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农残标准对照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或地区,出于维护本国经济利益和保护人们健康的需要,相继对进口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等卫生指标提出了愈来愈严格的要求。因此,比较国内、外农药使用状况、农药监测技术及农药使用标准,有利于消费者对于农药残留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以便在平时生活当中采取合理的方法去规避农药残留带来的风险!中国农药残留现状国外对中国出口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要求近年来,国外技术壁垒不断增加,尤其是对安全卫生的要求十分苛刻。日本对我国番茄酱提出了多达116项农药残留项目,而且要求的残留限量标准极严,并要求提供番茄种植地3年来所轮种的各种农作物使用的农药种类和农残证明,还包括番茄地周围所种植的其它农作物使用的农药种类和农残证明。加拿大、美国、智利等国家对进口香梨的要求很严格,不仅对果园要求注册管理,而且一经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就立即退货,同时对农药残留也有明确、严格的规定。欧盟曾以我国出口的水产品和肠衣等动物源性食品中含有氯霉素为由,对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全面停止进口长达两年之久。中国农药残留标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农残主要是来自食用带有残留农药的食品。过去食品中残留问题主要是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氯农药。但在我国剧毒、高毒有机磷与氨基甲酸酯农药的不合理使用,造成不少食用果实、蔬菜者的急性与亚急性中毒。目前,我国已制定了79种农药在32种(类)农副产品中197项农药最高残留限量(MRL)的国家标准,其中有关水果上的农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如下(注:mg/kg=毫克/千克):农药类型标准(≤mg/kg)农药类型标准(≤mg/kg敌敌畏0.2异菌脲10(梨果)辛硫磷0.05百菌清1草甘膦0.1甲霜灵1(小粒水果)倍硫磷0.05抗蚜威2.5敌百虫0.1六六六0.2对硫磷不得检出苯丁锡5二嗪磷0.5克菌丹15甲拌磷不得检出多菌灵0.5杀螟硫磷0.5炔螨特5(梨果)乙酰甲胺磷0.5噻螨酮0.5(梨果)毒死蜱1(梨果)三唑酮0.2乐果1三唑锡2(梨果)马拉硫磷不得检出甲萘威2.5滴滴涕0.1双甲脒0.5(梨果)亚胺硫磷0.5四螨嗪1氯氟氰菊酯0.2(梨果)代森锰锌5(小粒水果)氯菊酯2代森锰锌3(梨果)氰戊菊酯0.2除虫脲1氟氰戊菊酯0.5溴氰菊酯0.1(皮可食)溴螨酯5(犁果)据统计,目前我国与蔬菜有关的强制性国家农药残留标准34项,涉及农药残留指标58项,农药52种。其中,GB18406-1-2001涉及农药残留指标46项,农药41种,该标准有28项农药残留指标,涉及26种农药。自2001年以来,农业部又陆续颁布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33项,但涉及的农药残留指标没有超出国家无公害蔬菜标准的范围。相对与国外发达国家,无论是在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还是在农药监测技术及农药使用标准上,我们国家都同发达国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国外的农残标准普遍超过国家标准10倍以上,有相当部分的标准差距甚至高达百倍。表1.中国与发达国家农残标准对照类别国家蔬菜农药残留标准(项)涉及农药(种)标准指标项所占百分比(以CAC为标准)涉及农药种类所占百分比(以CAC为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827146100%100%欧盟5837670.5%52.1%中国58527.0%35.6%日本(肯定列表)涵盖所有涵盖所有据日方提供的资料,加拿大、新西兰、德国、美国已采用“一律标准”(表2),而欧盟正准备采用“一律标准”表2.其他国家或地区一律标准制定情况国家或地区一律标准加拿大0.1ppm(正在修订中)新西兰0.1ppm德国0.01ppm美国无统一限值,但在实际中使用0.01ppm和0.1ppm之间的标准。欧盟0.01ppm,(EC)396/2005CAC与欧盟农残标准介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蔬菜农药残留标准有827项指标,涉及146种农药;欧盟的蔬菜农药残留标准有583项指标,涉及76种农药。我国蔬菜农药残留指标和指标涉及的农药都比较少,残留指标分别是CAC的7.0%,欧盟的9.9%;涉及的农药种类分别是CAC的35.6%,是欧盟的68.4%。可见,我国蔬菜农药残留标准与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相比不仅农药种类少,农药残留指标更少。这是导致我国蔬菜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不健全,我国蔬菜技术性贸易壁垒作用不显著的关键因素。欧盟农药残留限量欧盟所有成员国一般都遵循欧盟制定和发布的限量要求,在经过验证后,成员国可以设定更低的检出限,欧盟其他成员国随后也遵循这一限量。如果没有某种农药的限量,欧盟各国可自行设定其标准。比如德国,所有没有明确限量要求的农药,其值都为10μg/㎏。欧盟许多国家对市场食品中农药残留进行常规监测,多数结果是约80%食品中未测到农药残留(即在方法的测定限以下,行政管理上称为零),15%~18%的食品可测出小于最高残留限量(MRL)的农药,小于3%、通常小于1%的食品超过MRL或1%的食品是有毒食品,因为MRL的测定不仅是遵照毒理学数据,更重要的是根据田间试验的结果制订的,农药的MRL不能超过其按推荐剂量施药后在该作物上的最高残留量。对大多数农药来说,制订的MRL远远低于毒理学上的剂量。可以将国内农残标准与输日农产品残留标准进行对照,可以发现日本的农残限量标准普遍高于我国农残标准10倍以上,甚至百倍。表3.2007年我输日农产品农残情况食品实施后禁用农药名基准值(现行)ppm基准值(实施后)ppm检出值(实施后违反规定的检出值)ppm平均最小最大草莓甲胺磷无0.010.060.06毛豆溴虫腈无0.050.070.07甲氰菊酯无0.010.030.020.04甲胺磷无0.51.411.41人参四氯硝基苯(TCNB)无0.050.20.2五氯硝基苯(PCNB)无0.021212慈姑甲胺磷无0.010.120.12小松菜芬普尼无0.0020.020.02甲氰菊酯无0.010.0250.020.03香菇(对硫磷:松茸)对硫磷无0.050.120.12毕芬宁无0.050.280.28紫苏苯醚甲环唑无0.20.720.341.1溴氰菊酯无0.50.920.92生姜丙炔氟草胺无0.020.070.07带夹豌豆、未成熟带夹豌豆苯醚甲环唑无0.010.030.030.03氟硅唑(护矽得)无0.010.0250.020.03甲胺磷无0.50.830.83青梗菜甲氰菊酯无0.010.040.04韭菜(干韭菜)三唑磷(三落松)无0.020.360.36甲胺磷无0.30.630.63胡萝卜环氟菌胺无0.010.20.2大蒜噻螨酮(合赛多)无0.013.30.3蒜苔嘧霉胺无0.010.0730.190.71大葱莠去津无0.020.030.03三唑磷(三落松)无0.020.0450.030.06甲胺磷无0.050.2550.160.33干木耳甲胺磷无0.10.7150.281.61绿豆氯氰菊酯无0.050.120.12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涉及的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包括4个类型:(1)“暂定标准”共涉及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734种,农产品食品264种(类),暂定限量标准51392条;(2)沿用原限量标准而未重新制定暂定限量标准,共涉及农业化学品63种,农产品食品175种,残留限量标准2470条;(3)“一律标准”是对未涵盖在上述标准中的所有其他农业化学品或其他农产品制定的一个统一限量标准,即0.01ppm;(4)豁免物质,共68种,包括杀虫剂和兽药13种、食品添加剂50种和其他物质5种。此外,还有15种农业化学品不得在任何食品中检出;有8种农业化学品在部分食品中不得检出,涉及84种食品和166个限量标准。日本农残标准介绍:中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研究的主要问题1、标准总量不够,覆盖农药品种过少,未成体系从我国出口到欧盟和日本等地的农产品看,已有相当的其它类别(未列入我国标准)的农药品种被定为监测对象。2、缺少以危险性评估为基础,制订农产品农残限量标准的科学依据CAC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是建立在各国农业生产执行GAP的条件下,根据可接受的日摄入量并且综合分析世界各地区的消费习惯,以危险性评估为基础。而我国缺少与农药残留标准制订有关的毒理学和社会学调查研究,较少开展农药残留危险性评估工作,以往制订各项相关限量标准多是从检验合格率上考虑,当发生国际贸易争端时拿不出符合国际要求的相关科学依据。3、标准制定相对滞后,缺少对相关农残数据的系统检测和监控CAC农药残留标准体系重要的一环是不断根据新的农药残留监测结果和毒理评价结果不定期对MRL值进行评价分析、修改完善。FAO每年出版食品农药残留评价报告2份,其中残留报告1份、毒理报告1份,另外还出版JMPR种植和植物保护报告1份。这是一个动态修改的过程。目前,我国还没有进行相关农残数据的系统检测和监控工作,对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的污染现状未能从整体上准确把握,因此导致我们现在监测和重视的农药品种其它国家已弱化,而国际上新提出的控制对象我们还很少有相应的办法。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检测方法落后,未能关注国际发展趋势。目前国外已发展出可以同时检测上百种农药的多残留分析系统。农药全分析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检测的效率和系统性,使得经常性的农药残留全面监测成为可能。我国不仅缺乏同时测定上百种农药的多残留分析技术,而且我国当前的农产品农残分析方法研究仍以气相或液相色谱配不同的监测器为主,较少采用各种色质联用技术,研究仍然集中在个别品种农产品中的某类农药的检测方法,尚没有大范围农产品中农残全分析研究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