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酒店委托管理合同合同编号:Page1of34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名词定义第三章酒店管理第四章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第五章双方的责任第六章酒店维护与保养第七章酒店产权及其处置第八章税务、财务管理第九章保险第十章监管、奖罚机制第十一章管理年限第十二章双方约定第十三章违约及终止第十四章不可抗力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第十六章商标及服务标志第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Page2of34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加盟酒店经营管理活动,促进如家酒店连锁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使加盟酒店的经营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平,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负责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委托方“________(公司)”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管理公司“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孙坚。第二章名词定义第一条酒店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位置)酒店,内容包括:(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Page3of34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附设简易餐厅、商品柜、商务设施、停车场以及其它酒店设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3)提供后勤服务的简易仓库、办公室、员工餐厅、员工更衣室、员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________平方米;(4)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等设备;(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第二条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公共卫生(PA)设备、办公室等设备;(3)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及类似物品;(4)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第三条双方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Page4of34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第四条标准在本合同中是指:由管理公司确认的所有标准、规格、规范、流程、制度、手册、计划、图表、设计或其他文件形式,用以规范加盟酒店装修改造和经营管理,在合同期限内所应使用的设备、材料、质量、外观、体积、设计、服务、程序、人事、管理等方面适用的标准。第五条手册在本合同中是指:管理公司关于酒店筹备、经营管理的规范性书面文件,如:酒店《硬件标准》、《运营手册》等。第六条商标及服务标志这是酒店在经营、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使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第七条酒店开业验收“酒店开业验收”一词是指管理公司,为确保加盟酒店工程改造质量和开业准备,及各项服务质量达到管理公司运营标准,而进行的酒店现场检查和验收;酒店开业验收分为“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和“运营验收”三个方面;开业验收合格后,Page5of34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加盟酒店方可对外试营业。(在加盟酒店未领取营业执照和正规发票之前,不得对外正式营业)。第八条营业总收入在本合同中是指加盟酒店在经营活动中的营业总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加盟酒店由经营客房、餐饮、商品、商务、保险赔偿(赔偿营业收入的部分)及加盟酒店在任何形式下获得之经营性收入,包括以现金、支票、信用卡及其它支付方式(包括已支付或尚未支付、已收取或尚未收取),但不包括中介销售佣金、中央预订销售佣金、电话费、电话服务费、物品赔偿、废品收入、洗衣收入、免房券收入、销售家宾会员卡所得之收入。第九条经营毛利(GOP)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GOP”是指酒店营业总收入减去营业税、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后的所余部分。一、加盟酒店的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经营性费用)a)出售与消费掉的食品原材料成本、客用品以及全部在使用中的经营用具和经营用品的成本;b)特许酒店全体雇员的工资、福利及奖金,包括支付和缴纳的各项社保基金、资遣费和按国家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等;c)能源及公共事业费用;Page6of34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d)办公室及行政费用;e)设备的一般保养及维护费用;f)各种与经营有关的保险费(固定资产及装修保险费除外);g)市场推广费及广告宣传费;h)与加盟酒店专业有关的律师费用及审计师费;i)技术顾问和经营专家服务费用;j)中介佣金;k)营业税等。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非经营性费用)(1)房屋租赁费;(2)资本性及投资性费用的摊销(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和筹建及装修费用摊销);(3)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4)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5)土地使用费;(6)董事会费和保险费;(7)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8)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9)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及开业时之验资费用;Page7of34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0)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11)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12)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13)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第十条经营指标“经营指标”一词在本合同中是指每个财政年度末由管理公司提出的下一年度加盟酒店经营指标。“经营指标”是管理公司为了加盟酒店经营管理需要,对加盟酒店和加盟酒店总经理下达的管理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考核指标,在加盟酒店开业满三个月,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管理公司会合理地调整当年的经营指标。如果调整的经营指标与向委托方交底的“经营预算”相差较大,管理方将事先与委托方进行沟通。第十一条经营预算1、“经营预算”是加盟酒店根据管理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指标,结合酒店上一年度经营实际和本年度经营变化因素,按月编制的酒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经营费用、经营利润预算;此经营预算由管理公司城区总经理报送委托方。“经营预算”是加盟酒店年度经营的目标,是加盟酒店总经理成本和费用开支的控制依据。Page8of34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经营指标和经营预测”是指加盟酒店正常经营情况下的指标和预算,如果酒店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例如:重大维修、较为严重和一定数量的坏房、停业或局部停业、重大股东变动、法律诉讼或政府行为影响、市场意外变化、不可抗力等情况),管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与委托方协商调整经营预算。第十二条项目测算加盟项目审核前,管理公司根据加盟项目所在城市和酒店位置,对加盟项目所做的经营测算和投资回报测算,该项目测算结果经委托方和管理公司共同确认,作为加盟项目审核依据,并作为加盟酒店委托管理的经营考核目标依据。第十三条重大维修“重大维修”一词是指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或是指金额虽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下,但使加盟酒店的设施及经营条件发生重要变更的项目。“重大维修”项目由管理方提出,报委托方审批后实施。第三章酒店管理第十四条管理权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加盟酒店经营管理Page9of34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第十五条酒店总经理1、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或驻店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2、酒店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3、管理公司有权委派、调动、任免加盟酒店总经理,总经理根据管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对加盟酒店进行经营管理,根据加盟酒店审批权限履行职务。4、在管理公司提供的年度经营预算之内,加盟酒店总经理根据连锁酒店总经理的审批权限,行使各项经营费用开支的权力;如正常开支所需的经营费用(包括员工奖励费用等),超出经营预算之外的经营费用、重大维修、固定资产添置,须经委托方审批同意才能开支;超过合理的审批期限(双方约定5天为限),为保证酒店正常运营不受影响,总经理有权先付款再等待上级或委托方审批(即:逾期审批视为同意)。5、由于委托方原因,加盟酒店总经理无法正常行使管理职能、或行使各项经营费用开支的权力,管理公司有权追究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并酌情扣罚特许保证金,加盟酒店因此而受到的经Page10of34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营管理影响和损失,由委托方承担。6、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7、副总经理、驻店经理如因工作需要独立管理加盟酒店,行使与总经理同等的职权。第十六条酒店财务1、加盟酒店会计和出纳由管理公司委派,按连锁酒店财务制度开展工作,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加盟酒店财务人员业务指导、工作考核和最终任免;加盟酒店总经理负责财务人员日常管理。2、加盟酒店财务须根据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设置帐户、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按时准确输入管理平台经营数据,完成财务报表和报告(加盟店财务只负责酒店经营帐务,并不负责属于委托方的帐务处理和财务工作,管理公司明确要求加盟店财务人员不得兼任属于委托方的财务工作);管理公司区域财务经理和运营部门负责对加盟酒店的财务工作和经营,实施双重管理和业务指导;3、为确保财务系统的统一性和管理平台的通用性,加盟酒店必须使用管理公司指定的正版财务软件;如委托方未配备,则加盟酒店总经理有权根据管理公司财务标准购买、安装使用,费用由加盟酒店承担。Page11of34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4、加盟酒店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后15天内应在当地银行开设独立经营帐户(如该帐户为一般户,则委托方同意加盟店现金可通过委托方基本帐户提取),该帐户应保持充足的流动现金(经营活动开始时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运营平稳后不低于10万元),此帐户由管理公司委派的加盟酒店总经理在权限范围内审批使用(帐户的财务印章、签字权,全权由加盟酒店总经理和财务人员按照管理公司制度管理及使用),管理公司对该帐户提供担保,委托方可根据需要查阅帐册或审计。5、加盟酒店的任何营业收入包括一切现金及酒店经营之任何支付与费用,均应存入该独立经营帐户或自该帐户中支出。该帐户只用于支付日常经营费用(见名词定义);该帐户余额超出双方约定限额,则由加盟店财务负责划入委托方指定帐户。6、每一个会计年度终结时,管理公司财务部有权对加盟酒店财务进行审计(根据需要,财务部可随时安排专项检查和对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委托方对管理公司审计结果如有疑问,可由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加盟酒店进行审计,并向双方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审计发生的费用由加盟酒店承担。第十七条酒店人事安排1、酒店总经理将根据加盟酒店的实际情况和管理公司人员定编标准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上报管理公司人事部审批。Page12of34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管理公司人事部根据连锁酒店人员配备标准,结合加盟酒店经营规模和服务项目配备情况,审核下达加盟酒店的人员定编。3、加盟酒店如因酒店实际与标准定编有差异,可提出调整意见,但须知会委托方,然后经管理公司人事部核准后进行调整;“酒店人员定编”是加盟酒店人员聘用和工资总额计提的依据。4、“岗位工资标准”是管理公司根据不同城市酒店员工的薪酬水平,制定的酒店各岗位员工基本工资标准,工资标准不包括酒店按国家规定所应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和各项补贴等。根据不同城市不同的薪酬水平,管理公司把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不同的标准。根据国家政策、物价及工资上涨幅度等因素,管理公司有权每年进行工资标准审核和调整。5、“工资总额”是管理公司人事部根据加盟酒店人员定编,按照所在城市岗位工资标准+奖励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