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1、当你被建筑劳务用人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2、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建委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3、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工伤保险费。4、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5、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部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职能部门投诉,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工地名称工程地址总包施工单位单位地址总包施工单位分管领导联系电话总包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项目部劳动保障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劳务公司名称劳务专员属地劳动监察部门上塘劳动监察中队受理地址沈半路3号电话88872353区建筑业农民工维权部门拱墅区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地址沈半路268号电话88283673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部门杭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受理地址清泰街571号四楼电话86612333杭州市建筑服务管理站受理地址东新路435号电话8831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