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音响购买安装合同书(2016年修订)甲方:包头市九原区文体局乙方:内蒙古中和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6月4日甲方:包头市九原区文体局乙方:内蒙古中和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灯光音响设备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一、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灯光音响设备购买安装合同(二)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三)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四)履行方式:乙方供货、包安装、包调试。(五)履行期限:年月日之前安装调试完毕。二、工程造价及其施工支付(一)合同金额: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元整)。包括国家正规税票、线材、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设备明细清单见附件)(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60%,即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工程定金。(三)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入场安装器材后,乙方需在二个工作日内携带附件中所有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器材入场安装,安装完成经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40%,即人民币元整(¥元整)。三、工程期限:1.合同签订后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入场开始布线。2.甲方已经具备了设备安装条件,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舞台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如因甲方或装璜进度原因影响乙方的系统安装进度,乙方工期相应顺延。四、双方责任与义务:(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在安装前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相关图文资料,对提供资料的可靠性负责。2.在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安装时,甲方应提供工作电源。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装调试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现实需要提出修改方案。(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加强对安装调试进度、安全的管理,在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2.乙方对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好后,还需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相关使用技术培训。3.乙方承担2年的免费售后维修服务工作,灯泡及耗材除外(人为损坏和自然灾害不在保修范围)。自乙方安装完成后甲方完成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24个月。4.乙方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作业。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一切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及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五、保修期限及材料设备供应(一)本合同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按照甲方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二)乙方保证采用的所有设备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三)若由于产品质量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四)设备验收:甲方收到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对货物的数量、品牌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调换。乙方拒不调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违约金。(六)验收报告: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与乙方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七)系统试运行期间乙方派专人在现场指导甲方使用人员的操作;2.现场排除系统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软、硬件故障;3.提供热线电话,接受甲方的随时咨询;4.应甲方的要求,随时讲解系统的结构及设计;(八)试运行期间为10日,自乙方安装完工之日起算,乙方在试运行期间内免费提供上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零件的更换和维修等一切使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目的的费用。六、违约责任1.乙方因自身问题造成安装调试延误的,每天按合同价款1‰的比例支付违约金。由于乙方延误安装调试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所提供的设备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更换合格产品,该费用由乙方承担。3.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如战争、台风、暴雨、地震等),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该设备给予免费维修调试。七、争议的解决方式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双方任何一方都可向包头市人民法院仲裁委员提起仲裁。2.合同附件:灯光音响合同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甲方名称: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单位地址:签订日期:乙方名称: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单位地址: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