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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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招投标的特点招投标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承发包制和其他交易方式相比,有着自身的特点。1、招投标制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承发包制中,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不是买卖关系,而是由有关领导布置任务,施工单位接受任务,不存在竞争,这样订立出来的合同称之为计划合同,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计划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强制性,有悖于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合同订立原则。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这种形式将逐步消失,而由更加现金合理、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招投标制所取代。2、招投标制式一种市场竞争方式招投标制是工程建设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培育和发展起来的一种重要的改革措施。正是由于招投标制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他不可避免的受市场经济规律(如价值规律、商品经济规律)等的作用,从而表现出商品经济中的激烈竞争、优胜劣汰的特点。只有那些有实力、敢于竞争、制度严格、管理科学、不断创新的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因此,招投标制的这一特点是为公路建设市场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3、招投标制符合合同订立方式招标投标是建筑产品的价格形成方式之一,是价格机制(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在建设市场产生作用的表现。因此,招标投标是承包合同的订立方式,是承包合同的形成过程。4、招标投标是一种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合同的订立程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招标投标的过程是要约和承诺实现的过程(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送标书是一种要约行为,签发中标通知书是一种承诺行为),是当事人双方合同法律关系产生的过程。正因为招标投标是一种法律行为,所以,必然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必须服从法律的规范和要求。二、招标投标制的原则和要求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是由招标投标的基本性质和法律特征决定的。具体如下:1、合法原则由于招标投标是合同的订立方式,招标投标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所以,他必然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服从法律的规范和要求。合法的原则包括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代理合法等要求。(1)主体资格合法。即招标投标过程中买卖双方的主体资格应符合要求。公路勘察设计合同的主体是业主和勘察设计单位,公路施工承包合同的主体是业主和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他们都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而且要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以,工程建设过程中,作为业主要取得合法资格,首先必须办理法人登记,而且应具备(筹集到)工程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同样,作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之前,也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而且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等级和履约能力。(2)合同内容合法。即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内容必须遵守法律和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表达应当真实、准确,主要条款应当完备齐全。(3)程序形式合法。即组织招标投标活动时应符合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当前,规范公路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的法律、法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外,还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必须符合上述法律和法规的规定。(4)代理制度合法。即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家投标单位的代表应取得代理人的合法资格,并按要求办理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在从事代理活动的过程中,不得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代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由合同的订立原则所决定的,平等原则(公平交易)也是市场交易的基本要求。平等原则包括地位平等、权利平等、意志平等以及平等竞争、投标机会均等等内容。3、公开、公正原则。公开原则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具有高度的透明度,实行招标信息、招标程序公开,即公开发布招标通告、公开开标、公开中标结果,使每一个投标人获得同等的信息,知悉一切条件和要求。公开原则是保证公平、公正的必要条件,公正原则要求评标时按事先公布的标准对待所有投标人。4、优胜劣汰原则。它是效率优先原则的具体要求,也是通过市场竞争优化资源配置的必然结果。5、遵循价值规律和服从供求规律相统一的原则。即在定标时,其中标单位的价格即应符合价值规律,也应反映供求规律;即应反映建筑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消耗量,也应反映当前的市场价格;即应经济,也应合理。6、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双方尊重对方利益,信守要约和承诺的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规避招标、串通哄抬投标、泄露标底、骗取中标、非法转包分包等。三、定额的特点1、定额的科学性和群众性定额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工程建设定额必须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反映出工程建设中生产消耗的客观规律。定额数据的确定必须有可靠的科学依据。定额的标定工作是在认真研究和总结广大工人生产实践经验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广泛搜集资料,经过科学的分析研究而确定的,它能正确反映单位产品生产所需要的资源量。定额的群众性反映在定额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都是在工人群众的直接参与下进行的。定额的产生来源于群众,定额的执行要依靠群众。定额水平既要反映国家和集体的整体利益,也要反映群的要求和愿望,这样,群众才能乐于接受,定额才能顺利的得以贯彻执行。2、定额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工程建设定额是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或授权机关编制的,具有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在一些情况下具有经济法规性质和执行的强制性。权威性反映统一的意志和统一的要求,也反映信誉和信赖程度。强制性反映了定额的严肃性。3、定额的稳定性和时效性工程建设定额中的任何一种都是一定时期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反映,因而在一定时期内都表现出稳定的状态。保持定额的稳定性是维护定额的权威性所必须的,更是有效地贯彻执行定额所必需的。如果某种定额处于经常修改变动之中,那么必然造成执行中的困难和混乱,使人们感到没有必要去认真对待它,很容易导致定额权威性的丧失。但是工程建设定额的稳定性是相对的。任何一种工程建设定额都只能反映一定时期内的生产力水平,当生产力向前发展了,定额就会与已经发展了的生产力不相适应。这样,它原有的作用就会逐步减弱以至消失,甚至产生负效应。所以,工程建设定额在具有稳定性特点的同时,也具有显著的时效性,当定额不再能起到促进生产发展的作用时,就需要对工程建设定额重新编制或修订。4、定额的针对性定额的针对性很强,实行做什么工程、用什么定额,一种工序,一项定额,不得乱套定额;必须严格按照定额的项目、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安全要求执行定额;不得随意增减工时消耗、材料消耗和其它资源消耗;不得减少工作内容,降低质量标准。四、补充定额(一)补充定额的产生公路工程定额是一定时期社会平均生产力的具体反映,因此,在一定时期是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的不断地在公路工程上的应用和推广,必然促使定额需要不断推陈出新。然而定额的制定和更新必须有一定的周期,难以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一个定额在使用一定时间后,它实际上反映的公路造价和施工水平,与今天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水平相比,就有许多方面不能适应了。例如,特大悬索桥、采用滑膜摊铺机施工的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照明和绿化、环境保护等,均缺乏相应配套的定额。在新定额未颁布实施之前,为了合理的、正确地反应工程造价和经济效益,在现行使用的定额基础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编制了地区性补充定额和部分工程项目的一次性补充定额。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公路建设市场也必将逐步与世界惯例接轨,“统一量(统一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市场价(工料机预算单价完全由市场决定)、竞争费(自定取费标准)”的逐步实现,定额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法定性将逐渐被消弱,取而代之的是社会定额(由社会咨询机构制定)和企业定额,而后者相当于目前的补充定额。公路工程补充定额的建立和管理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编制概预算及投标报价的正确性和速度。换言之,在某些时候,公路补充定额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在激烈的投标竞争中的胜败。因为在公路建设市场机制下,承包商投标报价往往都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出准确及时的报价,有时就因为某个项目找不到合适的定额,失去了宝贵的时间或者出现了差错而未中标,致使这些公路施工企业处于被动地位。同时,也关系到一个企业在内部核算时的真实可靠性。(二)补充定额编制原则(1)按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确定定额水平的原则预算定额是一定时期内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具体体现,因此,在编制补充定额时,亦必须遵照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即按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确定定额水平。(2)简明实用原则在编制预算补充定额时,要贯彻简明实用原则,以便于操作,简化预算编制工作。为此,对于那些主要的、常用的、计价量大的项目,分项工程划分以细为佳;次要的,不常用的,价值量相对较小的项目,则可以放宽一些。在贯彻简明实用的原则时,合理确定补充定额的计量单位、简化工程量的计算,尽可能避免同一种材料用不同的计量单位和一量多用的现象发生。(3)坚持统一性原则一个企业、一个单位制定的补充定额,也应坚持统一性原则,一方面有利于补充定额的管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计算机的识别。这里所说的统一性原则,主要是指定额水平的统一、编制格式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的统一、工程项目和工料机采用单位的统一。(三)补充定额编制基础工作(1)收集系统内素材交通部和各省市区交通主管部门,都会根据实际需要经常制定一些有关的补充定额,应当及时收集和补充。(2)收集相关行业素材如公路建设项目经常与之发生关系的铁路、市政、水利电力等行业,这些来源容易,又具有相对的专业性和权威性。(3)实践中总结测算,加工整理根据公路现行概预算定额中的基本定额进行抽换、改造;在实际施工实践中,总结测算,并经有关部门的审核与认可。通过实验路段、实验项目的现场测试,取得第一手资料后,在进行加工整理。(五)、补充定额编制步骤(1)确定补充定额的子目名称;(2)确定补充定额的计量单位;(3)确定工作内容和使用条件;(4)进行子目平衡,确定子目所在章项的位置;(5)按典型设计图纸和资料计算工程数量;(6)计算定额人工、机械台板数量;(7)计算定额工程材料消耗数量;(8)计算其他材料费、小型机具使用费、设备折旧费;(9)计算定额基价和重量;(10)填写定额成果表及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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