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一、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流程图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审查和培训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和转正-2-二、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流程图发现启迪先进苗子收到书面申请,建立申请人档案及时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加强对入党申请人培养教育申请人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定期组织学习参加党内活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流程图经过一段时间培养教育的入党申请人党小组提名团组织(一年两次)推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大会宣布,报上级党委备案(上交一份支部决议),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指派培养联系人(两名正式党员)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建立定期考察制度队伍定期分析制度建立入党积极分子-4-四、发展对象的确定、审查和培训流程图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NO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YES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同意发展对象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填写《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对发展对象政审履行程序前,参加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短期培训NOYES培训合格,履行预备党员接收手续-5-五、预备党员的接收流程图预审通过对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审批为预备党员审批为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票决通过确定入党介绍人(两名正式党员)继续培养教育报上级组织初审填写《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预审NOYES党支部正式通知本人,并提出预备期的要求,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YESYES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对是否接纳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做出决议NO具有审批权的党组织,在三个月内做出决定上级党组织审批前安排专人谈话YES报上级党组织审批-6-六、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流程图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申请人表态与会党员对申请人是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申请人宣读《入党申请志愿书》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宣布发展对象名单逐一进行票决会议主持人代表党支部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7-七、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专人谈话流程图上级党组织确定谈话人谈话前的准备工作详细审阅发展对象入党材料深入所在单位调查核实确定谈话内容实施谈话谈话后工作会议主持人代表党支部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将谈话情况和意见填入《入党申请书》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和意见-8-八、举行入党宣誓流程图准备工作确定时间、地点、主持人、领誓人布置会场,主席台正中悬挂党旗和“入党宣誓大会”横标通知与会人员,适当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报告上级党支部组织、请其派人指导入党宣誓仪式宣布仪式开始,唱(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宣布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向党旗宣誓预备党员代表讲话唱(奏)《国歌》,宣布仪式结束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9-九、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和转正流程图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支部大会票决通过审批通过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和教育预备期满,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支委会审查,并听取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NO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是否按期转正NO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要在三个月内审批NO由党支部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读审批意见-10-发展党员流程图解析一、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流程图解析1、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流程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审查和培训、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和转正等重点环节。2、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异同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带有特定含义的三个概念。凡符合党章规定的申请入党条件,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的称作为入党申请人。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的称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的称作为发展对象。二、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流程图解析1、党章规定的入党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2、自愿提出书面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应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11-请入党人及时谈话(一般在15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指出其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流程图解析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党组织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要适时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入党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开始对其进行不少于一年时间的培养培察,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教育方法有以下几种:一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二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使他们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三是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的情况,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四是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提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五是有针对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使他们学好规定的内容,达到规定的要求。3、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和管理(1)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12-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一次全面的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2)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主要是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经常研究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按照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分析,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把新涌现出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进来,把不具备条件的人及时调整出来;二是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代、说明问题的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也应进入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中。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的管理,党支部要派专人负责,不能让无关人员随意翻看,更不能丢失。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变动时,党组织应及时将档案转给现工作单位党组织。三是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的制度。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以便党组织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育。可以口头汇报,也可以书面汇报。书面汇报一般交给培养联系人,也可以交给党支部负责同志。四、发展对象的确定、审查和培训流程图解析1、发展对象的确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13-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有关程序如下:(1)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2)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3)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公示。(4)党支部委员会将党小组的意见和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决定,确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5)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6)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2、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3、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进行政审。政审的内容: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中)的表现。直系亲属与相互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请本人提供自传;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进行函调或外调。外调范围指: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14-“直系亲属”一般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时,不要求调查上述范围内的每一个人。而是在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和其他有关材料后仍有某些重要情况不清的,可以用函调或派人外调,了解在政治上、经济上与发展对象密切、对其成长有影响的人。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再进行调查。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4、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党支部向上级党(工)委、党总支呈报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提供基本情况公示表。上级党(工)委、党总支审定基本情况公示表,确定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到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进行公示。公示后没有任何问题,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5、对发展对象的短期培训发展对象在履行讨论程序前,要参加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形式为脱产学习一个星期(即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党史、哲学等内容。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登记表并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五、预备党员的接收流程图解析1、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15-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完成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养教育工作,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做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帮助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2、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也要在《入党志愿书》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3、支委会审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