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物流行业营改增风险管理指南简要说明:各位领导:1.本指南根据此次评估的4户企业进行归类总结;2.颜色标注部分是预警值,需要进一步抽样调查后确认,建议各失去市局在抽查3-4户验证;3.建议增加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分析,初稿只列举了一个例子,建议大家充实;4.本次主要针对相对规范的企业,小型交通物流企业业务更加复杂,本指南特地添加了“挂靠车辆问题分析”,可否请各位领导审定;5.本指南建议每年修订,添加分析的技术方法,调整预警指标值,新的疑点等。一、交通物流行业基本情况概述(一)行业定义本指南所指交通物流行业包括交通运输和物流辅助两个行业,具体见财税[2013]106号文附件一《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辅助业。交通运输业对应的增值税征收品目为“60**”;物流辅助业对应-2-的增值税征收品目为“614*”。(二)行业特点1、整体概况近几年,我国经济和社会飞速发展,特别是电商等新业态商业模式给交通运输业和物流辅助业带来巨大商机,营改增后,这类企业从营业税管理模式转向增值税管理,由于两种管理方式有着较大差异,企业和税务机关都面临较大挑战。交通运输业和物流辅助业高度相关,混业经营是企业的常态,但是由于两种业务类型不同的税率,企业可能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由于该类型企业业务复杂、范围广泛、流程众多,一般采用ERP管理信息系统,且各个业务部门既相互割裂又相互密切联系,高度集成化与信息化管理方式给传统的税收管理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经营模式从纵向组织架构看,该行业一般设立直属分公司、分拨中心、中转场、基层营业网点,从横向业务范围看覆盖国内和国外,省、市、县、乡镇。从具体的营业模式看,一般分为自营(自由车辆)和以自营为主,加盟为辅(挂靠)两大类型。其中速递行业运营依靠大量人力和网点。公司主要从事收派两端业务,中途运输以外包或成立关联公司的方式运作;同时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成立关联公司为各快递子公司提供技术、热线呼叫等服务。-3-或者传统的“3PL(Third-PartyLogistics第三方物流)+专业化(运输)路线+大宗工业物流”,该企业采取自营(自有车辆干线运输)+加盟(外车干线运输)的方式。自营+联运(关联企业)是其两种重要方式,并对收入确认、会计核算方式、资金流向、发票开具等方面有重要影响。3、业务流程(1)一般业务流程(2)以物流辅助为主的一般业务流程-4-(3)以交通运输为主的一般业务流程-5-4、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主要内容:收入确认——运输(物流辅助)款项结算——运营费用确认——成本计算——利润计算。(2)营业收入分类: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仓储)收入、代理业务收入、其他收入5大类,一般涉及交通运输11%和物流辅助6%两种增值税税率。(3)增值税进项主要分类:17%17%17%11%或者6%汽车油料修理修配水电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联运支出咨询鉴证审计等-6-二、交通物流行业增值税风险管理指南(一)应税收入方面1、隐瞒主营业务收入(1)基本情况描述①该类型企业一般包括集团客户和个人,一般情况个人业务不需取得发票,纳税人存在隐瞒销售收入或者帐外经营的风险。②挂靠人以被挂靠方名义对外经营,但未如实申报纳税。(2)问题表现形式①运营能力与收入不配比②油料占比不配比③油料消耗与收入不匹配④ERP系统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数据有差异(3)风险分析指标①运力测算收入与申报数据比对,差额超过20%以上的;②企业总油料消耗占同期销售收入超过35%(风控测算比值)以上的;③企业油料消耗测算数与申报数据比对,差额超过20%以上;④企业端ERP系统导出的业务、人事等部门数据与财务核算不一-7-致的。(4)数据获取途径①ctais系统申报数据;②企业端(或者ERP系统导出数据)提供的自有(挂靠)车辆、油耗、运营路线、合同单价等数据信息。(5)评估思路①一般思路交通物流行业常见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交通运输为主的物流企业,二是以速递为主的速递企业。虽然,两者都是以交通工具为客户提供应税服务,但对两者进行纳税评估时,侧重点有所不同。以交通运输为主的物流企业应注重利用运输工具进行分析、评估其营业收入;以速递为主的速递企业应注重收派人员工资计算依据,据以分析、评估其营业收入。②挂靠方式的评估思路对于存在挂靠运输工具的交通企业,应根据具体挂靠方式进行判别收入的确定。A、被挂靠方仅收取管理费,为车主代办保险、代交各项税费,挂靠人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的,以挂靠人为纳税人,被挂靠方负有向税务机关报告或提供相关信息的义务。B、挂靠人以被挂靠方名义对外经营,但被挂靠方不承担相关法-8-律责任的,以挂靠人为纳税人,被挂靠方负有向税务机关报告或提供相关信息的义务。C、挂靠人以被挂靠方名义对外经营,并由挂靠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挂靠方为纳税人。前两种方式由挂靠人进行申报纳税。对于第三方式,不论运输工具是否过户,被挂靠方均应按税法规定申报纳税。(6)主要评估方法①运力分析法采集纳税人某一时段或某一固定线路所耗用的行程公里数、每吨公里平均运费(企业虚拟运费)和核定载重量(平均载质量)测算一定时期(月或年)的货运收入,与纳税人实际账面收入进行比对。或者采集全年总载重的质量以及平均每吨运营价格。营运收入测算数=汽车行程公里×每吨公里平均运费×平均载质量或者营业收入测算数=全年总载质量×每吨营运收入②油耗占比法采集纳税人某一时段或某一固定线路实际油耗和营业收入,计算出油耗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来判断申报营业收入是否存在疑点。油耗占比=实际油耗÷营业收入×100%③油耗测算法采集纳税人某一时段、某一固定线路、某一部车实际油耗和营业收入,据以分析纳税人申报营业收入的真实性。-9-营业收入测算=行程公里×每吨平均运费收入×载重量行程公里=运输耗油量/每百公里耗油量以上三种方法较为适用以交通运输为主的物流企业,且应进行互相验证,据以分析、评估企业是否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的行为。④从ERP系统获取不同业务部门数据进行比对高度集成化的ERP管理信息系统涵盖了生产、销售、车辆、人事、财务和决策系统,涉及收件、仓储、派件等,通过人事部门(驾驶员人数)、工资(基本工资+里程数)、业务主管部门(收件、运输、派件、流程管理等)、财务部门提取业务经营数据和财务数据,并对营业收入核算模式进行分析,再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相互比对验证。一般来说采用ERP系统管理的企业数据量比较大,全部核对有一定难度,可先采用抽样调查法,即按年随机抽取二至三个月的数据进行比对验证。同时应注意不同经营模式提取数据的路径也有所区别。交通运输业可关注运输业务的各环节的流转,即业务受理、录单、提供服务与结算,进行企业ERP系统取得企业托运单、装车单数据、营销部门的结算数据及财务核算数据,再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相互比对验证。速递行业可关注其业务需大量收派人员进行收派服务这一特性,从企业人事部门取得企业收派人员工资计算的依据,业务管理、市场营销部门取得企业的业务数据,财务部门取得财务核算数据,并对营业收入核算模式进行分析,再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相互比对验证。-10-(7)主要政策依据财税(2013)106号文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未按规定确认收入(1)基本情况描述交通运输企业因其经营模式、结算方式、核算方式等不同,存在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确认收入的涉税风险。(2)问题表现形式①以是否收款确认收入②未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确认收入③集团企业、关联企业内部收入自行划转。(3)风险分析指标①通过运营能力、油耗测算明显超过其申报的营业收入。②当期工资、油耗、修理修配、过桥过路费、保险等费用明显异常。③集团企业内部对固定客户的提供应税服务的收益归于开发、管理方。④关联企业之间结算单价明显不合理。(4)数据获取途径①通过CTAIS系统提取企业财务报表-11-②企业端提取运输工具信息、人员工资、油耗、修理修配、过桥过路费等数据、集团企业、关联企业内部结算合同、单据、资料及相关数据。(5)评估方法①通过运营能力、油耗等方法测算其营业收入;②查阅企业财务报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应付款金额,是否异常。③查阅企业集团企业、关联企业内部结算合同、单据等资料。④采取ERP系统进入管理的规模企业,进入系统导出相关部门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相互比对验证。(提取方式、方法同隐瞒收入评估方法)(6)主要政策依据财税(2013)106号文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3、适用不同税率销售额未分开核算(1)基本情况描述物流企业一般采取混业经营,一般包含交通运输(11%)及物流辅助(6%)两个高度相关且税率不同的行业,根据规定企业应该合理核算两档不同税率销售额。(2)问题表现形式-12-①进项有11%的项目,但是申报数据里没有11%的应税项目。②11%应税项目与6%项目划分不合理。(3)风险分析指标①以速递(快递)为主的企业,11%的应税项目低于20%的;②以交通运输(物流)为主的企业,11%的应税项目低于70%的;(4)数据获取途径①ctais系统中增值税应税项目中不同税率的申报数据;②企业划分不同税率的计算公式;(5)主要评估方法①督促企业提供划分适用不同税率销售额的方案和依据,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特别是要关注企业自身划分方式的计算公式及其各系数的权重,如果企业能够提供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则可以排除风险;②如果企业经营业务、其业务成本核算复杂等为由,强调无法准确划分应适用11%税率销售额,一是可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从高适用税率;二是可根据企业相关数据采取合理方法划分其收入:A、成本划分法以企业同一应税服务发生的实际运输成本与物流辅助成本比例为依据进行划分适用不同税率的销售额。B、按包裹件的区域进行划分主要适用速递业务为主的物流企业,尤其是业务核算、内控机制-13-健全并采用ERP系统管理的速递企业。a.先划分出收件与派件业务收入;b.收件业务划分同城收件业务(市区件)收入与异地收件业务(非市区件)收入;c.异地收件业务(非市区件)收入中划分出应适用6%税率收派两端的业务收入和中间应适用11%税率交通运输收入。如企业无法提供相关单价,可通过按企业同城收派平均单价进行计算。例:一速递公司取得相关数据业务1、该公司作为寄件地的收件方,接受客户的委托,接单收件,然后外包运输,到达目的地后,委托目的地的关联公司或其他公司派件。业务2、该公司作为到件地的派件方,受托方为各地的关联公司或其他公司派件。业务1的收入加上业务2收入减去委托其他快递企业派件支出后的金额为顺丰公司的总收入。一、对于业务1又可具体分为市区件和非市区件。市区件因在同城派送,只涉及6%的税率,收件和派件都是由本公司自己完成;非市区件则跨城间发生的,需要分别核算11%和6%两个不同税率,其中收件由自己完成,中间运输外包,派件由目的地的公司完成。计算步骤:-14-1、以市区件的总收入和总重量(总件数),计算出每单位重量(每件)的平均价格(该平均价格就包含前端的收件和末端的派件)2、以计算出每单位重量(每件)的平均价格*非市区件的总重量(总件数),该部分收入就属于非市区件的收件部分和派件部分的收入,适用6%税率3、以非市区件的总收入减去步骤2中适用6税率的收入,该部分就属于中间适用11%税率的交通运输收入。二、对于业务2中派件业务收入要减去委托其他顺丰公司派件的支出,而委托其他顺丰公司派件的支出,实际上相当于业务一计算过程中的第2步收入的总额的1/2,接受委托的派件业务收入减去这个金额即可。综上所述,顺丰公司的总收入=市区件收入(6%)+非市区件的运输收入(11%)+非市区件的收件和派件收入总额/2(6%)+接受委托的异地件派件收入(6%)。(6)主要政策依据财税[2013]106号文规定准确核算适用6%和11%两种不同税率销售额。4、其他收入(1)基本情况描述现代物流企业经营范围与传统交通运输企业相比,服务的内容更为广泛,不仅有运输应税服务、物流辅助应税服务,还扩展到因这些应税服务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