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介绍及相关问题解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2010年1课程内容一、系统概述二、系统用户分类及功能三、系统上线流程四、银行接口程序开发及验收五、系统日常操作六、常见问题答疑2一、系统概述3系统概述系统名称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简称网上申报系统。项目背景网上申报系统是国际收支平衡管理信息系统的子系统,隶属于外汇局金宏工程。网上申报系统从银行及申报主体采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和贸易进出口核销相关数据,为国际收支平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采集渠道。4国际收支平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服务平台(简称ASOne)——用户集中管理、单点登录、应用集成框架;外汇代码标准管理系统(简称代码系统)——对标准代码统一管理,各信息系统共享使用;消息传输系统(简称MTS)——系统间数据传输交换;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实现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采集功能;整合数据库——对国际收支新旧数据进行整合;统计分析与决策子系统——对整合后的数据进行查询统计。5网上申报系统分类网上申报系统分为三个版本,即外汇局版、银行版、和企业版。6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系统简介外汇局用户使用本系统完成查询、统计及管理工作。系统功能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包括申报单管理、统计核对、基础档案管理、公共数据查询、网上申报管理、国际收支业务准入管理和系统管理七项业务,以及提供业务操作员管理维护功能。7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系统简介银行用户使用本系统可完成申报信息填报、企业申报信息审核及其他管理工作。系统功能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包括申报单管理、基础档案管理、公共数据查询、网上申报管理和统计核对等五项业务功能,以及提供用户角色管理的业务管理功能。8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系统简介企业用户使用本系统可完成网上申报及相关查询工作。系统功能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包括申报单管理、基础档案管理和公共数据查询等三项业务功能,以及提供用户角色管理的业务管理功能。9二、系统用户分类及功能10系统用户分类网上申报系统包括三种用户类型:外汇局用户、银行用户及企业用户。外汇局用户负责对银行及企业申报的信息进行查询统计和对单位基本情况表进行核查等业务。银行用户负责申报信息的填报及对企业申报信息的审核。企业用户即申报主体,负责网上申报业务。11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用户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用户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用户和分支局用户。国家外汇管理局用户包括超级管理员、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sba)和业务操作员。分支局用户包括业务管理员(sba)和业务操作员。超级管理员主要负责有关应用服务平台底层技术管理,系统管理员负责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银行版和企业版中外汇局业务管理员的初始化工作。外汇局业务管理员负责建立和维护本外汇局的业务操作员,并分配具体的角色。外汇局业务操作员负责日常申报管理和查询工作。12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用户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用户包括银行业务管理员(ba)和银行业务操作员。银行业务管理员在金融机构网点国际收支业务准入后自动产生,其负责创建和维护本行的银行业务操作员,并分配具体的角色。银行业务操作员负责日常申报工作。13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用户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用户包括企业业务管理员(ba)和企业业务操作员。企业业务管理员在企业开通网上申报生效时点产生,其负责创建和维护本企业业务操作员。企业业务操作员负责日常申报工作。14网上申报系统用户密码业务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用户第一次登录系统时,必须修改初始密码才能访问进行相关业务操作。用户密码至少为8位,其中必须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各级外汇局业务管理员用户密码由上级外汇局相应的业务管理员用户重置,业务操作员用户密码由本级外汇局业务管理员用户重置。银行业务管理员用户密码由所属外汇局业务管理员重置,银行业务操作员用户密码由本行业务管理员重置。企业业务管理员用户密码由业务办理银行业务管理员用户重置。企业业务操作员用户密码由本企业业务管理员用户重置。15三、系统上线流程16银行总行网上申报系统上线1、书面申请;2、申领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3、网络接入及相关软硬件的准备工作;4、报送《银行联调计划表》;5、接口程序开发和验收;6、MTS联调;7、接口联调;8、联调环境切换到生产环境;9、正式上线。17银行总行网上申报系统上线(一)书面申请申请开通网上申报系统的境内银行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上线工作计划,并将上线申请、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职务和联系方式(含互联网邮箱地址)以书面形式报送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由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部门。(二)申领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银行总行应在新业务开办前与所在地外汇局代码标准化主管部门联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的申领工作,并由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为其进行国际收支业务的准入设置。18银行总行网上申报系统上线(三)网络接入及相关软硬件的准备工作银行总行应按照《外汇金宏系统银行软硬件配置及网络接入要求》(汇发[2009]7号附件3),做好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络接入及相关软硬件的准备工作。银行内部访问网上申报系统的网络不得与国际互联网(INTERNET)互联。(四)报送《银行联调计划表》银行总行应填写《银行联调计划表》(汇发[2009]7号附件4)报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由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部门。19银行总行网上申报系统上线(五)接口程序开发和验收银行总行应按照《金宏工程外汇局子项与银行业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1.0版)》(汇发[2009]7号附件1)和《金宏工程外汇局子项与银行业务系统接口程序验收要求》(汇发[2009]7号附件2)的规定完成接口程序的开发、测试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经常项目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对银行总行的接口程序进行验收,并检查网络接入情况。20银行总行网上申报系统上线(六)MTS联调银行总行向所在地外汇局技术部门申领消息传输系统(MTS)安装介质(含手册),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技术部门申请消息传输系统(MTS)许可证和路由表。银行根据安装手册配置好消息传输系统(MTS)服务器后,申请消息传输系统(MTS)联调。所在地外汇局技术部门对银行消息传输系统(MTS)的安装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七)接口联调银行总行接口验收通过且消息传输系统(MTS)联调完成后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技术部门申请接口联调。21银行总行网上申报系统上线(八)联调环境切换到生产环境银行总行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接口联调通过的通知后,根据《联调环境切换到生产环境有关配置要求》清除接口联调期间接口程序中的基础数据、申报/核销数据,将消息传输系统(MTS)切换到生产环境,并进行域名和浏览器参数设置、计算机病毒防治等工作,并做好系统上线的准备。(九)正式上线银行总行完成系统上线的准备工作后向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报告完成情况及计划正式上线时间,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外汇局分局以正式文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并依据总局批复安排银行上线工作。22网上申报系统变更银行总行如果要变更网络接入或重新部署消息传输系统(MTS)时,需提前向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报告,并重新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网络接入和消息传输系统(MTS)联调工作。银行总行如果要变更接口方式参照《网上申报系统银行接口方式切换流程》(汇发[2010]7号附件2)执行。银行总行在进行相关变更操作时,应做好变更前后业务的衔接工作,保证业务数据的及时和完整。23银行接口方式切换流程一、接口方式切换分类:将接口方式从手工录入切换至部分手工/部分接口或全部接口,以及从部分手工/部分接口切换至全部接口属于接口方式正向切换;将接口方式从部分手工/部分接口或全部接口切换至手工录入,以及从全部接口切换至部分手工/部分接口属于接口方式逆向切换。其中,接口方式从部分手工/部分接口或全部接口切换至手工录入时,外汇局和银行应按照《外汇金宏系统应急预案》(汇发[2010]7号附件3)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24银行接口方式切换流程二、正向切换操作流程银行在申请正向切换接口方式之前,必须做好接口程序开发、相关软硬件准备以及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络接入等工作,上述工作完成后向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银行联调计划表》(汇发[2009]7号附件4),书面申请中应详细说明前期准备工作情况、接口方式切换内容和时间。所在地外汇局将书面申请和《银行联调计划表》逐级上报至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部门。25银行接口方式切换流程(一)基础信息接口方式从手工录入切换至全部接口1、消息传输系统(MTS)安装与联调;2、接口程序验收;3、接口联调;4、联调环境切换到生产环境;5、正式切换接口方式。26银行接口方式切换流程(二)申报/核销信息接口方式从手工录入切换至部分手工/部分接口或全部接口,以及从部分手工/部分接口切换至全部接口1、接口程序验收;2、接口联调;3、联调环境切换到生产环境;4、正式切换接口方式。27银行接口方式切换流程三、逆向切换操作流程(一)接口方式从部分手工/部分接口或全部接口切换至手工录入(属于应急预案适用范围)1、书面申请(申请原因、时间以及计划恢复时间);2、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银行申请启动基础信息应急功能或申报/核销信息应急功能;3、银行在应急期间的新数据可以通过手工方式录入网上申报系统中,如需修改原通过接口导入的旧数据,银行操作员应先通过“银行接口应急处理”功能,将原来接口导入的基础信息或申报/核销信息设置为可手工修改,然后再通过相关修改界面对该笔数据进行修改。28银行接口方式切换流程(二)申报/核销信息接口方式由全部接口切换至部分手工/部分接口1、书面申请(修改的原因、切换内容和时间);2、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切换计划修改银行接口方式;3、银行要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接口方式切换计划做好业务切换工作。29银行上线其他事项银行总行如果与已上线银行共用网络专线和消息传输系统,且使用相同的业务系统和接口程序,则可以在完成系统上线的准备工作后向所在地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说明情况及计划正式上线时间,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分局以正式文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并依据总局批复安排银行上线工作。对于国际收支申报年业务量小于1000笔的银行,银行总行可以按照《外汇金宏系统银行软硬件配置及网络接入要求》(汇发[2009]7号附件3)的规定申请采用拨号方式接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其国际收支基础信息申报信息和核销专用信息通过手工方式录入至网上申报系统。30机构申报主体网上申报各级外汇局负责为其直辖的银行网点开通和关闭网上申报业务,银行网点需在自身已经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的情况下,方能为申报主体办理开通和关闭网上申报业务。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部署在互联网上,机构申报主体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后,应仔细阅读《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使用指南》(详见企业版首页),自行按照技术要求配备计算机设备,正确配置浏览器参数。网上申报主体可以到任一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的经办银行网点申请对其业务管理员用户进行密码重置和打印。31机构申报主体网上申报机构申报主体开通或关闭网上申报遵循“一开全开,一关全关,次日生效”的原则:1、“一开全开”指机构申报主体到某个银行网点开通网上申报后,则在其他银行网点的业务也可以通过网上申报办理,无需逐家开通。关闭网上申报与此相同,即“一关全关”。2、“次日生效”指机构申报主体能够进行网上申报的数据是从企业办理开通日期的第二天起(包括第二天)新发生的业务数据;如果关闭网上申报,则以前未申报的业务数据和从关闭日期的第二天起(包括第二天)的所有业务数据只能通过纸质方式申报。32四、银行接口程序开发及验收33银行接口程序开发的主要原则(一)数据导入原则网上申报系统系统所要求的基础信息原则上必须从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包括与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有关的银行的各种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