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自查涉税风险天扬税务:潘丽娟01纳税自查基本情况相关税种风险点分析03CONTENTS目录纳税自查准备情况0201纳税自查基本情况纳税自查基本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开展2016年度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491号。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企业自查进行工作部署: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具体事项、工作要求。工作要求一时间安排二稽查结果的影响三纳税自查基本情况1检查对象•从税务总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的40户重点稽查对象。•具体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上述企业及其所属全部层级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2检查年度•2013年—2015年•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3检查方式企业自查+税务机关(国地税联合)重点检查一、工作要求二、时间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10月15日前自查阶段2016年10月16日—12月15日2016年12月16日—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16日—6月30日重点检查阶段总结阶段三、稽查结果的影响1推进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2接受社会监督3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应采取的措施1推进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三、稽查结果的影响将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记录,按规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将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接受社会监督三、稽查结果的影响向社会公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扩大执法社会影响。3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应采取的措施(1)按照规定,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3)加强出口退税审核;(4)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三、稽查结果的影响三、稽查结果的影响3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应采取的措施(5)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6)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7)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8)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纳税自查准备情况02一、自查参考资料2015年全国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参考提纲二、自查应对资料二、自查应对资料二、自查应对资料二、自查应对资料三、企业自查应对制订自查工作方案,积极应对。全面梳理经济业务,把握情况。税企进行必要沟通,合理解决。相关税种风险点分析03相关税种风险点分析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政策介绍自查风险点案例企业所得税自查风险点案例:出售废旧材料、废旧物资企业当期直接冲减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材料费”,未计入商品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自查风险点收入类风险点序号风险点政策依据分析1出售废旧材料、废旧物资等取得的收入没有按规定入账,存在账外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1.出售废旧材料、废旧物资等取得的收入应及时入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汇总各项目此项业务应纳税额,及时补缴税款;2.关注废旧材料等的日常流向,数额较大时建立登记簿进行管理。收入类风险点企业所得税自查风险点案例:质保金折现某建筑A公司承接的公路项目于20x5年12月31日完成竣工结算,当日账面余额:应收账款-应收质保金100。假设3年后到期,3年期存款利率为3%。如何纳税申报?会计处理如下:(期间未收回质保金)案例分析:A公司承接的公路项目于20x5年12月31日完成竣工结算,根据税法规定,质量保证金折现部分应在当期确认应税收入。会计上冲减主营业务收入的处理,与税法规定存在暂时性差异,应做纳税调整。收入类风险点企业所得税自查风险点20x5年12月31日进入质保期后的折现借:长期应收款100贷:应收账款100借:主营业务收入8.49贷:未实现融资收益8.49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12贷:所得税费用2.1220x6年12月31日(第一年摊销)借:未实现融资收益2.75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2.75借:所得税费用0.69贷:递延所得税资产0.6920x7年12月31日(第二年摊销)借:未实现融资收益2.83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2.83借:所得税费用0.71贷:递延所得税资产0.7120x8年12月31日(第三年摊销)借:未实现融资收益2.91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2.91借:所得税费用0.72贷:递延所得税资产0.72收入类风险点企业所得税自查风险点序号风险点政策依据分析2存在质保金折现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质保金折现冲减主营业务收入的当期,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增;以后年度纳税申报时,将未实现融资收益当期确认的利息收入进行纳税调减处理,直至此项目各年纳税调整累计为零。收入类风险点企业所得税自查风险点案例:视同销售行为某建筑公司与A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为A公司无偿修建一所活动用房,市价约200万元,成本约120万元。A公司为建筑公司无偿提供办公用房一年,租金市价约200万元。该建筑公司按120万元列支成本,此经济事项是否影响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建筑公司只确认成本费用,未核算收入申报纳税,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税收征管法中的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时,有权进行合理调整,企业面临漏交税款被处罚的涉税风险。收入类风险点企业所得税自查风险点序号风险点政策依据分析3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视同销售行为取得的收入应及时核算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收入类风险点企业所得税自查风险点序号风险点政策依据分析4企业取得的租金收入,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但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没有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会导致税款提前流出,导致税会暂时性差异。收入类风险点企业所得税自查风险点序号风险点政策依据分析5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补贴、收到政府奖励等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不能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还应确认收入,补缴税款。收入类风险点企业所得税自查风险点案例:投资收益甲公司是境内的居民企业,在香港投资设立了A和B两个子公司。企业2013年账面上有两笔投资收益,其中A公司2013年投资收益2,078,712.74元,B公司2013年投资收益6,322.81元。取得相关的证明资料。企业所得税自查风险点收入类风险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1.被投资企业出具的股东名册和持股比例(企业在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获得股权的,提供相关记账凭证、本公司持股比例以及持股时间超过12个月情况说明);2.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利润分配决议;3.若企业取得的是被投资企业未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还需提供被投资企业的最新公司章程;4.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的,留存被投资企业填报的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三《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复印件。企业所得税自查风险点收入类风险点序号风险点政策依据分析6投资收益不符合所得税免税收入确定条件国税函[2010]79号:一、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调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投资收益,据实纳税收入类风险点企业所得税自查风险点序号风险点政策依据7是否从有关联关系的公司购进或销售材料,向关联企业发包或分包工程,人为提高材料价格或建安费用,转移利润。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合理方法,包括:(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二)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减除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法;(三)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的方法;(四)交易净利润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方法;(五)利润分割法,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各方之间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六)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扣除类风险点企业所得税自查风险点序号风险点政策依据分析8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是否按税法规定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十条,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扣除类风险点企业所得税自查风险点案例:劳务报酬1.A建筑公司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