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书甲方:广州兴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乙方:湖南中欣集团有限公司鉴于:1.甲方为供应链金融企业,主营应收账款登记,应收账款担保,应收账款融资及应收账款催收,可以为企业解决应收账款融资及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2.乙方为建设工程企业,拥有大量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同时,新承接项目需要继续投入,资金规模小,影响企业快速发展。经协商,甲乙双方就供应链金融合作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应收账款融资。主要包括应收账款登记,应收账款担保,应收账款融资及应收账款催收。2,供应链金融服务。主要指建设工程从项目招投标到项目资金收回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包括工程招投标保函,原材料采购资金及发包方付款金融服务等。二,合作形式。甲方为乙方应收账款及供应链金融服务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达成战略合作关系。甲方根据乙方业务情况及资金使用计划确定融资方案并实施,每笔业务单独签订合同。三、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融资及服务,按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融资服务费。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自甲方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5(伍)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融资服务费支付给甲方,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0.1%(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四、双方的义务1、甲方的义务:1)就乙方业务情况及资金使用计划制定融资方案。2)为乙方定身确定合作金融机构。3)根据乙方企业情况及项目信息为乙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供应链金融服务。4)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2,乙方的义务1)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须尽可能为甲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企业融资材料并出具有效签章的确认函。4)乙方应当向甲方及时通报企业投融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6)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融资服务费等。五、合作条件1,基于甲方对乙方未来发展充满预期,甲方同意不收取乙方定金,在保理资金到达乙方后,收取服务费,之前的工作费用由甲方支付,尽量减轻乙方负担;2,乙方提供有效应收账款给甲方融资并对应收账款提供不可撤销担保,甲方拥有应收账款追索权直至借款本息及相关经济赔偿清偿完毕。3,乙方将所有应收账款委托给甲方,甲方对乙方应收账款进行登记催收,甲方收取应收账款管理费。六、声明与保证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七、保密1、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金融机构和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另行出具说明。2、乙方有义务对从甲方获得的投资商及投融资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3、甲方有权向投资商及银行提供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乙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甲方对于投资商和银行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乙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必须符合保密协定,并仅仅用于乙方项目的贷款融资活动)。八、特别约定1、因乙方融资造成乙方企业性质、股权结构、公司架构、融资主体等发生变化不影响乙方的付款义务。2、乙方不得单独或透过第三方跨越甲方,与甲方直接或间接介绍的金融机构或者投资者(包括该投资者的分支或关联机构)洽谈交易而不支付融资顾问费给甲方。如乙方违反本约定,仍须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甲方全部融资费用。上述约定同样适用于未来五年内乙方或乙方公司其它股东、关联人或委托人与甲方介绍的金融机构或者投资者(包括该投资者的分支或关联机构)的所有合作。3、乙方在与甲方引荐的金融机构、投资人等签订任何融资协议和取得的相关融资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融资协议不能履行的,甲方已收取的费用不再退还。九,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1,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3.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4,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争议的解决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30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广州兴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时间:联系电话:公司地址:联系邮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时间:联系电话:公司地址:联系邮箱:2018年月日签约地点广东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