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共益权和自益权(为自己的利益和为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固有权和非固有权一般股权和特别股权(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权利和特别股股东享有的权利)自益权: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请求权等共益权:表决权、请求召集股东会的权利、请求判决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权利、请求查看账簿的权利等单独股东权:可以由股东单独行使的权利少数股东权: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才可以行使的权利,包括——1)请求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3)股东临时提案4)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5)股东派生诉讼的提起6)解散公司请求权固有权: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它又叫不可剥夺权。非固有权:可以依照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限制或者剥夺的权利,又称为可剥夺权。一般股权:特别股权:股东义务遵守公司章程缴资或认缴对债务负有限责任不得抽回出资填补出资董事责任FiduciaryDuty受信义务:是一种管理义务,主要适用于基于“委托——代理”关系所发生的“代理人”对“委托人”的管理责任。法条依据: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在公司情形下,受信义务又分为两种具体的义务:1)注意义务(dutiesofcare)公司的管理者应当以适当的注意管理公司以免损害公司利益。2)忠实义务(dutiesofloyalty)公司的管理者应将公司利益置于自己利益之上。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的区别:(一)内涵不同(二)指向不同(三)免责不同董事注意义务董事注意义务的适用标准:1)谨慎行事标准:a)怀有善意(ingoodfaith);b)要像一个正常的谨慎之人在类似处境下应有的谨慎那样去履行义务(withthecarethatanordinaryprudentpersoninalikepositionwouldexerciseundersimilarcircumstance);c)以他合理地认为符合公司最大利益的方式(inamannerthedirectorreasonablybelievestobeinthebestinterestsofthecorporation)。2)商业判断规则(BusinessJudgmentRule)商业判断原则(BusinessJudgmentRule)商业判断原则起源于170年前。但对于什么是商业判断原则却很难界定。一般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善意地进行商业决策即可满足注意义务的要求。1)他与所进行的商业决策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Heisnotinterestedinthesubjectofhisbusinessjudgment)2)他对所进行的商业决策是了解的,并合理地相信在该种情况下是适当的(Heisinformedwithrespecttothesubjectofhisbusinessjudgmenttotheextenthereasonablybelievestobeappropriateunderthecircumstance)Smithv.VanGorkom(Del.1984)3)他理性地相信其商业决策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Herationallybelievesthathisbusinessjudgmentisinthebestinterestofthecorporation)为什么会有商业判断原则?1)商业决策的事后审查(after–the-fact-review)很困难,法院并不是商业专家;2)基于损害性质的考量,对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给予一定限制。商业判断原则的特点:1)只有在决策作出之后才能适用;2)采用的是低于普通过失(ordinarynegligence)的重大过失(grossnegligence)标准3)区分实质审查和程序审查商业判断原则的意义:在让作出不好的商业决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的同时,给予一定的限制。毕竟一个商业决策的好坏是很难判断的。董事忠实义务忠实义务的表现形式:1)自我交易2)关联交易3)管理报酬4)公司机会5)同业竞争6)其他1)自我交易(self-dealing)概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为公司实施行为时知道他或者其关联人是该交易的另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该交易存在经济利益或者与该交易存在密切的关系,并且使人们有理由相信该种利益的存在将会对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判断产生影响。特征公平标准2)关联交易概念关联交易是一种特殊的自我交易,实质上也是一种利益冲突交易。关联关系的界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3)管理报酬(executivecompensation)概念是指公司向其管理者支付的报酬,被视为一种具有美国特色的激励机制,并为许多国家公司法和公司实践所仿效。我国的规定(No.117)4)公司机会(corporateopportunities)ALI《治理指南》对公司机会的定义评估是否属于公司机会时的因素利用公司机会的正当性5)同业竞争竞业禁止竞业限制竞业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