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奥的研究并不局限于霍桑,实际上,他到霍桑去的时间,远远没有他在其他企业花的时间多。人们之所以把梅奥与霍桑紧密联系在一起,是因为他真正看到了霍桑的意义所在。罗特利斯伯格曾不无羡慕地说:霍桑的数据不是梅奥的,结果也不是梅奥的,但是对霍桑的意义解释,以及从中引发出的新问题和新假设,却都是梅奥的。中国有句形容那些老辣诗人的俗语:“功夫在诗外。”梅奥通过霍桑实验对管理学的突破,有大半因素来自霍桑以外。从1926年起,梅奥就在哈佛大学的工业研究部任职20年,他的主要研究活动,都是在这里展开的。除了众所周知的霍桑实验以及前面已经介绍过的费城纺织厂实验以外,他还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区域、不同企业、不同人群进行了大量的临床式研究。这些,都为他解释霍桑的资料,并扩展和验证霍桑的结论,提供了不同角度的证据,丰富了他的思想。根据梅奥自己的总结,哈佛的工业研究部,从1926年到1932年,主要进行的是探索性研究。这些研究,既有关于情感和关注程度不同的条件下能量消耗与生产数量之间关系的探讨,又有不同社团对某一工厂的关系研究,还有在“扬基城”考察广义社团中的合作因素等等。以不同社团对工厂的关系为例,梅奥他们发现,若干不同种族、不同社区、不同社会阶层和社会集团的人员,聚集到一个工厂,势必会给这个工厂带来种种相关因素的影响。比如,如果某一种族的工人在工厂中占到一定数量,或者虽然数量不大但能量很大,则肯定会对这个工厂的运作产生相应作用。甚至不同的宗教教派,不同的居住条件,也都会构成影响工厂管理的某些行为规则和人际习惯。如果经理人员不注意这些看起来与企业管理无关的因素,则肯定会限制管理措施的效力。同时,企业的管理措施一旦实行,又会通过它的员工,把相关措施的影响力辐射到不同社团。这一研究,奠定了企业是一个社会系统的论据,也证实了企业管理的开放性,与巴纳德提出的社会系统理论不谋而合。从1932年到1936年,梅奥又把自己领导的研究范围扩大到非工商业领域,以形成新的假定和进行新的实验。这一时期的研究,包括对美国南方的社团研究,用以考察南方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相应特点。他还特地选择了尚未工业化的社团进行研究,具体分析对象是爱尔兰社团的人际关系和社会问题。对于社会上的特殊人群,他们也给予必要的关注,具体选择的是诺福克犯人聚居地。在这一研究中,梅奥采用了不同的分类方法,不是根据犯人的罪行分类,而是根据犯罪行为中反映出来的社会因素类型分类。由此,又从犯罪社会学中为管理学提供了相应素材。在此期间,还同一个医院的门诊部合作,利用医院的就诊资料,取得较大范围人员的数据,用比较宽广的人群横断面资料来验证和校核相关的假设和结论。还有一项是失业研究,探索个人、雇佣企业、广大社团之间的互动关系。这些研究,丰富并扩展了上一阶段的成果,而且使研究结论更具有普遍意义。从1936年到1945年,梅奥开始在哈佛商学院开设“管理中人的问题”课程,进行新型经理人才的训练。同时,在此前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在不同工商企业中探讨人性化管理的实际措施。具体进行的研究有:对一个大公司中的总部与工作现场之间的组织联系进行观察和分析,重点考察工头与工人的关系。还有在一个萧条的煤矿区进行重建社团的研究,对一个商场的经理人员、售货员、顾客之间的关系进行考察,探讨劳动争议中的厂方、工会、社团三者的关系,考察因战争供应导致的工业急剧扩张对家族式企业的影响,包括组织上的影响和技术上的影响,研究战时工业的缺勤问题等等。尤其是缺勤问题的研究,分别在东部滨海区域的三个金属工业公司和加利福尼亚南部的军工企业进行,研究人员对人际关系和缺勤现象进行了详尽地考察,令人信服地证明缺勤与管理方式之间的关系,为企业改进领导方式和人事政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梅奥之所以能够对霍桑实验作出与众不同的解释,并由此诞生出新的假设和新的结论,与他从事的霍桑之外的研究关系十分密切。在很大程度上,霍桑之外的这些研究,与霍桑实验互相补充,互相印证。正是这些研究,引发了管理学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