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有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促使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根据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于7月15日至9月10日在全县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中央《决定》和国务院、省、市有关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抓住源头、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协调联动,重点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态势,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魏县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二、工作任务通过专项治理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一)通过深入开展关爱女孩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重大意义的宣传,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关注、参与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2(二)集中查处一批“两非”案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在社会上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三)对全县B超的购置、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完善有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四)强化政府职能,加强部门协作,促进“十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五)强化“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发挥作用。三、治理重点(一)查处的重点对象1、利用B超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2、个体诊所、非法行医者鉴定胎儿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3、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怀孕的妇女,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并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4对持二孩生育证怀孕后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已婚育龄妇女全程跟踪服务的渎职失职的包保责任人。(二)检查的重点单位包括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个体计生保健品商店等机构、场所。(三)整治的重点部位3县城城区及乡镇与外省、市、县交界的乡镇。四、方法步骤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从7月18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7月18日—7月22日)1、搞好宣传发动各乡镇要进行层层动员,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信息网络、张贴公告、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调的危害,让广大公民了解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严打“两非”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宣传有奖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作用。2、调查摸底,掌握案件线索(1)调查核实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落实情况,对渎职失职行为进行清理。(2)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医院、个体诊所的B超机数量、型号、准入手续、启用时间及操作人员姓名、执业资格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由人口计生部门和卫生部门统一审定备案。(3)调查清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医院、个体诊所2007年10月1日以来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实施人流、引产的登记4簿及相关病历档案。(4)调查核实本地2007年10月1日以来领取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后的生育情况,特别是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的,或怀孕后外出的,孕情消失的,以及有人流、手术的育龄妇女情况;对符合生育政策规定,尚未生育的妇女,实行名单化管理。(5)以医疗机构2007年10月1日以来全部接生婴儿登记情况为依据,采取逐个对照的方法查验人口计生2008统计年度WS系统人口性别比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掌握出生性别比的真实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6)检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对其进、销、存等关键环节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通过群众举报、调查摸底,发现有关线索,为案件查处做好准备。第二阶段:立案调查,依法处理(7月23日—7月31日)一是根据调查摸底和群众举报的线索,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查取证。二是对有嫌疑的按程序进行立案。有关当事人是党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介入。当事人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是对调查结果属实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曝光,并将个案材料及时上报。第三阶段:建章立制,规范管理(8月9日—8月18日)1、各乡镇要针对专项治理活动中曝露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5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加强防范。2、药监部门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管力度。对购、售终止妊娠的部门和个人要查清有无资质证明、有无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并定期进行清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规范终止妊娠的药品管理。3、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要切实技巧对B超机的使用和管理。通过调查摸底要对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保留,具备B超员执业资格的,由县级以上部门登记备案;对不具备购置条件或不具备执业资格,未按时上报的,要严肃查处和取缔。4、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着重加强孕情、助产技术服务、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通过完善制度,提高管理质量。第四阶段:检查评估,总结提高(8月19日—8月23日)8月15日前,各乡镇要对本地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县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于8月20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开展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五、几点要求1、专项整治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活动是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重要举措,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县政府重大事项督查内容。各级及有关部门要从讲落实中央《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顿治活动的必要性,6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活动的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县要成立由县委、政府两办主管主任领导,人口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活动。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确保治理效果。2、专项治理活动要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同时,提倡区域协作,统一行动,互相支持。3、专项整治活动要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案,做到文明执法,严禁发生恶性案件。4、专项整治活动要严肃纪律,对有案不查,查清了案件不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对工作不力,治理活动走了过场的,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