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联合体协议书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和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集团有限公司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施工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2)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4)若本项目中标,甲乙双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5)甲方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接受业主指令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甲方接受到属乙方的工程款,应当在工程款到达甲方的账户的7日内拔付给乙方。(6)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施工,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主合同及施工蓝图为准,确保相关项目达到国家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主合同质量标准要求。(7)联合体成员负责施工,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主合同及施工蓝图为准,确保相关项目达到国家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主合同质量标准要求。(8)双方参与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的现场管理。(9)甲乙双方在项目合作中必须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双方优质高效地完成各自施工的项目,承担各自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分包管理、分包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一切责任。(10)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解释顺序优先于本协议。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