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重要岗位用人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总会计是重要的村级事务管理人员,其业务素质的高低、廉洁奉公与否,直接影响到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成效,涉及到所有成员的利益。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必须经村两委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业务主管部门考核、批准,报县业务主管部门备案。村主要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得任该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会人员。”村会计、出纳等从事村务管理的人员,应具有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基本条件。一般应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中提名,确无合适人选的,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根据工作岗位要求,在其他村民中提名,经两委联席会议协商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党总支村委会200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