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江苏省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1、甲方在如皋港电厂所有的工程碎砖所需要的量全部由乙方提供,乙方的车辆进入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安排,自卸到甲方人员指定的地方,甲方保证道路畅通,碎砖到达指定的地方由甲方负责机械平整。2、乙方的车辆为608型号,大约为壹拾肆方左右,经双方协商为肆佰元(¥400元)一车,乙方保证每车装满,以甲方人员签字票据为结算依据,每叁佰车结算一次,现金结算,甲方应付乙方壹拾万元整(¥10,0000元),余下的贰万元(¥20000元)为违约保证金,直到工程碎砖结束,一次性结清余款。以此类推。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碎砖需求量,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小时之内碎砖必须到位。如不能到达扣2000元为违约金,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阴雨天除外。甲方每次需求量不得低于20车,甲方不得擅自从别处购买碎砖。如有违约,甲方应付乙方贰万元(¥20000元)违约金。4、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