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沟通雇主和承包商的关系;协调监理合同范围内各承包商之间以及雇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2.负责合同解释,以及对有关图纸的解释和说明,帮助承包商正确理解设计意图,在现场解决施工期间出现的设计问题;3.及时向承包商提供设计图纸;4.审批承包按合同规定进行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详图;审批承包商的测量放样结果。上述成果经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5.监督、检查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审批承包商提交的实施性总进度计划、各阶段、各分部工程进度实施计划,以及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在必要时,工程师可以要求承包商编制修改的进度计划;6.监督承包商贯彻执行合同中的技术规范、施工要求、设计图纸,确认材料、工艺符合规定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及时检查工程质量,批准承包商的试验报告,检查与确认承包商提交的试验结果,有权要求承包商重新试验和额外试验,及时签发有关的试验验收合格证书;7.严格检查与确认材料、设备(包括半成品和配件)质量;8.考察承包商进场人员的素质,对不称职的人员要求承包商予以更换,承包商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应报工程师批准;9.及时审核、确认承包商提交的已完成(每月)工程量及工程月支付申请,审查确认后按规定签署并向雇主提交书面的工程价款支付证书;10.检查承包商违约事件,有雇主授权,可以代表雇主向承包商索赔;11.及时向承包商发布指令。图纸变更或者新的补充图纸,增减工程项目或工程量,要求承包商提交有关施工方案、计划、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指令,修改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有关费用及竣工期限等方面的指令;12.做好监理日记、质量检查记录、各方来往信函、申请、指令及各种有关工程管理和工程技术文档的管理工作,以备以后核查及作为解决争端的依据;13.公平、公正处理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调解处理雇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争端;14.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意外事件所引起的问题,如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发生地下古迹引起的暂时停工,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等;15.定期或及时向雇主提供工程实施情况报告;16.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