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违约互换在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可行性探析摘要信用风险一直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风险种类之一伴随着国内宏观调控和国际经济形势变化的双重演进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环境日益复杂需要寻求积极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调整风险头寸信用违约互换通过对信用风险进行剥离、重构、定价和转移从而为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了有效途径本文通过论证探析信用违约互换在我国应用与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政策与建议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违约互换信用风险管理一、基于信用违约互换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理论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内涵与演进逻辑商业银行2信用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为防止和减少信用风险损失及经济影响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和控制措施保障信贷资产的安全和获利能力的活动过程商业银行传统的“发放——持有”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是对信息不对称的一种初级矫正却容易造成信用风险集中需要通过信贷资产组合管理进行分散但商业银行专业化要求与风险管理分散化要求存在悖论应构建以市场分销为主的积极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信用衍生产品是国际上风险分销的发展趋势2.信用违约互换运作机理信用违约互换(CDS)作为一种重要的信用衍生产品是指信用保护买方向信用保护卖方支付一定费用,如双方约定的“参考实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生特定“信用事件”,信用保护卖方须向信用保护卖方支付相应款项的互换交易结构3.信用违约互换实践与发展信用违约互换最初形成于20世纪90年代初在1997年-1998年的金融危机时期得到快速发展;1998年信用衍生产品证实正式进入场内交易;1999年ISDA公布了信用衍生产品的标准化协议市场流动性逐步增强;2004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信用违约互换对银行资本金的影响给出计量方法并肯定其对信用风险缓释的积极作用根据英国银行家协会《工商管理信用衍生工具2003至2004年3度报告》显示信用违约互换占据信用衍生产品市场的比例达到51%4.信用违约互换的风险管理优势与金融市场功能(1)风险管理优势通过信用违约互换商业银行可以对信用风险进行单独处置通过购买信用风险保护进行风险对冲从而在实行信贷集中政策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实现对信用风险的有效控制从而调整优化信贷资产组合促进解决“信贷悖论”(2)金融市场功能信用违约互换将信用风险分离交易可以激励市场定价机制的形成金融机构甚至非金融机构通过出售信用保护在创新投资渠道提升投资杠杆创造理想的风险-收益结构的同时也有助于打破银行业在信贷领域的垄断使得原本集中于银行业的信用风险在整个金融系统内得到分散和优化配置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信用违约互换用于信用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分析1.改善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状况的必然选择《2007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我国国内非金融企业贷款融资比重高达80%此外由于中国经济结构和融资结构的不平衡经济高速增长与银行信贷规模快速扩张金融脱媒过程中优质企业流失等问题造成中国银行业信用风险不4可忽视急需高效率、低成本的信用风险转移工具把由银行独自承担的风险分散到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1)不良贷款总体规模及比率仍然较高截至2007年底全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高达6.17%不良贷款额为1.27万亿元不良率的降低很大程度是依赖贷款增长的稀释作用(2)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风险我国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短期化资金运用长期化趋势突出由于中长期贷款资金占用时间更长导致借款人未来经营的不确定因素更多违约概率更高(3)贷款过度集中风险我国商业银行传统“垒大户”惯性思维严重截至2007年末19家全国性银行5000万元以上大客户贷款余额占比达到60%以上信贷结构失调风险高度集中(4)资本充足率仍然较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至2007年末我国未达标银行数依然有40余家占21%风险的资本保障程度不高2.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销方法主要为贷款交易和资产证券化交易但由于其自身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无法对信用风险进行单独处理缺乏灵活性受法律限制较多交易过程繁琐对维系客户关系存在冲突难以做到对信用风险进行真正有效的积极管理相比之下信用违约互换具有独立性、保密性、非融5资性、灵活性以及合成性等比较优势3.实现商业银行对外开放与国际化进程的必然选择我国金融业从2007年开始全面对外开放只有尽快发展信用衍生产品才能跟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步伐此外《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在很大程度上更注重对信用风险的管理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评估与控制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三、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面临的现实障碍1.金融衍生基础市场方面信用违约互换作为一种特殊的互换金融衍生工具完善的金融衍生市场是其发展的基石目前我国金融衍市场基础十分薄弱主要表现为利率市场化程度落后与债券市场发展不完善由此制约了高质量的市场价格信号的形成2.外部环境方面良好的外部环境将为信用违约互换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与支持然而我国信用评级体系尚不规范信用风险的量化分析方法和手段落后;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存在诸多法律缺失及衔接问题;监督管理体系尚不完善监管主体及监管职能定义不清63.微观主体方面积极活跃的微观主体是信用衍生交易最基本的细胞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需求强烈但管理手段及金融创新比较薄弱;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尚无足够的压力和动力去提供信用违约保护造成信用保护供给不足单边特征明显四、政策与建议1.改革利率管理体系、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为核心推进利率市场化最终建立起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间接调控市场利率市场利率引导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金融机构利率引导企业居民的投资、消费行为的利率传导机制2.统一债券市场构建完整债券收益率曲线通过加大国债发行规模、增强交易及流动性提升其估值定价水平将国债培育为我国中长期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并加快资本市场创新完善企业债券市场将债券利率水平与风险进行挂钩3.加强征信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分工形成以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中心7以各商业银行信贷登记库为补充的数据系统二是加快征信立法建设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规范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三是扩大信息采集面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步伐4.推进信用评级发展首先健全信用评级组织体系进一步履行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对信用评级业的管理职责逐步完善信用评级机构法规体系、信用评级行业协会管理体系其次是培育信用评级市场尝试建立对信用评级的强制性和硬约束培育我国专业性的信用评估机构再则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最后是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标准在制度上保证企业财务数据资料的真实性5.健全法律制度体系一是制订《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法》作为金融衍生产品总体框架与监管法规二是制订《金融监管合作法》以制约与规范国内、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三是建立金融衍生产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四是修订完善《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条款实现与《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相关条款的顺利衔接6.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以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交易所监管组成的三级共同监督管理体制一是重构政府监督8管理体系由人民银行负责对各监管机构的监管与协调实行“牵头监管”银监会、保监会及证监会负责对信用衍生产品的“功能监管”二是强化行业自律监管作用充分发挥《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的规范化、标准化文本作用三是积极设立信用违约互换交易场所在已有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之上充实与完善交易所监管职能7.加强商业银行机制创新商业银行应树立积极的风险管理意识并重视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以及内部评级法体系的跟踪、研究、宣传和推广调整现行管理构架建立统一的信用评级、贷款评估组织框架8.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从法律、制度、环境和激励措施等方面加以扶持积极引导保险公司转变投资理念通过介入信用衍生产品市场实现资产重新配置提高投资回报率;引导券商等投资银行机构实行产品差别化策略向创新型和引申型业务拓展从而为商业银行提供更多的信用保护参考文献1尹灼:信用衍生工具与风险管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9出版社2005.3263~2902郑振龙:衍生产品湖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2:373~3853曾梓梁吴鸣:国际信用衍生品市场的新动态与新进展银行家2008(4)81~834李芸许晓青粱元:美国信用衍生市场的发展借鉴金融经济2008(6)18~195Leung,S.YKwok,Y.K.CreditDefaultSwapValuationwithCounterpartyRiskJ.KyotoEconomicReuiew,2005,74(1):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