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速公路标准化系列指南安徽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桥涵工程)安徽省交通运输厅1总则1.1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桥涵工程施工行为,克服当前桥涵施工中的质量通病,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结合我省高速公路桥涵施工的实际,编制本指南。1.2本指南依据国家、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桥涵工程相关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指南以及创新推广的先进施工工艺、工法和管理办法等编制。1.3本指南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高速公路桥涵工程的施工及管理,其他等级的公路桥涵可参照执行。1.4桥涵工程施工前应健全安全、质量、技术、环保管理体系,并加强过程控制,严格落实执行。1.5桥涵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技术条件复杂的桥梁工程,应进行多方案比选,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力求编制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1.6桥梁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预控的有效性。1.7桥涵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系统培训,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参加业余安全学校教育,全面推广单元预警法的安全管控。1.8桥涵工程施工应积极而慎重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时总结各项成熟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和工法,提高桥梁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1.9在使用和执行本指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路工程相关设计、施工、试验、检测、测量的方面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本指南未涉及内容应按相关规范执行。1.10本指南共8章,分为总则、施工准备、通用技术、桥梁基础、下部构造、上部构造、桥梁附属工程、涵洞工程。2施工准备2.1一般规定2.1.1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的承诺要求配齐人员、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组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管理措施。2.1.2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应保持稳定,如需更换时,应按合同约定的办法和程序办理。2.1.3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及时将人员协调联系信息报送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主动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地方征地拆迁协调机构及其他部门进行沟通联系,熟悉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相互交换工程分工、工作计划、现场问题等重要信息。2.1.4施工场地应节约用地,少占农田,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1.5施工方案应中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对陆上和水上交通的影响,不得随意中断陆上和主航道交通干线。在跨越等级公路、航道以及铁路时,应事先与交警、路政、海事、港监、航道、水务、铁路等有关部门沟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2技术准备2.2.1施工单位应按下列规定完成技术文件编制:(1)熟悉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核对工程数量及图纸中的漏、错,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设计的建议,应及时上报,并接受设计单位的设计技术交底。(2)根据合同明确的总体工期和关键节点工期的控制要求,完成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文件编制,其内容参照本指南附录A。(3)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总体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管理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劳动力安排;材料、机械及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等。(4)开工前14d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段落与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动力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进场、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需要说明的事项。(5)桥梁工程施工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第一个成品或半成品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对首件工程的各项技术、质量、安全指标和措施等进行总结和综合评价,验证施工工艺的可靠性、合理性,找出工料机的最佳组合参数与相关工艺参数。首件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编制首件工程总结,其内容宜包括: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艺、质量保证措施、缺陷分析及采取的整改措施、监测数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和质量责任人等。首件工程总结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批量施工。(6)桥梁工程中的深基坑、溶洞处理、水中基础、超高桥墩、支架施工、悬浇施工、预制梁场、架梁、跨路桥梁施工、大体积混凝土等内容应编制专项技术方案。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批复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在实施工程中如发现方案中有不可行的内容或未预见到问题时,应及时调整或修改方案重新上报,经重新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7)应在开工前对本合同段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并报送监理工程师,经批准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和评定。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按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限提交(竣)工文件,经审核合格后,存放到指定地点。2.2.2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应经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维护、定期核查,使其始终保存完好状态。(2)施工单位接受交桩后28d内应完成导线点、水准点复测和加密工作,加密点应选在靠近线路、施工干扰范围外、易于保存的位置,重要的水准点、导线点应采用围栏进行保护。加密点位现浇混凝土底座的平面尺寸宜为300×300mm,深度不宜小于600mm。加密点宜高出原地面30mm左右,预埋钢筋的外露高度应不大于5mm,顶部锯十字丝。(3)大型桥梁工程的每一端至少应埋设平面控制点和水准控制点各2个,且建立独立的施工测量控制网。三角网基线至少2条并和桥轴线相连,可设在一岸或两岸(如两岸施工单位不同则必须两岸设置)。(4)加密、复测等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测量成果上报监理工程师。对存在异议的导线点、水准点,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列出有误数据或修正数据)。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复测、加密结果进行核对,并应进行独立平行复核测量。(5)施工单位每3个月进行导线点、水准点的复测,并于相邻合同段进行联测,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6)施工放样测量前,应对桥梁各墩台的控制性里程桩号、基础坐标、设计高程等数据进行复核计算,确保无误后再施测。(7)施工测量应严格执行复核制度,减少或避免测量过程中的人为差错。2.2.3试验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在开工前应登记备案并取得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后,方可从事该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对工地试验室不能开展的特殊试验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试验检测项目见附录B。2.2.4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内容和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各专项交底文件,主要内容包括:特殊部分项工程的实施方案、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关键工程与交叉作业工程如何协作配合,土建施工与设备安装工艺的衔接;施工单位初次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2)项目经理部应由项目总工对各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参加,交底过程应形成记录,交底双方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3)班组施工人员应由项目经理部主管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班组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分项工程的施工办法、施工工序与工艺管理要求及注意事项、安全防控措施;关键工程的具体部位、标高的尺寸,预埋件、预留位置及规格;流水和交叉作业施工阶段划分;支模方法、拆模时间;钢筋、预应力筋的规格、品种、数量和施工要求;混凝土、砂浆、防水、防腐等材料的配合比,试件的取样、养护方法,焊接程序和工艺控制,质量标准等。(4)两个以上施工班组或工种配合施工时,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应组织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进行联合交底。(5)项目经理部应建立班前会制度,施工班组长每天上班前应向作业人员明确当日作业的相关技术要求。2.3机具准备2.3.1机具的进场与停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的规格和数量,应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进度的要求,同时应外观整洁,性能良好。(2)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的停放位置应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3)施工机械的其他要求应符合《工地建设》相关章节的规定。2.3.2设备的安装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前应具有法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其安装调试、拆卸应具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应由具备安装、拆卸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队伍进行。气瓶应由安全条码及有效仪表。(2)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如钻机、起吊设备等,应在显著位置悬挂操作规程牌,标明机械名称、型号种类、操作方法、保养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特殊要求等。(3)施工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清洗,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转正常,严禁设备带病作业。2.4材料准备2.4.1材料的采购与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施工中涉及到的工程材料进行现场调查,并应结合工程需要确定仓储数量和进场计划,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和生产商,加强源头控制。(2)施工过程建立工程材料管理台帐,记录材料的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进场日期、数量、规格、批号及使用部位。(3)材料验收合格后,合理选择存放场所,规范码放,并应考虑防火、防盗、防潮湿等因素,严禁混堆。(4)钢筋、水泥、外加剂、钢绞线、伸缩装置、支座、锚具等主要材料应实行资格备案制,并加强进场质量检验。2.4.2材料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材料,含半成品、成品应按其检验状态和结果、使用部位等进行标识,在施工自检和监理工程师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外委试验项目应事先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2)试验台账应记录取样送检日期、代表数量、检测单位、检测结果、报告日期以及不合格材料的处理情况等内容。(3)钢材、水泥、钢绞线、支座、锚具、外加剂等工程主要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检验报告应与工程交(竣)工资料一起存档备查,作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的证据。2.5作业条件准备2.5.1施工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桥涵工程开工前应完成“四通一平”,即做好临时水、电、通信和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和维护工作,并做好场地平整、硬化、排水等工作。(2)桥梁施工现场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绘制桥梁分段(孔)平面布置图。(3)应按照“混凝土集中强制搅拌、预制构件集中预制、钢筋工厂化集中加工”的原则,重点做好混凝土拌和站、构件预制场、钢筋加工场的建设工作,具体要求见《工地建设》相关章节的规定。2.5.2作业人员的要求应符合《工地建设》相关章节的规定。2.6安全施工2.6.1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至少不低于工程造价的1.5%。2.6.2施工单位在编制桥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同时编制保证施工安全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业主负责批准。2.6.3施工作业前,应由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应由项目工程师或分管技术员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班长每天班前会布置生产任务时,应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提醒、警示。2.6.4施工单位应提前为技术、管理和生产作业人员配齐安全防护用品,并应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监察人员应佩戴袖标(牌)。2.6.5,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对主要施工及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施工期间,施工项目部设立业余安全夜校,做好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2.6.6施工作业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定期检查和检验,特种设备应符合其安装、维护、使用和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规定;各种机电设备操作和各种危险作业,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单元预警牌进行明示,其内容应包括操作要点、安全事项、工前检查、工后保养、日常维护。2.6.7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临对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合同段内施工现场的特点以及地理环境等,由电气专业人员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2.6.8对施工生产作业区域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