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000501证券简称:鄂武商A公告编号:2010-02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10年11月15日发出通知,2010年11月26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喻景忠、田玲因公出差,授权独立董事魏劲松表决,董事秦琴因公出差,授权董事长刘江超表决。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武商集团董事会换届的议案1、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会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董事,职工董事会由职代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2、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推荐,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如下(简历详见附件1):(1)董事候选人刘江超、刘聪、黄家琦、陈晓东、王纯、罗铭(2)独立董事候选人崔忠泽、田玲、汤得军、余春江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本次董事候选人符合2《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候选人推荐程序合法、合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提交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关于参与黄石购物中心项目用地摘牌的议案鉴于黄石市经济、地理位置、人口等优势,结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公司董事会拟在黄石市西塞山区中心,以总价不超过4.6亿元,竞拍约40亩土地,用于公司黄石购物中心建设。因竞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视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三、关于参与襄樊购物中心项目用地摘牌的议案鉴于襄樊市经济发展、交通及地理优势,结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公司董事会拟在襄樊市樊城区中心,以总价不超过6亿元,竞拍约50亩土地,用于襄樊购物中心建设。因竞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视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四、关于十堰人商大楼整体改建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五年发展规划战略要求,做大做强公司主业,公司拟对十堰人商大楼进行整体改建,该项目总投资约9.22亿元。(一)十堰人商大楼现状十堰人商大楼于1982年破土动工,1984年9月正式对外营业,营业面积5600平方米,1993年,商场进行扩建和改造,改扩建后营业面积增加到12000平方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日益提高,大楼经营面积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1999-2005年,十堰人商尝试通过租赁经营场地扩大营业面积,但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十堰人商大楼因其面积严重不足,设施陈旧,功能不全,经营条件较差,经营业务受到制约,不能满足十堰市广大消费需求,对3其长远发展极为不利。(二)十堰人商大楼改建思路国内百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将以大型化、多功能、时尚化为主要发展方向。鉴于十堰人商大楼位于十堰市人民北路1号,是十堰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交通四通八达,根据公司购物中心的发展需求,公司将在十堰建设集购物、休闲、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大型多功能购物中心,成为十堰当地的标志性建筑和人文景观。公司拟拆除十堰人商大楼,新建一座在鄂西北最具影响力的武商十堰现代商业城,建筑面积13.35万平方米,地上十二层、地下二层,整体改建后的十堰人商大楼,将成为当地最高端的购物中心。(三)经济效益分析、风险防范及对公司的影响在对十堰人商大楼进行整体改建的过程中,公司将认真分析和研究市场环境,尽量降低各种风险。公司将按照标准化的要求,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充分利用丰富的供应商资源、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以及优秀的管理团队,结合当地实际及消费需求,将改建后的十堰人商大楼打造成十堰市品种最齐全、服务最优秀、管理最先进、功能最完备的大型购物中心。该工程土地分为二块,一块为武商十堰人民商场已取得的土地,另一块为其紧临的广电大楼拆迁土地。项目分两期施工,一期工程于2010年开工建设,2011年底对外营业。该项目总投资9.22亿元,其中建设投资估算为8.71亿元,本项目拟通过向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方式解决。经测算,该项目完成后,预计正常经营的第1年(即项目计算期的第4年)的年销售收入9.46亿元(含税),第3-4年按10%递增,第5-7年按8%递增,第8-12年按5%递增,第1年利润总额0.77亿元。预计该项目投资回收期7.03年(含建设期3年)。内部收益率20.14%。4公司上述方案已于2010年5月25日获得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备案号为2010030065320043),并已取得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审定建筑设计方案通知书(十规建审字(2010)第039号)。公司将按上述原则,对十堰人商大楼进行整体改建。(详见同日披露的《武商集团对外投资公告》)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四、关于召开二O一O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O一O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附件1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刘江超:男,54岁,中共党员,大学,经济学学士。历任武汉市一商业局财会处副处长、信息研究所所长、武汉市商委企管处处长、武汉市百货批发公司总经理、武汉商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世界贸易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书记、总经理、武商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武商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刘聪:男,48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士学位,经济师、高级经营师。历任武商集团武汉商场鞋帽箱包公司业务经理、经理、武商集团开发部副部长、武商集团武汉商场业务部副部长、武商集团武汉商场副总经理、武商集团电器家居购物中心总经理、武商集团量贩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武商集团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黄家琦:男,47岁,中共党员,硕士。历任武汉市建材工业5局干事、副科长,武汉市物资局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武汉市商贸国有控股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陈晓东:男,41岁,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助理总经理;SuntowerCompanyLimited副董事长;珠海光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科学城股份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现任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王纯:男,50岁,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武汉工业品集团东方公司经理;中心百货大楼副总经理;中百集团百货分公司总经理;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罗铭:男,43岁,硕士。历任中国黑色金属材料中南公司经理;武汉天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中保隆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天凌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湖北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崔忠泽:男,64岁,中共党员,大学,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省安陆市师范学校教师、副教导主任、教导主任、副校长、湖北省安陆市一中党支部书记、武汉市体改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企业改革处副处长、处长、武汉市证管办副主任、6中国证监会长沙特派办副主任、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助理巡视员、湖北证监局助理巡视员,现已退休。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田玲:女,41岁,教授,博士生导师。在武汉大学任教至今。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保险系副主任,武汉大学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社会兼职有亚太风险管理与保险学会APRIA会员,中国保险学会理事,武汉系统工程学会理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汤得军:男,42岁,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公司主管会计、副处长;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研究中心财务处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财务处长;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烟台龙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余春江:男,40岁,本科,注册律师。历任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长期从事公司、金融、证券及国有企、事业法律制度的研究与实务工作,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七届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制度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八届旅游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7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