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學品全球分類及標示調和制度(GHS)介紹2大綱1.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HS)簡介5w:what,who,why,when,how2.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HS)之危害性分類物理性危害分類健康及環境危害分類混合物危害分類原則3.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相關規定31.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HS)簡介WHAT:什麼是GHS?WHO:誰適用GHS?WHY:為什麼要推行GHS?WHEN:GHS的起源及未來實施時程?HOW:如何執行GHS?4WHAT:什麼是GHS?GloballyHarmonizedSystemof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化學品全球分類及標示調和制度~(簡稱“全球調和制度”或“GHS”)5WHAT:什麼是GHS?(續)元件建構理論(BuildingBlockApproach)依據其健康、環境及物理性危害(Health,Environment,andPhysicalHazards),提供物質及混合物之調和性分類準則(HazardClassification)提供調和性之危害通識要項之規定標示(Labelling)物質安全資料表(MaterialSafetyDataSheet,MSDS/SDS)分類級別(ClassificationCategories)6WHAT:什麼是GHS?(續)應用GHS之參數(parameter)GHS涵蓋所有危害化學品。運用GHS之危害通識要素(如標示、MSDS/SDS),可能因產品種類、生命週期階段而不同。GHS之發展不包括建立單一測試方法,或推廣測試來標出健康危害之效應。除了動物試驗及明確試管試驗,人類經驗、流行病學資料、臨床試驗所提供之重要資訊,應運用於GHS系統。7WHAT:什麼是GHS?(續)聯合國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HS)之中文指引係依據聯合國2005年發布之紫皮書(PurpleBook)第一版修訂版官方英文版(ST/SG/AC.10/30/Rev.1,ISBN92-1-116927-5)內容編譯而成正體中文第一修訂版8化學品使用生命週期與主管範疇InceptionTransportPesticidesDisposalR&DFoodDrugsCosmetics勞委會交通部農委會InceptionTransportPesticidesDisposalR&DFoodDrugsCosmetics流程開始製造運輸農藥消費性產品處置化學品生命週期研發與設計環境用藥環保署環保署經濟部勞委會/教育部緊急應變公共危險9GHS危害分類與測試危害通識MSDS/SDS和標示風險管理與控制停止使用該危害性物質改使用危害性較低的物質修改程序以減輕危害性隔離人員與危害侷限危害工程技術控制管理控制個人防護消除風險降低風險個人防護停止使用該危害性物質改使用危害性較低的物質修改程序以減輕危害性隔離人員與危害侷限危害工程技術控制管理控制個人防護消除風險降低風險個人防護教育訓練危害物質清單危害通識計畫立法、修法、與執法GHS國家執行策略化學品全球分類與標示制度(全球調和制度(GHS))10WHO:誰適用GHS?消費者(Consumers)工作場所勞工(Workers)運輸工人(TransportWorkers)緊急應變者(EmergencyResponders)學校、教育單位?11WHO:誰適用GHS?(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台八十二勞安三字第七六二八九號公告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五款及同條第二項之規定,指定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之事業、適用部分工作場所之事業如下:一、職業訓練事業、顧問服務業、學術研究及服務業、教育訓練服務業之大專院校等之實驗、試驗室、實習工場或試驗工場。二、輸入、輸出或批發化學原料及其製品之事業。三、零售車用燃料油(氣)、化學原料之事業,使勞工裝卸、搬運、分裝、保管上述物質之工作場所。12WHO:誰適用GHS?(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年三月二十八日台九十勞安一字第○○一二九八二號函依據: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五款及第二項規定。公告事項:一、銀行業。二、建築及工程技術服務業。三、保全服務業。四、遊樂園業。五、環境檢測服務業。六、教育訓練服務業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之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場或試驗工場(含試驗船、訓練船)。七、批發業、零售業中具有冷凍(藏)設備、使勞工從事荷重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及儲存貨物高度三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13WHY:為什麼要推行GHS?推行GHS的好處有:藉由提供一個國際上易理解之危害通識系統,以提高人類健康及環境之保護。對尚未有相關系統之國家,提供認可之工作架構。降低化學品測試及評估之需求。對已有適當評估及確認危害之化學品,促進其國際貿易。建立實驗室化學品管理之基礎,增進工作人員及師生對化學品危害之認知。加強學校實施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以保障工作人員及師生的安全與健康。14WHEN:GHS的起源及未來實施時程?聯合國環境發展會議(UNCED)國際化學品安全論壇(IFCS)1992年建議應展開國際間化學品分類與標示之調和工作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專家委員會(UNCETDG)國際勞工組織(ILO)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2002年完成一套國際調和系統(GHS)負責制訂化學品對人體健康與環境之危險分類標準負責制訂化學品物性安全標準依據前二標準,負責發展出相關之標示與分類方式《推動GHS系統之國際分工圖》15WHEN:GHS的起源及未來實施時程?(續)2002年12月聯合國完成制訂GHS系統2003年7月經聯合國經濟社會委員會議正式採用GHS,並請各國政府於2008年前通過立法實施GHSAPEC要求各經濟體配合,於2008年前實施GHS我國:預計2008年?(跨部會協調實施及緩衝期)16HOW:如何執行GHS?危害物質及其混合物之分類物理性危害、健康及環境危害危害物質之標示(Labelling)圖式、警示語、危害警告訊息危害物質之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SDS)製作16大項內容化學品預防危害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學校實驗室與實習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要點(教育部91.10.16台(91)環字第91118434號令)貳、安全衛生組織與管理九、學校對實驗場所工作人員及學員生應實施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7HOW:如何執行GHS?(續)GHS應用模式運輸上GHS之應用類似目前之運輸要求將不使用GHS標示所要求之警示語及危害文字說明工作場所除環境危害之外,所有GHS元件均被採納消費者GHS之運用主要是標示18HOW:如何執行GHS?(續)元件建構理論之應用GHS元件建構法–作業場所之運用MSDS/SDSGHS標示要項26種危害所有危害分類級別原法規必要及其他輔助元件物質安全資料表標示危害特性危害分級MSDS/SDSGHS標示要項CNS6864九大類(GHS)18種危害CNS6864九大類物質安全資料表標示危害特性危害分級GHS元件建構法–交通運輸之運用原法規必要及其他輔助元件19HOW:如何執行GHS?(續)運輸及作業場所(實驗室)標示(例)外包裝:將易燃液體運輸標示附在包裝箱上內包裝:將GHS危險警告標示附在塑膠瓶上產品識別字警示語危害警告訊息危害防範措施供應商標識油漆(易燃物、含鉛色素)202.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HS)之危害性分類國內現行危害物分類之規定GHS危害分類之規定物理性危害分類健康及環境危害分類混合物危害分類21國內現行危害物分類之規定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6864Z5071危險物標示本標準危險物分類,參照1997年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專家委員“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編號ST/SG/AC.10/1/REV.10)之規定訂定。旨在統一標示,以利貨物之通運作業。中華民國國家標準危險物標示總號6864CNS類號Z507122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附表二危害物質之主要分類及圖式第一類爆炸物1.1、1.2、1.3組1.4組1.5組1.6組第二類氣體2.1組易燃氣體2.2組非易燃、非毒性氣體2.3組毒性氣體第三類易燃液體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質、禁水性物質4.1組易燃固體4.2組自燃物質4.3組禁水性物質第七類放射性物質第八類腐蝕性物質第九類其他危險物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有關法令辦理第五類氧化性物質、有機過氧化物第六類毒性物質6.1組毒性物質23GHS危害分類物理性危害健康及環境危害•由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專家委員會(UNCETDG)制定•與現行九大類類似•由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制定•增加慢性健康危害、水環境之危害24物理性危害分類範例:易燃液體加壓氣體25GHS圖式:物理性危害危害性爆炸物易燃氣體易燃氣膠氧化性氣體加壓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自熱物質禁水性物質氧化性液體氧化性固體有機過氧化物金屬腐蝕物圖式符號GHS圖式符號台灣法令12.12.15.12.234.14.14.24.24.24.35.15.15.2826易燃液體分類標準定義係指閃火點不高於93ºC的液體分類標準級別標準1閃火點23ºC,起始沸點≤35ºC2閃火點23ºC,起始沸點35ºC3閃火點≥23ºC,或≤60ºC4閃火點60ºC,或≤93ºC27易燃液體分類流程物質/混合物為液體是其閃火點≤93ºC否是不歸類第4級無圖式警告其閃火點60ºC是否否其閃火點≥23ºC是第3級警告起始沸點35ºC是第2級危險第1級危險否環己醇閃火點:68ºC異戊二烯閃火點:-54ºC起始沸點:34ºC28加壓氣體分類標準定義加壓氣體是指在20ºC時,以不低於280kPa的壓力儲藏在容器中,或以冷凍液體儲藏在容器中的氣體。加壓氣體包括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溶解氣體、冷凍液化氣體。分類標準根據裝配時氣體的物理狀態,氣體可分類為下列:壓縮氣體:在加壓下封裝時,在-50ºC時完全處於氣態的氣體;包括所有臨界溫度≤-50ºC的氣體。液化氣體:在加壓下封裝時,在高於-50ºC的溫度下部分是液態的氣體。它又分為:(a)高壓液化氣體:臨界溫度在-50ºC和65ºC之間的氣體;(b)低壓液化氣體:臨界溫度高於65ºC的氣體。冷凍液化氣體:封裝時由於低溫使得部分形成液態的氣體。溶解氣體:加壓下封裝時,溶於液態溶劑中的氣體。29加壓氣體分類流程物質/混合物(a)50ºC時之蒸氣壓是否大於3bar?(b)此物質或混合物在20ºC、101.3kPa時是否完全為氣態?否是不歸類此氣體是否在加壓下溶解於液體溶劑?是否否臨界溫度超過65ºC?是臨界溫度介於-50ºC及65ºC之間?是否此氣體會因低溫而部分變成液體嗎?否在-50ºC時此氣體完全為氣態?是是溶解氣體警告液化氣體警告液化氣體警告冷凍液化氣體警告壓縮氣體警告1,2-二氯-1,1,2,2-四氯乙烷蒸氣壓:2014mmHg(25ºC)臨界溫度:145.7ºC乙硼烷蒸氣壓:3999kPa(17ºC)臨界溫度:16.7ºC在-50ºC完全為氣態30健康及環境危害分類範例:急毒性物質腐蝕/刺激皮膚物質致癌物質水環境之危害物質:急性/慢性31GHS圖式:健康及環境危害危害性急毒性物質腐蝕/刺激皮膚物質嚴重損害/刺激眼睛物質呼吸道或皮膚過敏物質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致癌物質生殖毒性物質毒性物質│單一暴露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重複暴露特定標的器官系統吸入性危害物質水環境之危害物質圖式符號GHS圖式符號台灣法令6.188────────32急毒性物質分類標準→以動物毒理數據為標準暴露途徑第1級第2級第3級第4級第5級吞食(mg/kg體重)55030020005000皮膚接觸(mg/kg體重)5020010002000氣體(ppm)10050025005000蒸氣(mg/l)0.52.01020粉塵/霧滴(mg/l)0.050.51.05GHS以往規定吞食LD50(毫克/公斤)皮膚接觸LD50(毫克/公斤)吸入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