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中国和主要发达国家中央银行制度比较编委:金融101第一组•1.如何理解央行的独立性?人民银行的独立性表现在哪些方面?•2.为什么要加强或保持央行独立性?•3.近些年,人民银行正在进行怎样的变化?为什么会这样?明确概念:中央银行独立性•“中央银行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表现:央行↔政府•1、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2、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独立性的具体体现:•1、组织机构和人事的独立性。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组织机构的设立,主管人员的提名和任免是否由行政机关或政府部门决定。2、制定和执行政策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自主程度。•3、经济的独立性。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的财政的独立性,即其是否依赖于政府的拨款和财政的支持。•4、业务的独立性。主要指中央银行是否可以自主决定其业务的实施,办理业务时否受政府机关的干预•1、权力方面:中央银行本身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的主要成员一般由政府任命,由王室任命的仅有英国和瑞典。一般来说,独立性较大的央行理事会,政府不另派人员参加,如英国、美国、德国、格兰和瑞典等,在这里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代理人,直接对国会负责。独立性不大的央行理事会,如法国、日本、意大利和加拿大等国,政府还要派代表参加。这些国家的中央银行多半是听命财政部,尤其是意大利,近似于隶属财政部。•2、政策方面: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还表现在制定政策的方面。除了美国、德国中央银行独立性大、有权制定货币政策外,其他中央银行处于政策参谋咨询地位,帮助政府制定货币政策,提供情报与建议,参与讨论并予以贯彻执行。在政府与中央银行意见不一致时,政府对中央银行有权干预。如法国和意大利,若中央银行与政府意见不一致;还需要重新进行讨论,另行提出意见。不过各国中央银行应力求与政府(特别是财政部)保持密切合作,因为国家的经济政策(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不可分割的。过分的强调独立性,容易与政府关系不协调。但丧失独立性,又会使政府过多的通过央行“印钱”,造成过度财政发行。央行独立性模式:•1、美国模式:中央银行直接对国会负责,较强的独立性。美国1913年《联邦储备法》建立的联邦储备系统行使制定货币政策和实施金融监管的双重职能。美联储(FED)实际拥有不受国会约束的自由裁量权,成为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第四部门•2、英国模式:中央银行名义上隶属财政部,相对独立性。尽管法律上英格兰银行隶属于财政部,但实践中财政部一般尊重英格兰银行的决定,英格兰银行也主动寻求财政部支持而相互配合。1997年格兰银行事实上的独立地位向第一种模式转化。央行独立性模式:央行独立性模式:•3、日本模式:中央银行隶属财政部,独立性较小。大藏大臣对日本银行享有业务指令权、监督命令权、官员任命权以及具体业务操作监督权,但是1998年4月日本国会通过了修正《日本银行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实现向第一种模式转化。央行独立性模式:•4、中国模式:中央银行隶属于政府,与财政部并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欧洲央行•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很大程度是站在整个欧盟的角度上,它必须要在欧盟的框架里运作。欧洲中央银行的主要目标是保持物价稳定。欧洲中央银行由总行和11个成员国中银行组成,成员国中央银行还要监督欧洲中央银行总行的预算和人事,但是他们的预算却对欧洲中央银行独立。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表现:•1、货币政策自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不受其他任何部门、地方的干涉”。•2、相对于财政部的独立性:这是衡量各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一个具体标志。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行政关系上,人民银行与财政部不存在隶属关系,这在组织上保证了人民银行对财政部的独立地位。②资金关系上,《人行法》第27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这样从法律上基本割断了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的直接融资关系。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表现:•3、相对于政府其他部委的独立性:《人行法》规定:一是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提供贷款或担保;二是通过组建政策性银行划清政策性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关系,堵住了中央银行提供基础货币与政策性贷款的路子,堵住了政府各部委以“政策性贷款”向中央银行要贷款的路子;三是在法律上明确了人民银行统管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权。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表现:•4、相对于地方政府的独立性:这也就是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人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不受地方政府和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人民银行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管,各地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中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戴相龙坦言:“独立是相对的,是在国务院领导下保持相对独立性。”可以看出,中央银行依据现行的《人行法》所享有的相对独立性,远不足以使它能够完全承担起稳定币值,进行金融监管与调控的重任。真正独立?•中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戴相龙坦言:“独立是相对的,是在国务院领导下保持相对独立性。”结合上文提到的有关判定中央银行独立性强弱的四点,并比照《人行法》对我国中央银行有关业务、职责等的规定,再加上我国金融管理的实际现状,即可判断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强弱。我国央行的独立性强弱分析:•1。在货币政策的自主性程度上,《人行法》第一章第四条所显示的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中,明确说明中国人民银行有“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上面的第二条也清楚地说明了“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发现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2、众所周知,我国货币政策的决策层不在人民银行内部,货币政策的制定权由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掌握。组长、副组长由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兼任,小组成员大多是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员或国务委员,下辖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也由政府部门领导担任,与一些中央银行独立性较强的西方国家的中央银行决策人员大多由非公职的大学教授、社科研究人员构成形成鲜明对比。•3、与国家财政的关系上:作为国家的银行,人民银行与财政部有密切的业务往来。人民银行的的资本由中央财政构成,预算接受财政部的执行监督。同时,人民银行经办代理国库等和中央财政有关联的业务。假如给你美联储主席和人民银行行长你会选择哪个位子?中美中央银行独立性比较:人民银行美联储中美中央银行独立性比较:•1.中央银行的隶属关系:联邦储备体系受《联邦储备银行法》的制约,由国会授权进行独立行动,直接向国会报告工作,对国会负责,而不受政府的直接控制。由于联邦储备体系不是一个纯粹的政府行政机构,也不受政府的直接管辖,因而其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享有较大的自主权。•中国人民银行隶属于国务院,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的一个直属部级机构,在组织上享有与国务院其他直属政府部门平行的地位。而且还要对人大负责。中美中央银行独立性比较:•2.中央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由7人组成的联邦储备委员会,委员会在货币金融政策上有权独立做出决定,直接向国会负责,总统不经国会批准,也不得对联邦储备委员会发布任何指令。中美中央银行独立性比较:•如果联邦储备委员会与总统或财政部在制定政策上发生分歧,则可以通过由财政部国务秘书、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和预算局长参加的联席会议来进行磋商解决。由此可见,联邦储备体系的最高决策机构在货币政策制定和具体执行方面具有相当大的权利。•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惯例,也相应设立了货币政策委员会,但是货币政策委员会并不是中央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他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他相当于一个政策咨询机构。中美中央银行独立性比较:•3.中央银行领导的任命、任期: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由总统从7名委员会中挑选任命,任期4年,可以连任,并与总统的任期错开。联邦储备委员会的7名理事须经参议院同意,由总统任命,任期14年,每两年更换一人,这使得总统在其任期内不能更换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排除了总统完全控制联邦储备委员会的可能性,从而有利于中央银行摆脱政府短期政治压力的影响,保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人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中美中央银行独立性比较:•4.中央银行与财政部的关系:联邦储备体系对财政部只能提供有限的支持。联邦储备体系没有长期支持财政的义务,财政筹款只能通过公开市场发行公债,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财政部才能向联邦储备银行借款,并且借款有严格的限制,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一定限度,还要以财政部发行的特别国库券作担保。另外,联邦储备体系有较大的盈余,无需财政拨款。可见,从联储与财政部的关系上来看,联储不受财政部的资金制约,也没有向财政部提供资金的义务,因而其享有较大的独立性。中美中央银行独立性比较:•5.对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和美联储都享有很高的自主权。只受中央政府或国会的影响或者控制。通过与美联储比较,容易看出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都是相对较弱的。可是我连任两届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刘士余、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副行长潘功胜就“货币政策及金融改革”答记者问•美联储主席伯南克有史以来第一次新闻发布会•然而为什么要强调央行的独立性呢?中央银行需要具备独立性的原因中央银行和政府的任务是有所侧重的,这就使中央银行和政府在宏观经济目标的选择上不可能在任何条件下、任何时期都保持一致。基于政府的职责以及政治因素的影响,政府行为的出发点往往是促进经济增长,以及通过央行印钱,获取“铸币税”。这恰恰极有可能诱发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而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则是遵循货币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保持本国货币币值的稳定。•尽管现代中央银行衍生了一系列其他宏观经济管理职能,但稳定币值始终是其最基本的功能,并且越来越多的国家倾向于把稳定币值作为中央银行首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目标。如德国。通过中央银行稳定币值的功能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制约政府过热的经济决策行为,起到经济稳定器、制动器的作用。而这一切的实现,都以中央银行具有较高的相对于政府的独立性作为前提。加强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措施•从组织和人事、制定和执行政策、业务、经济各方面确保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减少政府机构对中央银行的干预。赋予中央银行超然的地位,超脱于中央政府和各大金融机构之外,使其成为一个只负责经济调节与控制的机构,摆脱一切行政色彩和利益追逐色彩。•理想•近些年来,我国央行的独立性是在不断增强的。•1.要在法律上赋予央行更多的自由,提升央行的政治地位。让央行独立于国务院,使其对人民代表大会直接负责。这样有助于更好的提升央行的独立性,把央行和政府分离开来。是央行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并执行货币政策,进行金融监管。•2.要加强中央银行在经济上的独立性。在法律确立了央行经济独立的地位之后还要规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条例。使得央行和政府的财政更进一步的分离。另外,国家要加大经济建设,使我国金融处于稳定健康地发展状态,给央行经济独立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3.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提高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透明度。我国对外公布金融统计数据不够完整和及时,缺少对未来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预测分析。由于政策披露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公众对央行政策缺乏信任,这不利于我国货币政策效果的提高,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应该及时公布货币政策的制定、实施以及最终效果的有关信息。通过外部力量来监督中国人民银行政府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的权限,最大程度地限制政府干预。•4.要赋予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决策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只有部分决策权,一般事项自行决定,重大事项需报国务院批准。货币政策委员会仅是咨询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讨论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