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文章来源:株洲县商务局作者:张辉发布时间:2010-03-0409:53:40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文件要求,我县就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从六个方面落实: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目前我县大规模的非法集资的现象基本上已得到有效的遏制。出现的新动向是单位内部和小规模的非法集资现象仍然存在。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各乡镇、各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政府转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整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三、开展风险排查,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切实负起本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指定相关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四、加大处置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非法集资善后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力度。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及时组织部署,以高压态势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影响极为严重和涉嫌集资诈骗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从重从快打击,增强威慑效果。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五、改善信用环境,努力满足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坚持“查防并举、疏堵并用”的方针,在从重从快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采取综合措施,改善信用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我县广大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金融机构创造条件增加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合理布局网点,增设新的金融机构,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不仅进一步鼓励引进项目,发展经济,而且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强管理和引导,切实解决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经营状况披露不畅等问题。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平台建设,创造条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等服务机构,促进银企沟通与合作,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对非法集资实施综合治理。根据株处非办[2009]3号文件精神,我县由主管商贸副县长李文亮同志召集,县委宣传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综治办、县发改局、企业发展促进局、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商务局、县工商联、工商管理局、地税局、林业局、信访局等20多家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具体部署了6月份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各单位在18号那天在全县主要街道、各集贸市场进行了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项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宣传车开到了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了与市处非办保持一致。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将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增强处置工作合力。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把好一线关,将本行业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机构和人员,加大日常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处置责任,从建立工作机制到监测预警、风险提示、调查取证、性质认定、处置善后、维护稳定、宣传教育、规制建设等各个环节和层面,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怠于履职或者不认真履职者,尤其是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升级,以致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1111111111111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纪要》,严厉打击利用非法集资广告进行商业欺诈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规范经济秩序,在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安排下,省工商局决定自2007年4月20日至10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整治工作在我省已初见成效,非法集资广告在全省所有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已全部“封杀”,山西省实现了非法集资广告监测连续二十天无报告,违法率为零的记录;经过近一个月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全省城乡基本做到了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抵御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现将前段时间的工作总结如下: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整治工作今年2月以来,省政府办公厅多次召开由省工商局、省银监局等部门及省城主要媒体参加的处置非法集资协调会,省工商局参会人员向省工商局王虎胜局长作了汇报,当即指示相关处室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能分工,认真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广告工作。4月6日,李秀英副书记专从外地赶回来参加了省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领导组会议,会上李秀英副书记表示,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集资广告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务必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要求上来,在省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维护山西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4月18日,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广告的通知》,决定利用半年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4月24日,根据山西省政府的安排,山西省工商局组织召开了山西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广告会议。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虎胜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李顺通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省委宣传部王清宪常务副部长对正面宣传工作作出安排。省工商局马联社副局长宣读了《山西省工商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广告的通告》。省工商局李秀英副书记安排部署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打击非法集资广告11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各市工商局要大力查处涉嫌违法非法集资广告案件,会同当地银监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促检查,及时将新情况、新问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整治成果等报省工商局和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孙跃进、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梁宝印、省银监局副局长赵金童、省证监局副局长赵志明、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秦高明等八部门领导、各市工商局广告科长、主要媒体负责人、相关广告公司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二、认真做好宣传培训,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省工商局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广告的通告》,根据山西省广告发布的实际,首次明确打击非法集资广告11个方面的具体内容。通告发布后,省城主要媒体山西日报、太原日报、三晋都市报等媒体全部予以刊登。省工商局在4月24日召开的山西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广告会议后,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市场导报等媒体作了会议专题报道,我省11个市日报、晚报及市级广播电视、110余个县(区)市广播电视全部用显著位置进行了《通告》和会议报道,这样在山西省形成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广告的舆论氛围。5月18日,省工商局在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山西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广告审查员培训讲座,省城主要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审查员及11个市审查员培训辅导员120余人参加培训,省政府孙跃进副秘书长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处梁梅副处长主持讲座。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处盛火星处长作如何识别非法集资广告讲座。省银监局法制处毛凌云处长作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表现形式讲座。省证监局稽查处贾岷岫处长作如何界定证券、期货广告发布讲座。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李秀英、省政府办公厅处长李卉苹、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副处长胡忠宝、省广告协会秘书长邱远芳出席。这次讲座使大家学习和掌握非法集资广告的有关知识,有力了推动我们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诈骗活动,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目前,我省广大城镇农村基本做到了对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省工商局还积极与宣传、银监、广电部门联合,在新闻媒介开设宣传栏目,讲解与集资、融资、证券、期货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识别非法集资、非法融资、非法证券、非法期货活动的能力,从根本上杜绝非法集资广告的出现,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三、加强督促检查,规范集资广告发布内容今年2月“金汇基金”在太原市出现后,省工商局及太原市工商局分别对媒体近期所发布的广告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关“金汇基金”的广告内容,并要求各媒体严把广告市场准入关,对非法集资广告坚决不予发布,并及时通知相关的工商部门对所辖区媒体发布的广告及街市上散发的印刷品广告进行巡查,发现线索及时向省工商局和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汇报。并每隔10天向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省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领导组会议后,在近一个月内,省政府办公厅、省工商局、太原市工商局对省城主要媒体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太原日报、太原晚报、三晋都市报、生活晨报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四次检查,特别是省政府孙跃进副秘书长三次现场办公,现场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督促媒体专门建立了集资、融资、证券、期货活动广告登记簿,由原来的广告发布“二审制”变为“四审制”,编委严把广告发布关,4月6日至5月17日,各媒体拒绝各种金融类广告186条,避免了涉嫌违法广告的出现。并要求媒体对涉及集资内容的广告,严格查验集资单位的营业执照、银行业监管部门审批文件等证明文件,进一步完善广告登记、发布、档案管理等制度,落实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检查工作的开展,把全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推向了高潮。经过山西省广告监测中心连续20天监测显示:我省媒体未出现非法集资广告,实现违法率为零的记录。四、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非法集资广告的出现各级工商管理机关坚持依法行政,加大了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早处理,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高发和蔓延的势头。一是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广告的通告》,并公布了举报电话,震慑违法分子,鼓励公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二是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广告的通知》,全省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的各项要求和山西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广告会议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发挥广告监管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广告监管公告、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等各项工作措施,保证监管执法到位;三是积极开展广告诚信自律活动,注重发挥广告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适应广告业发展要求的行业自律机制,提高广告业整体的诚信意识,拒绝非法集资广告的发布;四是充分发挥了省政府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的作用,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合,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广告监管体制,形成合力,促进了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虽然在打击非法集资广告专项行动中取得一些成绩,但是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中还有一些不足:一是非法集资广告虽然暂时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产生非法集资广告的根源和土壤还未根本消除,因主流媒体非法集资广告反弹压力不大,一些不法分子把目光转向网络广告、声讯广告、小广告中,这类广告面大量广,整治难度很大;二是我国现行非法集资广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很少,这样在审定和查处非法集资广告中造成了一定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