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观、入院、出院、转科及转院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为了有利于患者办理留观、入出院,转科及转院等程序,方便患者。各相关部门之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依据正确的政策、原则和工作计划,运用恰当的方式方法,及时排除各种障碍,理顺各方面关系,以促进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一、协调工作的必要性1、在工作中,由于管理体制不顺,权责划分不清,导致相互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如果不及时排除这些矛盾和冲突,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工作的运行将会受到严重影响。2、一项工作的完成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来共同完成,这时就需要各部门做好协调工作,才能顺利的完成任务。3、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认真履行好职能的同时,要做到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构建一种和谐的工作环境。二、协调工作的人员1.为了加强各科室间的协调工作,特成立协调专职人员。2.专职人员的职能职责:负责和各相关部门之间关系的协调,加强组织工作,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工作顺利完成。3.专职协调人员:由医务科、护理部及院总值班室值班人员承(上班期间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下班后由院总值班室负责)三、协调的范围和内容在留观、入出院、转科及转院等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都在协调的范围之内。四、协调的工作要求1、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制度和职责范围。2、各科室的主任及护士长负责做好本科室医护人员之间的协调,按照职能职责办事,不得互相推诿或者拖而不办。3、当职能出现交叉与重叠时,或某项事情需要多个部门负责时,科室人员应做好与其他部门相关人员之间的协调,必要时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与其他部门负责人之间协调。在协调出现困难时,由协调专职人员出面协调,必要时向相关院领导请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