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电梯是业主的公有财产,也是所有公共财产中最为昂贵的设备之一,保护和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是每个业主共同的责任,为确保乘梯安全,保证电梯运行正常及延长使用期,制定本规定:1、使用电梯应文明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按钮。2、不得超载运行,当超载信号声响时,最后上梯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可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3、禁止儿童在电梯内嬉戏玩耍;学龄前儿童须由大人带领乘梯。4、心脏病、高血压等患者乘梯须征得医生的许可,专人陪同乘梯。5、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6、严禁使用电梯运载易燃、易爆、化学剧毒等危险物品。7、不允许用客梯搬运货物、垃圾等,如特别需要应报主管部门同意并派专人监督使用。8、乘客应在电梯静止状态上下电梯,乘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9、乘客切忌将液体状物品遗留在梯内,清洁走廊和楼梯时,勿让水流入电梯内,以免损坏电梯设备。10、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故障,乘客不要紧张,应立即通过轿厢内警铃或监视器通知监控人员,电梯维修人员会立即前来救援。乘客不得采取拍打按钮、厢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11、电梯维修、保养时,乘客严禁登梯,乘客看到停运标志时不得采取任何开启和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12、发生火警时,乘客请勿使用电梯,因电梯可能随时在半途停顿,将人困于电梯内,被困者可能因浓烟而致命。13、乘客发现电梯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部门:(1)门的开与关失去控制;(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4)有漏电现象。14、装修期间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运物品: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15、搬运大件物品时,物品标准长1.52米,宽1.46米,高2.36米,超出标准的物品请勿使用电梯。(如有损坏,照价赔偿)16、水泥沙石等必须袋装密封后方可使用电梯运输,同时要保证电梯受力均匀,防止事故发生。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即执行,希各位业主及使用者按照电梯操作规定使用,自觉遵守电梯管理规定,若发现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及设施设备损坏程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长宁县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宾久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宁分公司二0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