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心理学原理在工作中的应用大约两个月前,我们公司又开始了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并且出台了一系列安全方面的奖励惩治措施,百日安全竞赛年年都搞,不过是活动开始结束各开一次大会,领导作作报告讲讲话,然后安全部门多搞几次检查,走走过场而已,大家早已习以为常了。可是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的百日安全竞赛出台的相关奖惩政策不仅仅涉及这年尾的一百天,其中有几条政策大意是这样的:1、各部门抽调一名员工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组两人一班每日两次不定时间对生产现场的员工操作进行检查,如有违反规定当即指出并开具违规单,并根据违规操作的内容、程度对当事人处以10到100元的处罚;对于因人为差错、违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扣罚不受此限;2、如有员工主动指出他人的违规操作并及时纠正,班组长可视情开具奖励单,检查小组核实后视情予以表扬或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额度根据实际情况5-100元的奖励,对于因此而避免重大事故的特别突出事例当事人将给予重奖;3、对于百日安全竞赛过程中坚持一丝不苟安全作业无差错的员工(具体量化标准附后),经部门集体推荐参评公司安全标兵;4、年底公司将根据各类指标、群众意见评选出公司安全标兵20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计入员工安全档案;如该员工次年依旧当选,则奖励较当年标准上浮10%,如连续三年当选则奖励额度将以该员工第二年实际奖励金额为基础上浮15%或在公司制定的第三年奖励标准基础上上浮15%,两者取高。……还有一些具体条款在此就不一一转述了。看了公司今年出台的安全百日竞赛政策,让我不禁联想到在学习管理心理学过程中所学到的行为修正激励论。美国新行为主义者斯金纳1938年在《有机体的行为》一书中,提出了操作性条件反射学说。所谓操作性条件反射,是指有机体在某种情境自发做出的某种行为由于得到强化而提高了该行为在这种情境发生的概率。将操作性条件反射与强化理论应用于管理,就产生了行为修正激励论。行为修正激励论表明:人的行为是对其所获刺激的函数,如果刺激对他有利,他的行为就可能重复出现;如刺激对他不利,则他的行为就可能减弱甚至消失。强化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又可分为积极强化、消极强化、惩罚和忽视。正强化就是奖励那些符合企业目标的行为,以便使这些行为得以进一步加强,重复的出现,从而有利于企业目标的实现。正强化的方法包括物质奖励、精神鼓励。负强化是惩罚那些不符合企业目标的行为,以便使这些行为削弱,甚至消失,从而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负强化也包括物质处罚和精神处分,减薪、扣奖、罚款、批评、降级等都是可用的方法。强化理论研究的是能不能通过外在的管理对人们的行为进行改变以及如何进行改变。通过强化物对行为的作用来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习惯和行为取向,这一过程又称为塑造行为。这一理论在我们的企业管理中运用普遍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它表明人的行为不论是顽固的还是脆弱的,不论是习惯的还是偶然的,都是可以改变的;其次,管理者可以采用一些有效的方法改变作业人员的习惯和行为,并使这种改变朝着有利于企业目标的方向发展,如在安全管理上,就可以具体的研究如何反习惯性违章、鼓励遵章守纪、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以及如何采取有效的奖惩制度,来使作业人员的行为朝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方向变化;第三,采取不同的强化手段和方法,对人的行为改变的效果不同,针对安全管理的不同需求和具体的管理对象可以采取有效的强化方法来提高安全管理的绩效。回过头来,我们不难发现今年我们公司的安全激励政策就运用到了强化理论。首先,对于安全工作而言,符合企业目标的行为就是遵章守纪和坚持安全原则、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的行为,对这种行为要进行正强化,以促使这些行为保持重复和连续。正强化的科学方法是:应使其强化的方式保持间断性,强化的时间、数量也不固定,即管理人员应根据企业的需要和职工的行为状况,不定期、不定量地实施强化。比如:百日安全竞赛后企业评选安全生产标兵,对那些坚持安全作业以及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职工进行奖励,就是属于固定时距强化;又如:对那些坚守岗位安全职责、主动纠正违章行为的职工,安全管理人员和领导要不定期、不定量地进行表扬和奖励等。这样一来,职工才会确信:在工作中遵章守纪、纠正违章、查找和消除隐患等行为是符合企业目标和领导要求的,也是可以得到承认和赞赏的,上述行为才能持久并重复发生。与之相反的是那种连续、固定的正强化,一般效果并不好,因为久而久之会使企业的职工感到企业的强化措施是理所当然,甚至还会产生越来越高的期望。如果企业某一次没有对其行为采取表扬或奖励,就会在其心理产生较大的不满情绪甚至是抵触情绪,削弱其行为的重复性,从而产生不利影响。与正强化相反的是,负强化要维持其连续性,即对每一次不符合组织目标的行为都应及时地予以处罚,从而消除人们的侥幸心理,减少甚至完全消除这种行为重复出现的可能性。对安全而言,就是对于违章行为要百分之百地进行纠正,百分之百地进行处罚,还要重罚;对违章者要百分之百地进行安全教育,从而消除职工的侥幸心理,使其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使其在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化。此外,在今年的安全奖励政策中还有一条“年底公司将根据各类指标、群众意见评选出公司安全标兵20名……如该员工次年依旧当选,则奖励较当年标准上浮10%,如连续三年当选则奖励额度将以该员工第二年实际奖励金额为基础上浮15%或在公司制定的第三年奖励标准基础上上浮15%,两者取高。”(即摘录的第4条),从这条奖励办法我们可以看出,制定者考虑到了奖励计划的长期性、延续性,这无疑是对员工长期遵章守纪、规范操作的正强化,该政策一出台便引起了员工的广泛关注,如能切实实施,无疑将起到非常好的效果。以上即是我对公司近期出台的政策从管理心理学角度的一些粗浅认识,请老师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