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至: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基于双方开展贸易合作及其他形式合作之必须,并为了规范集团公司运营及合规要求,集团公司经研究决定授权分公司即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代为集团公司行使如下权利及做出相关意思表示。授权分公司范围如下:1、代表集团公司与贵司就双方合作进行谈判和相关协商工作。2、代表集团公司提供与贵司合作所需尽职调查之资料及解答相关问题。3、代表集团公司与贵司之间签订文本合同及协议(业务合同类型及数量不限)4、代表集团公司与贵司之间做出与合作相关之履约及其他经济合作行为。以上授权范围内分公司做出之民事行为及承诺等其他意思表示均视同集团公司做出,分公司在授权期间签署在之合同集团公司均予以追认,无需另行出具追认文书。贵司合同权益由集团公司及分公司等集团公司所有组成分支机构共同承担连带担保保证责任。此委托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公司信息:名称: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授权人: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