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治理两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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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治理两年行动一、当前我国工程质量现状我国现在的建设规模非常大,去年在建面积是113亿平方米,竣工面积是39亿平方米。我们有了很大的成就,就像奥运工程、世博工程,还有地铁工程,我国地铁在建长度是1900公里,全世界也没有这样大的规模。但是我们的建筑行业确实是比较粗放的。住建部在新闻发布会上对当前我国的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评价是:整体受控,稳中有升,但形势不容乐观。我们也清晰地认识到,这个行业发展到今天已经不能再以原始的、落后的生产方式继续下去了。目前的工程质量水平也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虽然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频率大幅下降,但是严重的质量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还普遍存在,阳台、卫生间渗漏,砼板和填充墙裂缝、外墙保温、门窗关闭不严等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到了百姓的日常生活。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还不尽完善,主要是五大责任主体质量保证体系还不完善。二、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抓工程质量,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是社会的期盼和人民群众的愿望,是行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基于此,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正逢其时,可以形成执法合力,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舆论氛围,实现美好愿景。这样的抓法符合国情,集中力量办大事、办成事。(一)抓工程质量,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中央领导同志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重要位置随着小康社会即将全面建成,人民对住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我们正处在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越是大发展、大建设时期,越要重视工程质量。这个形势已经引起了中央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且针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做出了一系列的重要批示。。习近平: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的未来与传承,一定要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建筑工人专业技能培训。对导致建筑工程事故的不法行为,必须坚决依法打击和追究!李克强:建筑质量代表国家形象,反映民族素质。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离开了工程质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城镇化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会受到影响。不重视质量,城市就有可能百病缠身,困难重重。我们必须要在质量要求上使硬杠杠,在提升工程质量上下硬功夫!张高丽: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住建系统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行动,这很有必要。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任的精神,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工程质量。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陈政高部长上任后,利用近半年的时间进行调研、论证并经住建部部长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开展这次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重点是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健全质量监督机制,大力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这六个方面,总体是为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二)抓工程质量,是社会的期盼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这些年在工程质量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建筑市场还存在着一些混乱现象,有些建筑质量还存在着低下的问题,一些住宅常见问题屡治不绝。对此,社会诟病很多,人民群众也不满意,距离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我们强化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抓实工程质量治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三、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目标通过治理行动,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有效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发挥工程监理作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不断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使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使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党中央领导在《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上的批示是:请稳妥把握好,认真抓,重效果,得人心。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重点工作(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和追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重点抓好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书、项目负责人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竣工后设立永久标牌、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等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加强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履职情况的动态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计分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的规定,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对本地区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承发包情况及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检查,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行为,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行为,鼓励公众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的作用,震慑违法行为,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守法意识。(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与“现场”联动监管,从招标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资格管理、现场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各个环节把关,将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及个人清出建筑市场,形成一个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监理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形成一批技术实力强、有品牌影响的骨干企业。监理企业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现场项目部人员配备和管理,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一方面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震慑作用;另一方面树立一批好的典型,宣传、传递正能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两年行动的中坚力量、骨干力量,这个作用要充分发挥出来。工程质量管理是综合管理,住建部要求,质量监督站今后要向综合执法方向发展,从侧重监督实体质量扩大到同时监管市场行为、企业行为以及相关人员责任是否落实等质量行为。(四)加快推进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运用综合手段推进视频监控工作,实现全区房屋建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对现场人员和质量安全行为进行信息化监督管理的优势,快速有效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抓紧抓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和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2014年~2016年重点专项治理住宅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窗台渗漏、地下室渗漏、混凝土现浇板裂缝、填充墙裂缝和建筑节能、给排水以及电气等常见质量问题。确保到2017年实现全区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继续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同时,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活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六)加强招标投标监管探索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试行非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交易活动。重点加强国有资金投资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完善评标制度。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逐步实现评标专家库联网及远程异地评标。加强标后监管,及时核查人员的相符性及企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七)组织开展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通过高频次、大范围的执法检查,对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八)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整合现有的数据库和网络平台。实现上下级主管部门之间的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信息共享。力争在2015年底前完成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任务。(九)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产业现代化是建筑业发展的必然方向。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近远期目标,协调出台优惠政策,及时总结构建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技术体系并加以推广。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企业龙头,鼓励成立包括开发、科研、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内的产业联盟。探索建立有效监管模式并严格监督执行,保障建筑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十)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要求,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加快完善技能鉴定制度,探索工人技能分级管理,并与岗位工资挂钩,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劳务管理。抓工程质量,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永恒的主题,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不是说工程质量抓两年就不抓了,我们还会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还会出台新的工作方案。抓工程质量永远没有尽头。我们希望,通过两年的治理,全国工程质量水平能得到明显的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五、住建部下一步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抓手(一)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一方面是政府的监管责任,另一方面是企业的主体责任,其中最重要的是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住建部在落实质量责任制方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包括施工公示牌,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建成后永久性标牌制度,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查处、督办通报制度,还有质量承诺制度,信息档案制度等,对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要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曝光,对当事人要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二)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在工程质量监管方面,监督检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有效手段。在检查方式上,要不断的完善,重点采取随机检查和突击检查的方式,目的是为了了解真实情况,真正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对于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要发“执法建议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质量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做出处理。(三)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突出对保障房、棚改房等民生工程的监管。当前,我们的监管力量与工程建设规模还不匹配,力量相对薄弱。所以,我们在工作实际当中要实行差别化监管,要突出重点。当然,我们也要积极采取措施,对质量监管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包括监督用车和专项经费提供保障。(四)突出抓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五)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将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进行曝光,对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例,还将在全国新闻媒体上曝光,以此加大信用惩戒的力度。此外,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目前已在部门户网站上开设投诉信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也将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对收到的举报材料,及时进行调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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