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9年12月28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十五项机制十八项体系八项权利关键信息五大核心内容二十六项制度01关键信息总则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全社会应当共同关心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国家加大对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举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或者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采取措施,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等服务,促进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急救中心(站)不得以未付费为由拒绝或者拖延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应当遵守诊疗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尊重医疗卫生人员。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接受、配合医疗卫生机构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危害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建立健全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城乡全覆盖、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的定位举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5哥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国家对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社会办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的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科学研究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对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国家鼓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卫生事业中发挥主导作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以政府资金、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社会办医国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权利。社会力量可以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享受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税收、财政补助、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政策,并依法接受监督管理。医疗卫生人员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一二三一二三02八项权利八项权利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权利。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制度,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居民有依法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和义务。政府向居民免费提供免疫规划疫苗。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对病情、诊疗方案、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事项依法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03十五项机制十五项机制一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二三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十五项机制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五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建立协作机制。六国家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七国家制定医疗卫生人员培养规划,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十五项机制八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九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十国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十一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健康指标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十五项机制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国家建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十二十三十四十五04十八项体系十八项体系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国家发展医学教育,完善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医学教育体系.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一二三四十八项体系国家发展妇幼保健事业,建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五国家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及其保障体系。六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七国家发展精神卫生事业,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八十八项体系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国家建立健全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城乡全覆盖、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国家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完善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国家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家建立健全药品供求监测体系。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八项体系十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学校考核体系十七国家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职工互助医疗和医疗慈善服务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十六国家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十八国家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05二十六项制度二十六项制度二三四五六一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国家建立传染病防控制度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与管理制度二十六项制度七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八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九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十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信息交流和信息安全制度十一建立健全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二十六项制度十二国家对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人员依法实行执业注册制度。十三国家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奖励制度。十四国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十五国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十八项体系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国家建立健全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制度。国家建立健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国家建立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国家建立科学、严格的食品、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二国家建立营养状况监测制度。二十一二十六项制度国家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二十三国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二十四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估制度。二十五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信用记录制度。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