河长制);街道级河流为大南沟河(1.5公里)、简子沟(2.1公里)、李家湾河(1.4公里),以上河流均属于季节性河流。总体来看,辖区河流面积虽然相对较小,但主要分布在居民住宅区,特别是蒙村河、洪城河、简子沟,沿岸是住宅小区,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大。二、工作推进情况(一)建立三级河长制责任体系21.出台方案,迅速推开河长制各项任务。2017年6月30日出台了《阳泉市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详细安排部署了包括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等9项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了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高了河流综合治理的计划性和针对性,为河流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使河长制工作全面顺利推开。2.明确责任,实现三级河长全覆盖。由区委书记张志先、区长张立强担任总河长,分管防汛工作的副区长何勇担任副总河长;今年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对部分区级、街道级河长及河警长进行调整,区长及六位副区长分别担任桃河、蒙村河、洪城河、小南沟河、马家坡河、官沟河及平坦河的区级河长,阳煤集团副总经理王付云担任蒙村河的区级副河长;明确了街道级河长15名(包括总河长和副总河长),企业河长2名,社区(村)级河长27名,河警长5名。各级河长、河段长是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责任主体,实行河长负责制。3.组建机构,理顺河长制工作落实机制。成立矿区河长制办公室,由区级副总河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第一副组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住建局局长分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处,设在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水务股,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推进河长制日常工作,落实河长确3定的事项,拟订河流管理保护制度及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追加工作经费,保障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二)建立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1.建立制度,推进河长制工作规范管理。2017年9月底制定出台了矿区河长制区级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工作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2018年4月初又进一步制定了巡查工作制度、办公室公文处理制度、联络员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规则等“四项制度”。2.制定规划,提高河流综合治理的计划性和针对性。积极深入推进河长制“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工作,编制完成了辖区区级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了“一河一档”数据库,以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分年度明确了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河流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积极推进重点工作1.抓好河长公示牌设置更换工作。在辖区主要河流设置河长公示牌16块,其中区级河长公示牌5块、街道级河长公示牌11块,公示牌上详细公布流域图、河流名称,河段范围,河流长度、三级河长及河警长的姓名职务,河长职责,管护目标和联系方式,设立监督电话、邮箱。今年因人事变动,下一步将更新公示牌的内容,并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对村级河长公示牌制作(12块)进行招标,预计六月底完成三级河长公示牌设置、更新工作,全面4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2.认真开展现有入河排污口排查登记工作。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管,认真履行区域水污染防治责任,开展“控源头、保清流”专项行动,加强河道保护管理,组织环保、住建、街道等部门于2017年底集中开展并完成了全区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专项调查摸底登记工作。截至目前,我辖区范围内合法合规,并经水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无。3.落实各级河长巡查责任。按照河长巡查工作制度要求(区级河长每年巡河、听取汇报不少于6次;街道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社区(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各级河长认真履行监管巡查职责,坚持按频次巡查责任河段,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四乱”问题以及影响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安全的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并形成巡查登记台账。2018年全年区级河长巡河14次,街道级河长巡河109次,社区/村级河长巡河1242次;区级河长办督办巡河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计33起,督促整改完成31起,未整改的2起(洪城河电石厂桥段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官沟河3处入河排污口);受理群众举报问题共计8件,完成整改8件。今年截至目前,各级河长巡河发现河道“四乱”问题20起,督办整治销号10起,受理群众举报问题共计1件。4.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在2018年7月全区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岁末年初时开展了春季河道清洁工作,5河道整治效果不太理想。结合我区河道实际情况,3月底再次开展了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对辖区已设立了河长的十条河流再次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清理整治。在原先“清四乱”专项行动基础数据上再次摸排,重新建档,结合创卫要求(达到“河道、湖泊等水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完好;无直排污水现象”标准),遵循边摸底边整治原则,进行彻底大清理。截至现在,已对桃河赛鱼段、蒙村河半坡段、李家湾河、小南沟河、简子沟河公寓段和东窑房社区段、官沟河、大南沟河等河道内的垃圾进行了清理清运,对李家湾河护坝新建、大南沟河护坝加固,治理费用约210万元。整治过程中难度大的为官沟河、蒙村河、洪城河、简子沟河等部分河段的黑臭水体(未接入污水管网系统),小南沟河有2处蓬河违建(其中一处排污严重),蒙村河蓬河楼上部分商铺、住户私设排污管道将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内。接下来,将对剩余的和新发现的“四乱”问题进行清理(目前正在对马家坡河做前期规划、设计、预算、立项等有关手续,下一步结合乡村振兴和神堂沟田园合体,对马家坡河进行全面治理、整治),并加大力度,对标各项整治内容,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列出清单,依法依规,从严打击,并实施信息旬报制度,区河长办视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进行全区通报,确保在2019年7月前完成“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集中整治,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工作目标。65.黑臭水体治理。2018年度我区涉及到黑臭水体验收项目共有3个,均属于轻度黑臭水体,编制了整治黑臭水体方案3个,分别为《阳泉市桃河矿区段黑臭水体整治方案》《阳泉市洪城河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和《阳泉市蒙村河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同时公布了名称、责任人、达标期限。桃河污水主管网已基本建成,桃河内污水已全部收入污水管道内,污水无序排放问题已基本解决,达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要求,已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针对蒙村河、洪城河沿线单位、住宅区污水接入问题,我区已通过组织实施独立工矿区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进行整改,目前,蒙村河半坡段、洪城河矿区段、平坦河、李家湾河河道排水支管网建设工程已全部完工,处于工程验收,黑臭水体销号检查阶段。今年,区河长办又组织开展对辖区所有河流及其支流、沟渠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再排查再核查再整治,针对发现的入河排污口和黑臭水体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实现入河排污口、黑臭水体动态管理、规范管理,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改善我区水环境。6.推进智慧河长制,实现信息共享。在我区积极推进智慧河长制、河道监控管理及水政监察与水务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工作,对重点河流进行监控,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实现省、市、区、街道、社区(村)四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同级部门数据对7接,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河道管理保护,提升涉水事务的综合统筹能力和行政管理效率,在河道管理保护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三、亮点工作我区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认真结合矿区实际,坚持做到因地制宜。一是加强企地共建。推进驻地联合,与阳煤集团共同管理治理蒙村河,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统筹推进河长制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河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研究,同部署,部分河道河段基本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河长制”任务。以改善水环境为目标,加强河道治理,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整治活动,河道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四是严格落实工作验收考核制度。区河长办每年年底对5个街道及阳煤集团的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同时也接受市河长办对我区河长制工作的考核验收。通过双向工作考核验收,进一步促进了工作开展。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一)宣传教育作用不明显。截至目前,我区下大力气组织沿河各社区(村)对沿河居(村)民、商铺进行宣传教育,但效果不理想,居民、商铺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弃渣、私设入河排污管道等行为时有发生。下一步,将研究制定行政措施加以规范,同时提高违规行为曝光力度,疏堵结合“控源头”。通过8制作河长制工作宣传标语、增设防护网、悬挂警示牌等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广大群众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共同维护健康整洁河道环境。(二)河长制工作经费及河道日常保洁、管护经费未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河长制日常工作投资较大,需要稳定的资金来治理管护,尤其是河道管理投入的人力物力较多、治理难度较大,河道环境卫生情况易反复,资金落实有一定难度造成工作滞后。下一步,将河长制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以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三)队伍建设有待提高。在“河长制”工作中,发现问题易,抓整改难,靠河长办工作处、街道现有的力量无法完成,一是职能不配套,二是工作力量跟不上。下一步,增加职数,加派工作人员,减少一身兼数职的现象,解决人员工作效率问题,同时需要各职能部门相互紧密配合,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快速解决发现的问题。(四)联动机制执行力度仍需加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部分成员单位对推行河长制工作认识不到位,未完全履职。下一步,完善联动机制,深化企地共建,政企联合,各部门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河长制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共驻共建、共享共赢。(五)河道治理问题易反复。蒙村河和洪城河跨河建有多座住宅楼,蓬河河道内有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现象,且污水产量大,治理时间长,易反复。下一步,强化联防联治,宣传9发动广大群众参与进来,引导热心群众争做河段义务监督员,形成社会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巡河、护河、爱河氛围,合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六)河道治理处罚力度弱。在河长制工作期间,河道内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问题治理后还时常反复,宣传教育也起不到很好的效果,监管处罚力度弱,群众维护责任不强烈。下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制度“真落地”、责任“真落实”,切实担负起保障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的责任,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的严格追究责任。阳泉市矿区河长制办公室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