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1目的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特制定本预案。1.2方针、原则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应当遵循居安思危、科学前瞻、以人为本、高效实用的指导方针;坚持整体考虑、统一指挥,逐级负责、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谁主办(管)、谁牵头”、“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1.3编制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莆田市内举行的各级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1.4.1大型体育赛事大型体育赛事是指经上级体育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在莆田市境内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参赛运动员达到150人以上或观众达到3000人以上)的国际性、全国及地方性综合、单项体育比赛活动。1.4.2大型群众体育活动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是指经上级体育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旨在推动全民健身、促进全民体质提高,参与人数达到一定规模(观众及参与者总数量达到3000人以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2组织机构和职责2.1领导和决策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市体育局成立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本级和监督检查系统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及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承办地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随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与新闻传播部门沟通,确定对外新闻发布的口径、时间及方式。举办地人民政府负责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市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为体育局局长,成员由事件涉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室和单位负责人组成2.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参与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启动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本级专项应急工作预案;落实预防预警、信息传输、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工作;配合体育活动承办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3运行管理机构在市体育局和承办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运行管理机构,即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具体负责当次活动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预防预警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发布,调查、评估突发事件原因,汇总应急工作情况,整合有利资源,协调工作进程,授权现场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工作。2.4现场指挥机构在组委会的授权下,举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场所(单位)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信息的采集和传送;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处置和控制突发的公共事件;及时向组委会和领导决策机构报告情况,并根据事件态势,提出解决方案和需要协调调用的资源等。2.5救援和保障机构以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承办地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主体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包括财政、公安、消防、交通、卫生、气象、通讯、电力、供水等及其他必要参加的部门。救援和保障部门根据应急工作任务要求,针对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调配可用资源,提供应急保障,落实救援保障措施,全力配合组委会和现场指挥机构的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3预防和预警机制3.1预防预警3.1.1审批登记举办市级及全市以上的大型体育竞赛或群众体育活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申办国际体育活动报批程序的规定》、《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实行审批登记。3.1.2安全保卫赛事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在组委会授权下具体履行安全保卫职责,负责制定和部署安全保卫方案、应急预案,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组委会负责人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3.1.3信息采集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具有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人流密集等特点,组织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具有信息采集的能力和条件,建立并完善预警信息工作网络和信息采集工作制度。3.1.4信息分析与风险分类根据活动特点、规模、规格及风险程序(即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负面影响),确定和发布预警信息类别。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活动主办和承办单位、公共体育场所负责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信息采集、整理、归类并传送活动组委会,组委会集中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确认。3.1.5信息报送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汇报,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保障应急工作信息在应急体系和指挥机构中正常运转,对重要的突发事件情况信息要随时报告,市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要适情及时报告市政府和省体育局。3.2预防预警行动3.2.1行动方案赛事组委会认真履行应急工作职责,按照本预案工作原则和要求,督促参赛组织和体育场馆(单位),落实安全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赛区公安、卫生、体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3.2.2行动重点防范大规模观众骚乱、防范人员踩踏伤亡、防范爆炸、防范火灾、防范建筑物倒塌是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预防与应急工作的重点。3.2.3场所设施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场地、建筑、通道、设施、环境必须符合国家公安、消防、卫生有关安全要求,保障人员紧急疏散和抢险、救援工作的应急需要。3.2.4协调运行根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及特点,组委会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各项应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应急组织人员到位、措施有利、救援物资充足。3.3预警支持系统组委会要重视和加强安全预防预警服务系统建设,尽可能地运用先进技术,建立快捷通畅的通讯网络,使信息的采集、传送、反馈和确认等程序简捷迅速。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1.1等级分类根据本预案适用范围,按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程度分级(即:事件的性质、规模、态势、行为方式、激烈程度、危害和需采取的应对措施),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I级:出现大规模密集人员踩踏伤亡,或爆炸、火灾、体育场馆倒塌,或恐怖分子袭击、绑架人质等特别重大事件,组委会须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承办地人民政府和市体育局报告,市体育局应迅速核实情况,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体育局。Ⅱ级: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多人伤亡或枪支、弹药遗失等重大事件,组委会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及时向承办地人民政府报告,市体育局应随时掌握情况,并将处置情况上报市政府。Ⅲ级:出现群体性事件、人员伤亡等较大事件,组委会迅速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承办地人民政府报告,市体育局掌握信息,了解处置情况。Ⅳ级:出现人员受伤、被困或数十人食物中毒等事件,组委会及时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及时向承办地人民政府汇报,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处置工作。4.1.2响应程序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按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级响应要做到组织严密、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稳妥处置。在应急响应的同时,要注意突发公共事件可能产生的关联事件,并争取提前对涉及领域和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以避免次生、衍生或耦合灾害事件的出现。4.2通讯4.2.1器材配备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应配备良好的通讯器材设备(电脑、电话、传真机、网络宽带、步话机等),备用通讯方式为移动通信设备。4.2.2相关资料建立完备的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指挥系统、通讯系统等相关资料,内容包括:组委会组织机构名单、值班联系电话;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联系电话;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主要项目管理机构应急咨询服务电话;体育场馆简介、平面布置图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简图;人员疏散和逃生路线、安全导向标志;消防设施配置图;相邻环境、周边地区单位、住宅、体育场馆附近交通道路图示等。4.2.3通讯方式的公布应急工作通讯簿应配发给每个组织机构和指挥层次,其中安全保卫负责人的通讯方式要印在赛事活动的秩序册上并在体育场馆的显明位置公布。4.3信息报送4.3.1常规信息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体育场馆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时,要明确常规信息、现场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方式、传输渠道和要求,以及信息分析共享的方式、方法、报送及反馈程序。4.3.2涉外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对境外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承办单位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体育局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通过有关渠道在24小时内向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包括派队参赛的单位或协会)进行通报。如需要国际救援,须按国际有关规定进行。4.4指挥和控制4.4.1统一指挥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与控制工作要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认真执行报告、请示制度和预案确定的决策程序,各级组织机构内部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要明确,每一级要有确定的负责人。现场指挥工作要简单化,减少环节,指令准确无误,组织行动迅速,各方配合协调,应急处置急而不乱、快而有序。4.4.2现场指挥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现场指挥以属地为主,活动举办地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4.4.3应急负责人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场馆(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应急负责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举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经举办地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工作的部门授权后,尽快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4.5医疗卫生在举办规模大、周期长、参加人数多的体育赛事、群众体育活动前,有关体育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联系,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卫生医疗具体措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处理,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4.6安全防护4.6.1危险目标与危险区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要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反应,准确判断事件性质,确定危险目标和区域,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迅速设立隔离区(带),部署和实施应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断安全措施,对在危险区域的人员及重要物资进行紧急施救。4.6.2群众人身安全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首先要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疏散现场群众要按照预案规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线进行,要有专人指挥和引导,维护和保障现场秩序。对身处危险区域的人员须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实施救援的同时要注意掌握现场人员情况、及时清点人数,防止遗误。4.6.3应急人员安全按照应急预案任务分工,应急工作人员进入和离开事件现场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置程序,服从现场指挥调动,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工作,避免或减少应急工作人员出现伤亡事故。在有火灾、爆炸或毒害性危险的现场环境区域,须有安全保护措施,应急工作人员防护装备和器材应达到相关安全要求。4.7调查与评估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调查与检测、损失与影响和应急处置效果的评估工作是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既定程序。组委会负责调查评估的组织机构在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公安、司法勘查认定和专业部门技术鉴定,综合事件的起因、发生及终止情况,作出客观、真实、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4.8新闻发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