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报告根据年月日股东会决议/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公司停止经营,成立清算组。根据《公司法》及《章程》的有关规定,清算组于年月日开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现已清算完毕,具体情况如下:一、公司于年月日在《报》(注:全国性或省市级报纸)第版刊登了清算公告并书面通知了债权人,清算组刊登公告已超过45日。二、公司已停止经营,各项业务已清算完结。三、公司税款已缴清。四、公司债权债务情况已经处理完毕。五、公司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等已支付完提示(制作文书时应当删除本方框提示内容)1.本范本仅供参考,适用于有限公司;2.范本中有下划线的,应当填写;3.制作文书时,斜杠部分需公司自行选择一项,如“股东会/股东大会”需选择一个。根据本范本中“注”的内容制订文书相关内容,并应当删除“注”的内容。4.文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报纸报样的原件粘贴处毕。六、公司债务清偿后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返还给股东。七、税务、海关完税情况说明。(注:外商投资企业请按实际情况说明,内资企业可删除该条款)清算组负责人签署:清算组成员签署:年月日股东确认(签署):年月日注:涉及签署的,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股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