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促进跨越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新政效能考评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和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加强效能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动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打造一支具备“新疆效率”和“伊犁速度”的党员干部队伍,确保市委十一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经市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促进跨越发展”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创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转变工作作风和强化服务意识为切入点,转变职能,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使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元在履行职责和为民服务上有新的作为,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上有新的转变,不断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推进伊宁市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二、具体安排“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促进跨越发展”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8日—4月7日)学习动员阶段重点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动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增强推进伊宁市跨越发展的紧迫感,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任务。(一)动员部署、各乡(镇)场、街道、各单位、各部门要召开动员会,广泛开展改进机关作风和加强效能建设活动宣传,对工作人员进行动员教育。要根据全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活动亲自进行动员部署。责任单位:全市各单位(二)强化学习。各单位要采取解思想座谈会、作风建设专题讨论会、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州党委书记李湘林在自治州领导干部“转变作风、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专题培训班上的讲话,州党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宁平在伊宁市“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跨越发展”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等相关内容,《伊犁州关于健全责任体系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开展以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为主题的学习,加强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的培训,努力解决机关干部存在的“懒、散、拖、贪、推”等不良风气,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全局意识、开拓意识、创新意识,推进机关作风转变。责任单位:全市各单位(三)集中培训。一是各乡镇、街道、市直党(工)委负责对所辖党员干部开展培训;二是将“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促进跨越发展”活动作为今年党员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之一,举办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培训班;三是将作风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规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市直党(工)委,组织部、党校(四)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伊宁市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扩大群众对此次活动的知晓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与监督。一是由宣传部负责通过广播、报纸、网络、公交车载TV、户外电子屏幕宣传效能建设工作;二是由广电局负责通过电视开展宣传;三是由政府办负责在伊宁政务网首页滚动播出效能建设宣传标语;四是全市各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本单位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宣传部、广电局、政府办第二阶段(4月8日—8月7日)自查整改阶段认真查找、分析本单位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的思想认识问题,切实转变党员的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部关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伊宁市各项事业提速增效。(一)广泛开展群众评议。从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抓起,强化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广泛开展伊宁市直部门关键岗位和工作人员作风效能评议活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开展作风效能评议,重点组织服务管理对象围绕各部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从政等方面进行评议,处理一批评议结果差的单位和人员,评议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将处理单位纳入下一季度评议范围。组织季度作风效能评议排名后三位的单位领导、科室负责人召开作风整改承诺评议会,面对面向管理服务对象汇报整改情况,做出承诺,并随机接受群众质询,参会人员现场测评。责任单位:纪检委、组织部、统计局、各部门、各单位(二)深入查找整改问题。采取多种方式深入查找本单位在思想观念、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季度市直部门关键岗位和工作人员作风效能评议结果,深入查找本单位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纪委监察局、组织、人事、检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信访协调联动,定期沟通,中东从干部考察、民主评议、信访投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渠道查找市直部门及关键岗位人员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责任单位:政府办、宣传部、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事局、检察院、审计局、效能办、重点职能部门(三)开辟谏言监督渠道。在“伊宁政务”网和“绿河谷”网站开展伊宁市关键岗位和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卷调查,集中开设“伊宁作风”论坛,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伊宁市各部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对网民反映问题较集中的单位列为下一季度作风效能评议的重点评议单位。对“伊广行风热线”栏目中群众反映的市直部门的作风问题,进行督查督办。责任单位:宣传部、政府办、纠风办、效能办(四)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围绕提高工作效能、转变作风,举办作风建设有奖征文活动,面向全市各单位、社会群众广泛征集作风建设优秀文章,刊登在伊犁日报、伊宁政务网、伊宁党建网等各类宣传媒体上。举办各类文体比赛,通过比赛弘扬团结、拼搏精神,体现新时期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和精神面貌。通过网络投票与作风效能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星级服务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奉献社会、服务群众、群众满意率高的工作人员,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作风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宣传部、文体局、机关工委、工会、效能办(五)暗访督查曝光典型。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效能监督员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暗访,对伊宁市重点职能部门、窗口单位的工作作风进行暗访督查,制作专题录像片,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观看,严肃处理存在为题的工作人员,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宣传部、广电局、效能办、纠风办、人大办、政协办(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实施项目,严格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积极开展网上审批。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梳理,精简内部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从根本上解决审批环节过多,办事程序复杂等问题,努力打造办事态度好、环节少、节奏快、水平高、成本低的投资环境。(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城市建设、工业经济等重点工作,市委、政府分管城建、经济、政法工作的领导,通过作坊、约谈重点企业和群众代表,征求对市直部门及关键岗位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企业发展及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重点只能部门(八)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及市委、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行办事制度公开、热点问题公开、执法过程公开和决策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加强对政务公开的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强化考核力度。责任单位:政府办、纠风办第三阶段(8月8日—9月7日)总结考评阶段对“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促进跨越发展”活动进行总结考评。检验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此次活动的经验和成效,深化作风效能建设。(一)考核评议。结合季度市直部门关键岗位和工作人员作风效能评议活动开展总结评议。对在各层次评议结果“好”票率不达标的单位、科室、工作人员按照《2011年伊宁市“作风建设年”评议实施意见》予以责任追究。评议结果与各单位绩效考评、政风行风评议、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作为各单位及工作人员综合考核奖惩的依据。责任单位:纪检委、组织部、人事局、各部门、各单位(二)完善机制。各单位认真总结分析开展此次活动的经验和成效,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和完善效能建设工作制度,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形成抓作风、促发展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全市各单位(三)总结提高。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活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大力宣传和交流加强作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以此次活动的成效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效能。责任单位:全市各单位三、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纳入重要日程,单位一把手作为此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统筹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完成各阶段的活动任务,切实做到开展活动与推动工作相互促进,尤其要与贯彻落实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富有成效。(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结合实际,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作风整顿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查摆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研究,对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嫌弃整改到位。(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纪检委、组织部要加大对各单位开展活动的督查,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帮助各单位查找问题,完善制度,把各个阶段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确保此次活动切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