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育人才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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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大通县优秀教育人才评选与管理方案为加快全县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科建设,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优秀教师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我县优秀教育人才梯队,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经教育局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进行县级优秀教育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法律法规;依据教师成长规律性特点,进行分层次管理;采用选拔、推荐与竞争相结合的多元方法,建立一支荣誉与职责任务相一致的优秀教师队伍;加快优秀教师成长,壮大优秀人才队伍,为优秀人才成长、发挥重要作用搭建平台。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大通县优秀教育人才选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组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童子文副组长:王洪逵李新海俞文慧李满庭成员:陈东红韩永寿崔玉倩陈生荣李少英王进杰阿继忠李启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俞文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韩永寿、崔玉倩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大通县优秀教育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三、优秀人才层次2/201、大通县优秀教育人才分为四个层次:大通县教学新秀、大通县骨干教师、大通县学科带头人、大通县名师和大通县名校长。2、从2014年起,优秀教育人才每2年评选一次,计划评选:教学新秀150名、骨干教师80名、学科带头人20名、名师10名、5名校长。四、选拔推荐范围大通县各级各类学校、教研部门的在职人员。五、选拔的原则在选拔与管理工作中,要坚持五个原则,即:坚持评选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荣誉、待遇与职责、任务相一致的原则,认真做好选拔、推荐、评审和管理工作。六、实施步骤1、各学校组织选拔推荐,报县教育局复审。2、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将建议名单报大通县优秀教育人才选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大通县人民政府命名。3、召开命名大会,公布大通县优秀教育人才评审结果,颁发荣誉证书。七、管理办法(一)考核3/201、县教育局和学校要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教学新秀学年度考核工作。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教学新秀”的“优秀”等次不超过各类优秀人才总和的20%。3、考核以学校为主,县教育局予以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每年将在全县范围内组织随机抽查。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撤销其称号:(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2)连续两次学年度业务考核不合格;(3)在评选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4)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5)不履行岗位职责或不服从工作安排;(6)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经县教育局认定应予撤销称号的。5、凡调离教育系统的,自调离之日起,与称号有关的待遇即行终止。(二)待遇1、获“大通县名师”“大通县名校长”“大通县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由大通县人民政府命名,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大通县骨干教师”、“大通县教育新秀”由大通县教育局命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大通县名师”、“大通县名校长”奖励1000元;“大通县学科带头人”奖励800元,“大通县骨干教师”奖励600元,“大通县教育新秀”奖励400元。4/202、对被授于以上称号的教师,优先获得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培训进修、教育考察、教学竞赛等机会,并在各类评优评先、职称晋升中给予优先考虑。八、工作要求1、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大通县优秀教育人才选拔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和宣传,尽快将选拔管理办法宣传到每一个教师。2、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3、各学校要建立相应的人才梯队建设制度,对照选拔条件,制定各类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完善各项培养措施,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保证选拔质量。4、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调动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发展,为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做出积极贡献。九、其它1、对历年获得省、市、县教育人才各级称号者,均可参加本次评选。2、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3、本办法由大通县教育局负责解释。附件:大通县优秀教育人才评选条件与职责。5/20附件大通县优秀教育人才评选条件与职责一、教学新秀(一)评选条件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师德为先、实绩为主、科研为导”的原则。参评教师具有二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0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具体要求如下:1、职业道德要求。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较好的师德修养,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谦虚好学,主动承担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在学校师生中有一定认可度。2、教育职责履职要求。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并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一项:(1)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得到师生的认可。(2)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等)累计满1年,得到学校领导和教师的认可。(3)负责指导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累计2年,并取得一定成绩。6/203、教学实绩要求。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具有本学科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实绩突出,并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一项:(1)近3年来,所教班级学生在升学考试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中居本校同类班级前列。(2)教师本人参加片区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等有关活动中获奖。(3)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县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4、教科研要求。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并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一项:(1)参与学校、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2)近3年来,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三等以上奖。(3)参与县级及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编写已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参考资料。5、示范教学要求。积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近3年来,在学校及学校以上开设2次公开课、示范课或学术讲座。6、继续教育要求。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主动参加学习和培训,自觉践行继续教育要求,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一项:7/20(1)近3年来,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40学时以上(校本培训最多按20学时计入)。(2)近3年来,阅读3本教育类专著并撰写读书笔记。(3)近3年来,参加学历提升进修并获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二)工作职责1、模范遵守职业道德,不断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担任班主任或其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教科研管理、指导学科兴趣小组和其它社会活动等),并取得较好成效。3、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承担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教学实绩突出,所教班级成绩在升学考试、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中居领先水平。4、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主持或参与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并在一定范围发表或获奖。5、结合教研活动和指导任务,经常听课、积极评课,在一定范围内开设公开课、示范课或学术讲座,并获得好评。6、积极参加学历(学位)提升进修或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研读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和其它著作,撰写读书笔记,不断拓宽视野,更新教育理念。二、骨干教师8/20(一)评选条件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师德为先、实绩为主、科研为导”的原则。参评教师具有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体要求如下:1、职业道德要求。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在本县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并符合下列二项中的一项:(1)近3年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1次为优秀。(2)曾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员、先进工作者、骨干教师、十佳教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称号。2、教育职责履职要求。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并符合下列四项中的二项:(1)担任班主任工作满3年,并取得较好成绩。(2)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等)累计满3年,获县级以上的指导奖。(3)负责指导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累计满3年,获县级以上的指导奖。(4)近5年来,参加过县级及以上高考、中考模拟教学质量调研检测命题工作。9/203、教学实绩要求。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具有本学科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教学实绩突出,并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一项:(1)近3年来,所教班级学生成绩在升学考试中连续居本县同类学校前列。(2)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等相关活动获得过县级二等奖以上成绩。(3)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获得过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成绩。4、教科研要求。具有刻苦钻研的教科研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治学态度严谨,成效显著,并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一项:(1)近5年来,主持县级科研课题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作为主要参与者或担任子课题主持人),有一定的研究成果。(2)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县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县级一等或省、市级二等以上奖不少于2次。(3)近5年来,参与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或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编写,不少于1万字;或参与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辅导用书编写,不10/20少于2万字;或主持或参与校本课程教材编写,撰写内容不少于2万字。5、示范指导要求。乐于奉献,甘为人梯,求学进取,积极发挥示范指导作用,并符合下列一项:(1)近5年来,开设过2次以上县级(含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或担任过2次以上业务培训的主讲教师,或每年开设2次以上校级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2)近5年来,参与指导2名青年教师或独立指导1名青年教师,听每位被指导教师课每学期不少于8节或被指导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奖。6、继续教育要求。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和行为,积极主动参加学习和培训,模范践行继续教育要求,并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二项:(1)近3年来,平均每年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50学时以上,(校本培训最多按20学时计入)。(2)近3年来,阅读4本教育类专著并撰写读书笔记。(3)近3年来,参加学历提升进修并获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二)工作职责1、模范遵守职业道德,不断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1/202、担任班主任或其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教科研管理、指导学科兴趣小组和其它社会活动等),并取得较好成效。3、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承担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教学实绩突出,所教班级成绩在升学考试中居市领先水平。4、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主持或参与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并在县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奖。5、结合教研活动和指导任务,经常听课、积极评课,在一定范围内开设公开课、示范课或学术讲座,并获得好评;认真完成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任务,并取得明显效果。6、积极参加学历(学位)提升进修或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研读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和其它著作,撰写读书笔记,不断拓宽视野,更新教育理念。三、学科带头人(一)评选条件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师德为先、实绩为主、科研为导”的原则。参评教师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具体要求如下:1、职业道德要求。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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