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资产运行秩序,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依照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子(分)公司、部门总经理是该公司、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责该公司、部门资产的组织管理,该公司、部门资产管理员在总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所属各子(分)公司,销售系统的资产管理另行规定。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概述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分类第四条固定资产的标准: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原则上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制度执行。结合集团及所属子(分)公司具体状况和财政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列为固定资产管理: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资产;2、单位价值在500-2000元,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低值易耗品视同固定资产管理。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分类:(一)工具及器具:工具(台板、架、槽(池)、架车、叉车、锅(炉、灶)、篮(箱、罐)、泵、修理工具、模具、)、器具(衡器、量器)、仪器仪表(仪器、仪表);(二)机器设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电力设备、起重设备、供水、汽(气)设备)、特种设备、制冷设备、建筑类设备;(三)交通工具:轿车、客车、货车、其他;(四)房屋及建筑物:房屋(生产用房屋、办公用房屋、服务性房屋、简易性房屋)、建筑物(道路、围墙、广场、池塘、管道(沟槽)、其它建筑物);(五)其他资产:办公服务设备(电子设备、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公用设施(办公家具、服务设施)。第二节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第六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财务部负责日常固定资产管理的领导、核算、监督及检查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固定资产的直接管理责任;使用部门负固定资产的保全保管职责。资产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如下:(一)使用部门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2、配置资产管理员(或兼职),负责部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3、建立台账,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及使用状况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实一致;4、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5、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供盘点报告。(二)归口管理部门1、设置归口资产负责人,负责归口管理资产日常管理;2、建立健全归口管理资产的台账,使之与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相关资产的账、卡、物一致,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3、正确、及时办理资产的采购申请、验收、调拨、报废、清理、盘盈盘亏处理等手续;4、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并定期对资产进行检修、维护保养。5、负责编制归口管理资产的大修、改良计划;6、定期组织归口管理资产的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供盘点报告;7、健全资产档案资料,组织编号标识;8、固定资产保险的可行性研究,报请分管副总裁批示后,办理或委托相关部门办理资产的保险手续。(三)财务部门1、配置固定资产会计(或兼职),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2、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台账,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3、办理固定资产采购、增值、调拨、盈亏、报废、清理等的财务手续;4、正确计提折旧;5、组织并参与各部门的清查盘点工作,定期对归口管理资产的台账与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的台账是否一致,账、实是否一致进行核对。第七条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资产清单(一)工程部负责生产设备、动力设备、环保设备、生产用仪器仪表、程控电话、工程部(科)维修用工器具、泵、叉车的总体管理,各子(分)工程科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其中上述资产的采购申请、验收、大修、改良、调拨、借用、报废、清理、盘盈盘亏处理等手续的审批权限归集团工程部(书面授权除外);(二)IT部负责办公设备中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刻录机、复印机、扫描仪、监控设备、网络、移动硬盘等IT设备管理;(三)办公室(企管办)负责通讯工具、数码相机、摄像机、档案设备等的管理;(四)总务部(科)负责公共资产、公共设施的管理,以及与之相关的物业管理,负责低值易耗品管理,车间办公区域废旧办公桌椅处理,资产报废后的处理;负责办公桌椅、家用电器、后勤设施、娱乐设施、苗圃、花池等的管理;部门搬迁时的非生产性资产交接给总务部(科)管理,包括房产与房产内部一切设施;(五)物流中心负责物流运输类车辆资产的管理;(六)建筑事业部负责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建筑类机器设备的总体管理,各子(分)企管办负责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具体管理工作,工程科负责建筑类机器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中上述资产的购建申请、验收、大修、改良、报废、清理、盘盈盘亏处理等手续的审批权限归建筑事业部,并参照相关制度执行(书面授权除外);(七)品管部门负责实验设备、检验器具、计量设备、品管用仪器仪表的管理;(八)技术部负责研发设备的管理;(九)未经上述归口部门归口的非生产性资产,由办公室(企管办)归口管理;未经上述归口部门归口的其他资产,由各使用部门在本部门内部代为履行归口管理部门职责;(十)各公司归口管理部门的归口管理资产范围如需调整,须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批准并备案。第八条资产管理的其他原则规定(一)部门合并时合并双方资产须进行详细交接;由接收方负责合并后资产的管理,交出方承担交接前资产管理责任;并及时将交接单交财务,财务资产会计据此办理相关资产的转移手续;(二)各责任部门应将不需使用、待修理、在修、待报废、已报废待清理、拟变卖的资产分区存放,用标识进行区分。第三节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人员管理第九条资产管理组织的设置(一)建立资产管理小组为了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资产运作,完善相关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集团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具体包括:组长:集团分管副总裁与各公司总经理成员:各个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常务成员:各资产管理部门的归口资产负责人、财务部门固定资产会计常务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或小组其他成员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资产管理小组常务成员或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检查落实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布置资产管理计划,分析资产运营情况及商讨资产管理方面的其他事务。(二)资产管理员的职责要求部门资产管理员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在公司资产管理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资产管理员的基本职责要求:1、建立部门资产台账,详细登记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2、及时办理本部门资产的新增、调拨、修理、报废,并在台账上真实反映;3、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日常维护、修理,确保部门资产完整;4、按时向财务部门及资产管理部门报送资产管理方面的账表;5、配合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抽查、普查和核查工作,落实公司资产管理小组会议要求,及时准确地填报各种相关资料;6、做好资产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7、资产管理员的调整必须及时报财务部门备案,并由交接双方、财务部门共同进行实物盘点接交。资产管理员及时完整地移交资产管理方面的全部资料、文件。第三章固定资产常规流程管理第十条固定资产采购申请、验收管理采购申请流程图相关部门经办人使用部门提出固定资产请购申请,详细列示技术性能要求等信息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如可调拨走调拨流程。Y财务部根据本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来源等签署意见,预计采购金额大于2万的还须报集团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签署意见(分公司适用)使用部门提出固定资产请购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核财务部审核(一)固定资产的采购,由使用部门依据可行性分析,提出固定资产请购申请,注明请购日期、请购单位、用途说明、资产名称、规格、数量、需要日期、建议厂商等资料。其中,基建、改扩建类项目涉及的机器设备等要单独立项,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对固定资产的必要性、技术改良效果、投资效益及回收期等进行说明。(二)归口管理部门从技术、实用、经济等角度进行审核,并提供预计采购金额。(三)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完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科)根据本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资金的来源等签署意见,其中预计单批采购金额大于2万的还须报集团财务部门审核。(四)财务审核后,交由总经理审批,之后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并报集团分管总裁级人员以上领导批准。(五)请购申请批准后,由供应部门据以组织订货;进口资产采购经供应部转交进出口部具体运作,进出口部与归口管理部门共同向海关申办免税手续;自制以及外包,由集团指定单位(部门)负责,财务部门按计划筹款、付款。(六)固定资产购回公司两天内,供应部(科)/进出口部必须通知资产请购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必要时请其他部门或外面专家)进行实地检测。归口管理部门对资产运行的主要技术数据加以说明,填写并出具《固定资产验收检测报告》。报告格式见附表1:(七)属随机附件和专用工具,由归口管理部门按装箱单清点。属设备附件的和工具类的,移交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属设备配件的,送仓库入库;随机技术文件交归口管理部门存档。(八)自制、外包、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和自制设备完工时,应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由资产请购单位(部门)在完工后一个月内组织相关部门(必要时可邀请外单位专业机构参加)出具决算报告,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检测报告》办理移交手续。(九)财务管理中心(科)根据供应部门提供的发票、检测报告、缴库单、出库单等进行账务处理,予以分类编号,月底通知相关部门更新台账。归口管理部门依据编号制作固定资产铭牌或标签等。(十)固定资产需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须在试用期间对资产试用情况进行技术分析,如鉴定不合格应及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检测报告》,通知供应部门进行退货处理。资产试用期间,不得向供货商付款。(十一)接受捐赠的资产要求在受赠当月申报入账。(十二)对于以旧换新的模式,由归口管理部门对旧资产进行技术价值鉴定,财务部门提供旧资产相关会计信息的基础上,以专项申请报告的形式进行,具体流程参照采购、验收流程执行。第十一条固定资产调拨管理集团内单位之间资产调拨流程图部门经办人调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拟调入资产的详细技术性能要求。归口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署意见。(限工程、IT、雨建归口管理的资产)总部归口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资产管理部门就是否调拨,从何处调拨提出初步意见。拟调出资产当地归口管理部门对拟调出资产出具技术性能鉴定报告,总经理签署意见。(限工程、IT、雨建归口管理的资产)总部归口管理负责人签署意见集团财务部门审核并备案分管总裁签署意见拟调出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资产检修,固定资产会计提供固定资产卡片,随机附件、资料、固定资产卡片等一同移交。调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使用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归口管理部门将验收合格证明分别传送、传真到调出方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调入调出方财务部门根据验收合格证明、交接清单等协商开票,进行账务处理归口管理部门、集团财务部初审调入方申请集团财务部审核资产调出调出方向总部归口管理部门申报资料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调入调出方财务处理安装调试、出具验收报告分管总裁审批本条款中的调拨指资产的产权在集团各单位之间转移,或在一个单位内部两个不同部门之间转移资产的行为。工程部归口管理的资产调拨借用手续具体参照工程部的《设备调拨管理制度》进行,本条款对资产调拨借用进行原则性规范。固定资产调拨分为单位内部调拨与单位之间调拨。(一)单位内部调拨,由调入部门提出申请,调入部门、调出部门双方负责人签字,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并签署意见后,由调出部门资产管理员持《资产调拨单》到财务管理中心(科)办理资产调拨划账手续,方可进行实物移交,与资产有关的技术资料可存放在资产归口部门;(二)单位之间调拨,如属工程、IT、雨建归口管理的资产,需在总部归口管理部门的安排协调下,由固定资产需求单位(部门)与现使用单位(部门)就拟调拨资产的技术性能、资产净值、可使用年限等方面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调出方必须按固定资产净值进行调拨,不得强行调拨,严禁将丧失使用价值的资产调给需求方。对不同单位之间调拨的,需在办理资产移交同时,做好技术资料的交接手续;(三)集团单位之间调拨,由调入方提出申请,详细列出拟调拨资产的技术性能要求,调入方总经理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