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府办〔2008〕86号印发中山市公交行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中山市公交行业体制改革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2-中山市公交行业体制改革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交服务和管理水平,实行公益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公交经营,构建政策统一、运作高效、利益协调、适度竞争、可持续发展的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公交行业的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背景我市公交行业经过近几年来的不断发展,形成了以国有公交企业为主导,多种经营体制并存的公交行业基本格局。现有市内客运经营企业11家,其中国有企业1家,集体所有制企业2家,民营企业8家,共有公交线路123条,公交车辆1248台,日发送客运量约达30万人次,净资产总额1.96亿元,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市内公交客运网络,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市民的出行需要,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明显,公交发展遭遇瓶颈,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现行公交管理体制不适应发展需要,主要表现在公交资源分散、公益性定位不清、扶持投入机制不健全等,制约了公交的进一步发展;二是市公共汽车公司负担过重、经营困难,现有运力和服务水平难以满足群众对公交的需求;三是市场-3-竞争机制不完善,未能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的框架下形成互相衔接、互为支撑、良性竞争的市场机制;四是公交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公交服务水平低、缺乏吸引力,出行分担率偏低。而周边城市近年在公交优先、整合公交资源方面的做法为我市提供了借鉴经验(见附件1)。要破解公交发展的瓶颈,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公交优先的部署,全面推进“公交一盘棋”发展战略,深化公交行业体制改革,促使我市公交事业在2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跨越式发展。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公共交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公共交通的投入应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将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健全公交投入制度和补偿机制,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按照“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思路,整合公交资源,优化运营结构,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二)总体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合理补偿、平稳推进、保障服务”的总体原则推进改革工作,确立特许经营制度、资源整合实施办法,确保改革平稳实施,维护员工队伍的稳定,并争取在改革期间公交服务水平稳中有升。三、改革内容-4-(一)理顺体制、整合资源,推进公交一盘棋战略。建立政府调控下的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以公益性为主、企业适度竞争的公交运行体制。以市公共汽车公司为基础,组建中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有限公司),承担城区、城区与镇区之间及各镇区之间线路的公交组织。公交有限公司保持国有控股性质,同时积极引入战略投资伙伴,通过引入民资或国有企业交叉持股的方式,实现公交投入的多元化。中心城区以外各镇区(含火炬区),原则上实施“一镇一公交”,由镇内公交公司承担辖区内公交组织工作。未有公交企业的镇区,由拟组建的公交有限公司与当地政府属下企业共同出资,成立由公交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承担当地辖区内的公交组织。以公交有限公司为主体,采取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方式、按照尊重市场规律、兼顾总体公平性和实际可操作性等原则,进行公交资源的整合。对目前已在营运的市内客运企业,鼓励公交有限公司予以兼并重组或根据自愿原则按其资产评估价格作价入股,实现公交资源整合兼并;对提前退出营运的企业由公交有限公司予以合理补偿;对具有二级以上客运资质的企业,可予以保留。(二)分级负责,落实公交优先政策措施。贯彻公交优先发展的意见,市、镇两级将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各镇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公交优先政策的落实,结合自身的财力情况对镇内公交公司予以补贴、补偿和财政扶持,-5-同时按照市的统一规划和部署,负责辖区内站场、候车亭等公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市一级财政对公交有限公司给予扶持。(三)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实施区域专营。建立特许经营制度,划分为城区、镇内和跨镇(区)三块专营区域,由市政府委托交通局对公交企业授予区域专营权,其中城区和镇内的公交经营期限为8年,跨镇(区)公交经营期限为5年,经营期满由交通局进行重新考核授予区域专营权,对考核不达标的企业清退出市场,其区域专营权由交通局收回。(四)建立科学的公交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公交考核标准。按社会效益与经营效益相结合的要求,将公交分担率、准点率、公交投诉率、群众对公交满意度等指标纳入对公交企业的考核内容,并将服务质量指标与企业经营权续期、公交企业领导班子提拔任用及其经济收入挂钩。通过考核,促使公交企业重视公交发展,坚持一手抓经济效益、一手抓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对市民的吸引力。具体考核制度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城投集团及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四、工作步骤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我市公交体制改革工作,时间安排如下:(一)以市公共汽车公司为基础筹建中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5月——2008年8月底);-6-(二)选择无公交企业的镇区为试点(1-2个),采取与镇区合作或者由镇区委托市公交有限公司经营的形式建立镇区公交企业,完成公交IC卡系统开发并投入应用(2008年5月——2008年10月底);(三)完成民营公交企业跨镇区线路的整合兼并工作(2008年9月——2009年12月底);(四)完成各镇区公交企业的合作或整合兼并工作(2008年10月——2010年12月底)。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公交行业体制改革领导组织机构。为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中山市公交行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邓小兵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吕东玲副秘书长、交通局张锦宏局长、国资委黄国庆主任、城投集团陈俊源董事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国资委、交通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商局、物价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法制局、维稳办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由肖灿基(交通局)任办公室主任,黄锦旗(国资委)、赵卫(城投集团)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国资委、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法制局、城投集团等相关单位派员组成。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部署,做好公交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工作,并负责体制改革方案的具体执-7-行工作和相关操作办法的研究制定。2、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扎实稳妥推进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通过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前做好应对工作。各公交企业及从业人员必须以改革和发展为重,积极参与改革,努力维护改革期间公交服务的持续稳定。(二)加强政策扶持,建立公共服务专项基金保障机制。积极推动公交体制改革,建立和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为公交优先发展提供保障。同时,设立市级公共服务专项基金,确保长效的财政扶持、资金到位,使改革工作顺利开展。(三)加强行业服务监管。交通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改革期间的公交服务质量监管工作,努力做到行业员工思想不散、公交秩序不乱、公交投诉率不升、公交硬件设施水平不降。改革期间要建立公交企业分片责任包干制,特别是对于一些面临退出的企业,要建立专人负责跟踪制度,第一时间掌握企业员工的情况,督促做好服务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四)加强劳动保障措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给予全力支持配合,指导和督促公交企业制定相应配套工作方案、妥善开展员工分流处置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改革期间公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8-益得到保障。(五)加强维稳保障工作。被兼并客运企业所在镇区政府作为改革工作的维稳第一责任单位,要全力做好改革期间公交行业的维稳工作;市维稳办要对改革方案进行维稳评估,统筹、指导维稳工作;公安部门、劳动部门、交通部门、国资委等有关单位要全力配合,严防任何不稳定事件发生,确保改革工作的平稳顺利实施。(六)加强公交规划和调整。随着全市公交资源的整合,将出现新的形势和问题,原有的公交规划不能完全适应和有效指导公交发展,因此有必要进行公交规划的修编和调整,制定出符合新形势需要的公交规划,并确保规划的权威性,积极组织规划方案的落实。(七)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工作。工商部门要建立办理公交企业注册变更等手续的“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手续;交警部门要简化公交企业整合过程中公交车辆过户、变更等手续,依法免收有关过户费用;其它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积极主动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八)加强宣传引导。公交行业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公交出行服务,是公交优先政策的具体体现,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争取广大市民、从业人员的支持理解,特别是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要正确发挥新闻媒体的舆-9-论导向作用。(九)加强公交票价的管理和运行成本的监审。按照《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公交票价管理机制,对全市公交票价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公交成本年度审核制度,建立定期成本费用评估和政策性亏损评估机制,完善公交票价听证制度,提高票价制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客运价格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实行公交低票价政策,以最大限度吸引客流,提高公共交通的利用效率。附件:1.中山及周边城市公交体制及营运指标情况表2.企业公交车辆剩余使用年限分布表-10-附件1:中山及周边城市公交体制及营运指标情况表城市人口(万人)现有体制企业性质线路(条)车辆(台)日均营运里程(万公里)年客流量(亿人次)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辆)公交分担率深圳826原38家企业,现以国有为主导整合成3家国有33%,合营67%486997521.81710.255%东莞647城巴1家,跨镇企业29家,镇内28家国有20%,民营80%46847971035.57%珠海1802家企业国有100%57880312.24.925%中山2431家国有企业,2家集体企业,8家民营企业国有9%,集体18%,民营73%1251248251.14.67%-11-附件2:企业公交车辆剩余行驶年限分布表序号单位名称以8年为期限计算各剩余行驶年限公交车辆分布8年7年6年5年4年3年2年1年到期1中山市公共汽车公司1506248706511993731642中山市平安客货运输有限公司663333中山市南朗运输有限公司1066324中山市小榄汽车运输有限公司363120537105中山市城区客货运输有限公司206中山市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1111107中山市隆都客货运输有限公司208中山市张家边坚信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13469中山市坦洲客货运输服务公司61192510中山市现代汽车运输有限公司911中山市富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3合计222139861339120010990167-12-主题词:交通运输方案通知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2008年8月26日印(共印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