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RG/QHSECXB.15—200983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1目的及适用范围对设计和开发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以确保满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新产品开发设计和老产品改进设计。2相关文件和术语2.1相关文件GB/T19001—2008idt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APIspecQ1—2007《质量纲要规范》2.2术语设计更改:指图样和设计文件不符合标准或差错的更改,或使图样和设计文件适合工艺水平发展的更改,或在保证产品质量前提下降低成本的更改,或用户特殊要求经过评审和批准的更改。3职责技术中心是产品设计开发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设计开发活动。4工作程序4.1产品实现的策划4.1.1新产品开发的来源4.1.1.1技术人员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向技术中心提交《新产品设计试制建议书》,主要阐述:a.建议开发产品的型号、系列、主要技术性能参数;b.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国家的法律、法规;c.产品开发的时间、进度,市场对产品的需求情况,产品开发的可行性和开发后预计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新产品设计试制建议书》需经技术中心负责人批准。4.1.1.2与用户签订合同的新产品项目。4.1.1.3上级指令开发的新产品项目。4.1.2科技管理人员将上述三类新产品项目汇总,报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评审。项目评审通过后,由技术中心编制公司年度科技进步计划,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发。4.1.3对于已立项的科技开发项目,由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销售部门、生产制造部、技术中心、质量检测中心等单位参加对每一项新产品的实现进行策划,编制“质量计划”,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RG/QHSECXB.15—200984经理批准。4.1.4编制质量计划的原则:a)充分考虑公司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已包括的文件,必要时补充新的要求。b)针对具体项目(产品)的特殊要求重点控制。c)应与顾客的要求、公司的实际及产品的复杂性相适应,应尽可能简明并具有可操作性。4.1.5质量计划的内容:a)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即产品应达到的标准、规范及与顾客签订的技术协议或其它特性值。b)按顺序列出应进行的主要活动,例如产品设计、生产准备、新供应商的评价、工艺布局的调整、人员的要求、检测的要求等。c)明确阶段(活动)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时间要求。d)满足质量要求所需的作业指导书、设备、工装、控制方法以及其它所需配置的资源。e)确定验证、确认、检验和试验方法及产品的接收准则。f)所应保留并提供的证据记录。4.1.6根据产品(项目)合同的变化,及时修订质量计划,质量计划(包括对其修改)由编制单位发放到相关部门实施,必要时,有关部门应根据质量计划的要求编制本部门的分计划(如设计计划、制造计划、质量检验计划、采购计划等),用以贯彻实施质量计划。4.2设计和开发的策划4.2.1技术中心根据年度科技进步计划、顾客及质量计划的要求编制《新产品设计任务书》,下达到各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具体落实设计任务,组织项目组成员编制相应的“设计和开发计划”。4.2.2设计和开发计划的主要内容为:a)明确设计和开发阶段的划分;b)总进度计划,包括设计评审、验证、确认的时间及方式;c)人员的分工及对资源的配置;d)项目组内部的接口管理及与其它项目组或单位的协作安排。4.2.3设计和开发计划由项目负责人报技术中心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4.2.4当项目技术指标、进度、项目负责人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设计和开发计划,并报原审批人审批。4.2.5当进行外部委托设计、计算时,技术中心应在委托前对被委托方的资质、能力进行评价,并保存记录。委托设计应签订协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权限(包括应满足的要求及应提供的文件)。4.2.6设计开发的策划,还应保证以下要求: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RG/QHSECXB.15—2009854.2.6.1编制设计和开发计划,当设计和开发不能一步到位时,需编制预先规划产品改进计划。4.2.6.2各类专业人员(设计、制造、服务等)共同参与设计和开发活动。4.2.6.3根据产品要求,识别影响或制约设计和开发的关键因素和薄弱环节以及技术上的难点,并制订和实施相关的攻关措施。4.2.6.4提出新产品的标准化综合要求,预先确定设计和开发中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并以此控制和评价设计开发、试验等的标准化。4.2.6.5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运用优化设计和可靠性、维修性、综合保障等专业工程技术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4.2.6.6对于复杂的产品,要依据GJB190《特性分类》进行特性分类,在设计文件上标注特性分类符号,同时要提供特性分析报告。4.2.6.7当产品含有计算机软件时,应按软件工程方法设计和开发软件,编制开发计划。4.2.6.8对产品设计和开发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器材,在经过充分的论证、试验和鉴定后,方可用于产品上。4.2.6.9确定产品交付时需配置的保障资源,并随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同时进行开发。4.3设计和开发输入4.3.1项目组成员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输入,其内容包括:a)产品主要功能、性能要求(一般包含在合同、协议中)。b)有关的API规范。c)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的质量、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d)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适用信息。e)确定产品安全性和适用性至关重要的特性要求,如安全、包装、运输、贮存、维护及环境等。f)行业规则和为竞争目的而自行规定的要求及其它要求。g)顾客的要求。4.3.2产品设计输入确定以后要形成文件,项目负责人提交设计输入评审的书面申请。4.3.3设计和开发输入评审,由技术中心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参加进行评审,对输入的适宜性、充分性进行评价,所有的信息要正确、清晰,不能含糊或自相矛盾。4.3.4技术中心根据评审意见填写《设计输入评审报告》,报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达。4.4设计和开发输出及评审4.4.1方案设计及评审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RG/QHSECXB.15—2009864.4.1.1项目负责人根据《新产品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以及《设计输入评审报告》,设计出不少于两种的新产品总体设计方案,并编制方案《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向技术中心提交设计方案评审的书面申请。4.4.1.2销售服务总公司、生产制造部、技术中心、物资供应公司、国际贸易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质量检测中心等单位参加评审。4.4.1.3评审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评审的主要内容为:a)方案是否满足要求(输入的要求、法规的要求等)。b)确定优先方案。c)方案的改进意见,要采用哪些措施(是否经济合理、操作是否灵活、安全、可靠、是否便于维修、材料是否便于采购等)。4.4.1.4评审后科技人员收集评审意见,并填写“设计方案评审报告”,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4.4.1.5根据评审意见,对需要修改的部分由项目负责人安排落实,并将改进情况向技术中心汇报。4.4.2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项目组根据《新产品设计任务书》以及评审结论进行产品的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并进行所有的设计计算,还要按照输出的要求编写完成所有的技术文件。4.4.2.1项目负责人对参与产品图样设计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进行管理,填写《组织接口记录》,明确各小组职责,并下达《部件设计任务书》。4.4.2.2设计人员根据《部件设计任务书》开展工作,对产品图样的正确性、经济性、完整性负责,并考虑产品的工艺性。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符合本程序第5章节的要求。4.4.2.3项目组内部各部件负责人之间、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参加人之间应随时做好接口记录。4.4.3图样和文件的评审4.4.3.1产品图样评审4.4.3.1.1传递路线:初审——复审——工艺审——标准审——审定4.4.3.1.2参加评审人员将意见填入《产品图样、设计文件输出评审及传递接口记录》中,作为设计人员修改图样的依据。4.4.3.1.3“初审”者职责及评审内容:a.产品设计满足《新产品设计任务书》和《部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b.设计结果或结论正确;c.零部件的结构、工作原理、尺寸及材料选用合理、协调;d.执行了产品标准和有关规定;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RG/QHSECXB.15—200987e.与健康、安全、环境有关的保护设施同时进行了设计。4.4.3.1.4“复审”者职责及评审内容:a.产品设计满足《新产品设计任务书》和《部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b.设计计算过程及设计结果正确;c.重要零部件的结构、尺寸以及材料选用合理;d.产品各部件之间协调、统一;e.与健康、安全、环境有关的保护设施同时进行了设计。4.4.3.1.5“工艺审”者职责及评审内容:a.设计零件具有合理的工艺性和加工的可能性;b.最大限度地节约原材料,提高加工的经济性;c.尽可能利用现有设备和工装,提高工艺装备利用率;d.生产过程不会危害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不会造成环境污染。4.4.3.1.6“标准审”者职责及评审内容:a.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b.图样完整,符合《机械制图》现行国家标准;c.产品设计最大限度地选用了标准件、借用件,提高了标准化程度。4.4.3.1.7“审定”者职责及评审内容:a.产品设计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b.产品的主要性能达到《新产品设计任务书》要求;c.产品结构先进、操作安全可靠;d.与健康、安全、环境有关的保护设施同时进行了设计。审定范围:产品总图、重要部件总图。4.4.3.2设计文件评审4.4.3.2.1传递路线:编制——审核——批准4.4.3.2.2参加评审人员将意见直接签署在送审文件上。4.4.3.2.3“审核”者职责及评审内容:a.设计文件按照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写;b.设计文件内容正确、完整、统一。4.4.3.2.4“批准”者职责a.设计文件执行了有关标准和规章制度;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RG/QHSECXB.15—200988b.试验方法、操作程序合理、适用、经济。4.4.3.3《试制鉴定大纲》、《试车规程》由技术中心主任审核,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4.4.4输出和评审的其它要求4.4.4.1评审采用审核和会签的方法进行,需要时,可适当增加评审次数。4.4.4.2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初审、复审、工艺审、标准审应由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技术中心授权的人员完成。4.4.4.3技术中心要保存评审的结果及相关记录。4.4.4.4当顾客有要求时,设计和开发评审应邀请顾客参加。对评审后应采取的措施进行跟踪,还应把评审的结论和跟踪的结果向军方通报。4.5设计和开发验证4.5.1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依据“设计和开发计划”的安排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4.5.2验证的内容为:设计和开发的输出是否满足该阶段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设计结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4.5.3设计验证活动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a.通过另一种计算方法来证实设计结果的准确性;b.将新设计与已证实的类似设计进行比较;c.进行试验或演示;d.用户或第三方对设计输出的文件评审。4.5.4当采用上述前3种方法时,由设计人员编写验证报告,报技术中心负责人审批。验证结论由技术中心保存。4.5.5对于验证中提出的问题,由项目负责人协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进行修改,并保存相关的记录。4.5.6销售部门、技术中心与军方沟通,确立军方要求控制的验证项目,并通知军方参加设计和开发验证。4.6设计和开发确认4.6.1根据设计和开发计划的安排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设计确认活动可以包括下列一种或多种:a.样机试验;b.生产产品的功能和/或操作试验;c.由工业标准和/或法规要求规定的试验;d.现场操作试验和评审。4.6.2新产品在完成总装后应在公司内部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应严格按照《试制鉴定大纲》、《试车规程》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RG/QHSECXB.15—200989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测中心负责检测、记录和资料存档,并将试验数据反馈给技术中心。4.6.3对于涉及3C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由技术中心负责联系车辆检测机构,对产品的有关性能进行试验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