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网络游戏”主题班会-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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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34)班主题班会上网有哪些好处?你去网吧上网么?你赞成去网吧上网么?1、互联网为青少年提供了求知和学习的广阔校园2、互联网为青少年获得各种信息提供了新的渠道3、互联网有助于青少年不断提高自身技能4、互联网有助于拓宽青少年的思路和视野,加强青少年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强青少年的社会参与度,开发青少年内在的潜能。网络游戏网上聊天网上色情你能拒绝诱惑么?设计者抓住学生的心理,将游戏设计得十分诱人,充满暴力色彩。网络游戏中虚拟的和英雄、美女在鼠标点击操纵下,运用各种武器,逃过各种陷阱和机关,消灭来敌,险象环生、扣人心弦,极富惊险刺激。如果游戏者能过关斩将,既能节省花费,又能获得奖分。游戏软件设计者挖空心思,对获胜者奖分、奖命、奖美女有的网迷热衷于网上聊天、网上交友,在网上聊天有着特殊的环境:虚拟空间、互不相识、隐藏身份、说话无拘无束,网迷可以毫不遮拦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诉说自己的知心话;可以用最激烈的语言抨击;用虚假的身份去炫耀、欺骗;用肉麻的词藻去诬蔑、毁谤。网上交友可以发泄感情,可以不负责任,可以找寄托,可以找现实生活找不到的世界。由于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对方的性格品德,甚至对方的性别,一些人由于交友不慎而使自己掉入对方设计的陷阱,丧物、丧财,甚至丧失性命的事例在全国各地屡屡发生,媒体频频曝光。1、摧残身体,危害健康2、扭曲心态,毒害思想3、滋生是非,诱发犯罪4、影响学习,荒废学业5、疏于管理,危及安全据北京市150多位政协委员历时4个月完成的调查报告显示,中小学生上网达到81.3%,有七成学生网民沉湎于网上聊天,有四成多经常光顾色情网站,互联网成为一部分青少年名副其实的“电子海洛因”。北京中学生张某(13岁)、宋某(14岁),父母离异,缺少管教,经常逃学在网吧玩。一次,他们因在北京“蓝极速”网吧中与服务员发生纠纷,为报复而购买汽油于2002年6月16日凌晨二点多纵火。由于“蓝极速”网吧非法经营,半夜里仍有大批学生在网吧玩乐,又无消防设施,共造成24人死亡,13人受伤,死伤者大部份是年约二十岁的学生,约有一半来自北京科技大学。这就是震惊全国的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图为凌晨6月16日3点09分拍摄到的火灾场面。由于网吧的窗户安装了铁栅栏,屋内人员无法逃生2004年3月31日上午9时33分,重庆市某中学三名初一学生,年龄均在14岁左右,在一家尚未办理网吧营业执照的非法经营的网吧连续上网打游戏两、三个通宵后,由于极度疲劳,在返校时竟在铁轨上熟睡,其中两名男生被疾驰而过的火车轧死,另一名男生被火车惊醒侥幸逃命。2005年4月初,江西赣州市某中学一高中女生,与19岁的网上恋人“恋爱”三个月,由于“恋人”要与她分手,该女生不堪忍受“失恋”的痛苦而服毒身亡。江西修水县某镇一初一13岁学生邱林,因迷恋网吧而辍学,整天泡在网吧里。2004年3月13日,邱林因上网缺钱从家里偷拿了140元钱被家长发现后遭打骂。第二天上午不能去上网的邱林用绳索在自家楼上悬梁自尽。4月30日22时,乌鲁木齐财贸学校三年级学生陈海与几名同学到一家名为“银浪”网吧玩“石器时代”网络游戏。玩到5月1日早晨8时许,玩了一个通宵的他,站起来看了看别人的电脑后,又坐下继续玩。8时50分左右,陈海突然脑袋一歪,倒在旁边机位上玩的同学肩膀上,随后人就滑落到地上,呼吸困难,全身瘫软,送到医院急救时,医生发现陈海已全身发紫,瞳孔扩散,心跳消失,血压也已降为零,确认为猝死。医院诊断陈海的死亡原因为“心脏瓣膜脱垂,心脏猝死”。而网吧管理人员昧着良心挣钱,根本上就是在纵容陈海等人不分昼夜地上网,这无异于谋财害命。老爸,老妈:我在天堂给你们写信,你们不必为我感到悲伤,我在这里过得很好。爸爸妈妈我很想念你你们,你们的身体都还好吧!爸爸妈妈,天堂这儿也有网吧,但是这儿的网吧有很多制度,例如:未成年鬼不准进入,上网时间不准超过5小时,所以我至今仍没能进入网吧。我还听说,这儿的网络和人间的网络是连通的,但因为我不能去网吧而不能给你发e-mail,你们不必太为我操心。如果能回到从前,我一定会好好珍惜所拥有过的一切,一定改正我所犯的错误,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但是一切都晚了,都迟到了,不过如果记住今生的教训,来世一定会完美的,从小就会好好懂事,从不让父母操心。爸爸妈妈,我知道我很不肖,我对不起你们,我辜负了你们对我的爱,活的时候要你们替我担心,死了让你们为我伤心,来世我一定好好报答你们。好了,信就写到这里,再见!记住要多穿几件衣服别着凉了。祝身体健康——摘自胡彬手记安徽省庐江县的罗埠中学,胡彬是这个学校初三(4)班的一名学生,由于无法摆脱网络游戏和魔幻小说的诱惑,这个16岁的少年带着许多遗憾和无奈匆匆地离开了这个世界第一、远离毒品、文明上网——摘自《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02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得非常明确,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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