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6”高处坠落事故案例一、事故来源关于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70016钻井队“5.26”高处坠落事故的处理决定。二、事故经过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2008年5月26日16时02分,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简称塔二堪)70016钻井队在哈得22井进行二层平台指梁盖板拆除维修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三、事故分析处理(一)杨忠英,70016钻井队场地工。未经培训取证从事登高作业,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对拆卸指梁盖板后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认识不够,违反操作规程和登高作业的相关规定,对这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因在事故中死亡,故不予追究责任。(二)尤剑威,70016钻井队外钳工。未经培训取证从事登高作业,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带领场地工杨忠英从事登高作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严,对施工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估计不足,没有按隐患“四定”原则进行隐患整改,对这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决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办法,由70016钻井队对尤剑威进行内部处理。(三)罗秋明,70016钻井队当班司钻。未经培训取证从事司钻作业;作为当班班组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规定擅自安排场地工杨忠英从事登高作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存在违章指挥现象;对在施工过程中的“三违”现象处理不严,对施工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估计不足,没有按隐患“四定”原则进行隐患整改,对这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决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办法,由70016钻井队对罗秋明进行内部处理。(四)刘明刚,70016钻井队平台经理。作为井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无安全资格证,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对钻井队的作业人员管理不严,监督不力,检查不够,未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这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决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办法,由塔二勘对刘明刚进行内部处理。(五)贾文杰,塔二勘质量安全环保部部长。作为塔二勘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没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70016钻井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没有认真协调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决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办法,由塔二勘对贾文杰进行内部处理。(六)龙平,塔二勘安全副总监。作为塔二勘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没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70016钻井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没有及时协调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决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办法,由塔二勘对龙平进行内部处理。(七)陈平,塔二勘公司副经理、安全总监。作为塔二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之一,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没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70016钻井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没有及时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决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40000*30%=12000元的罚款(依据塔二勘提供的工资表核算)。(八)买买提江·依明,塔二勘公司副经理。作为塔二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没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70016钻井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没有及时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决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43000*30%=12900元的罚款(依据塔二勘提供的工资表核算)。(九)罗明伟,塔二勘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分管党务及部分行政管理工作,原塔二勘经理。作为塔二勘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清,安全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及时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未保证基层安全组织机构的健全,部分岗位作业人员严重不足,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决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办法,由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对罗明伟进行内部处理。(十)梁生荣,塔二勘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各岗位人员严重不足,部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部分人员无证上岗,隐患查处不够,安全管理不严,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决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50000*30%=15000元的罚款(依据塔二勘提供的工资表核算)。(十一)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忽视安全生产管理,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细不实,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工无证上岗;未认真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部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安全投入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1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四、经验和教训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安全生产,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提出以下整改要求: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配足配齐专职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到人。2、塔二勘及70016钻井队要及时整改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加强员工的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标准和规范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3、塔二勘及70016钻井队要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对危险作业要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4、塔二勘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好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配足配齐各岗位操作人员,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5、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作为甲方单位,应加强对乙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甲方现场监督要履行HSE体系安全监督的作用,在抓产量的同时更要注重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管理。30631队2014-09-08学习30587队HHW006井人身伤害事故案例一、基本情况事故单位:第三项目部30587队事故时间:2011年10月16日事故地点:HHW006井事故当天工况:拆设备放井架。伤者基本情况:姓名李有智;岗位外钳工;年龄20岁;工龄1年零2个月;用工性质;宏业公司劳务工。二、事故经过:2011年10月16日,30587队承钻的HHW006井进行完井搬迁作业,中午15:30左右,在起吊井口防喷器的作业中,外钳工李有智和副钻胡德热提共同挂完钢丝绳后,钻井搬迁服务公司的吊车(新J-15067)司机孔显伟操作吊车上提绷紧钢丝绳,在钢丝绳的张力作用下,防喷器在运移轨道上向外移动,在这个过程中外钳工李有智右脚向防喷器移动方向跨了一步,未及时撤离轨道,右脚踝骨处被轨道上移动的防喷器底部和轨道挡板挤伤。事故发生时,值班干部王小宝在作业点指挥作业。驻井监理在现场巡视。事故发生后监理及井队干部对李有智的右脚进行观查,右脚踝骨处有些肿大。随即安排值班车将李有智送往准东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医院诊断结果:右腓骨下端及右内踝骨骨折,右足骨质未见明显骨折现象。三、原因分析:、(1)吊车收紧钢丝绳前,人员未及时离开危险区。(2)作业过程中吊车与人员配合不当。(3)人员逃生方向判断不正确。四、预防措施:(1)井队所有工作人员在搬安及起吊设备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风险识别,起吊设备前应及时撤离到安全处。(2)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值班干部监督到作业点。30631队2014-09-08学习30618队搬家泥浆罐碰断10千伏电杆事故案例一、事故时间:2014年7月25日21:30二、事故地点:夏盐井区三、事故单位:30618井队四、肇事车辆:新C–18063(车头),新C–4008(挂)驾驶员:李学东A2驾照1993年5月28日初次领证21年驾龄五、事故经过克拉玛依钻井公司30618钻井队,从夏盐井区老井Y1162井搬往新井石南井区SXTD6365井,属于跨区块转移,井距50公里。驾驶员李学东驾驶的新C–18063号车辆,拉运的是3#泥浆罐。井队只是把靠驾驶员一侧的泥浆罐加宽部分给拆了,靠副驾驶的一侧没有拆。驾驶员李学东提出,泥浆罐加宽台超宽,要求井队拆掉,井队未同意,认为1#、2#罐都拉走了都没事,同时安排一名钻工作为随行押车人员。7月25日晚21:30左右,驾驶员李学东驾驶车辆,行驶出距离老井场3公里时,在10千伏输电线路下和一辆车会车,由于简易路面不宽,李学东驾驶车辆紧靠道路右侧行驶。在会车过程中,泥浆罐加宽台(宽度2.3米)先碰到电杆的绷绳,拉断绷绳后碰断水泥电杆,造成夏盐井区和陆梁部分井停电的事故。六、事故损失:待定七、原因分析1、30618井队没有严格执行钻井公司设备拉运管理规定,HSE监理在24日晚上开搬家动员会时做了要求并下达了书面指令,超高超宽物件拉运时必须拆除,30618队领导风险意识不强,不按规定和指令执行,直接引发此次事故,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2、驾驶员李学东明知拉远超宽设备,又将要在输电线路下会车,同时押车人员(巨强)还提醒他前面有电杆,仍然不减速或停车让行导致发生事故,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八、事故教训1、井队要在搬家前做好线路勘察,对规定行使的路线存在的风险要识别到位,细化搬安策划。HSE监理要对策划进行审核,在搬安过程中发现不按规定执行的要及时纠正并进行处罚。30631队2014-09-08学习30618队卡钻事故案例一、事故发生经过2013年4月30日21点80207井完钻后提钻通井,5月1日8:00提钻至1939m遇阻10t,开泵洗井正常,进行倒划眼,倒划眼至1909m后上提困难,下钻至井底循环。5月2日14:00提钻至1955m遇阻10t,遂进行倒划眼,5月3日3:40倒划眼至1935m,地层八道湾,岩性为沙砾岩。突然井口失返,泵压由7MPa上升至10MPa后下降至4MPa,漏失10方。停泵后活动钻具上提72t,下放31t(原悬重62t),活动范围1.5m,4:00钻具卡死,报项目经理部。四、事故原因分析1、卡钻钻具位于侏罗系八道湾组(设计顶界1740m,底界1940m),该层位上部以砂泥岩为主,底部以砂砾岩为主,地层渗透性高,承压能力低,稳定性差,易漏易垮塌,是造成卡钻的主要原因。2、司钻操作处理措施不当,是造成此次卡钻的主要原因。3、当班技术员措施落实及风险提示不到位。4、值班干部监督不到位,职责落实不到位。5、钻机处理事故能力低:该队钻机为电动钻机,转盘动力明显不足。五、事故处理过程5月3日05:00,用液气大钳把钻具扣倒开,倒开位置314.55米。后接地面震击器,进行震击循环,震击吨位30t,无效果。11:45测卡点,卡点位置1774m,5月3日14:00爆破松扣,爆破位置1770.88m。鱼头位置1770.88m,鱼长164.15m,钻头位置1935.03m。落鱼结构:φ215.9FX56*0.29m+430*4A0接头*0.5m+φ159钻铤2根*18.06m+φ214扶正器*1.87m+φ159钻铤16根*143.43m。5月6日下入套铣钻具组合:φ194mm铣鞋+φ194mm铣管*9根+大小头+φ159随钻震击器+4A0*411接头+φ159钻铤6根+4A1*410接头+φ127钻杆+φ133方钻杆,第一次共套铣2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