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弘基炜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QBCW001-2014财务管理制度(试行)2014-09-13发布2014-10-01实施鄂尔多斯市弘基炜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鄂尔多斯市弘基炜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财务管理制度(试行)QBCW001-2014主编部门:鄂尔多斯市弘基炜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批准部门:鄂尔多斯市弘基炜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行日期:2014年10月2014﹒9东胜3目录1总则………………………………………………………52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63财务管理机构………………………………………………73.1岗位设置………………………………………………73.2各岗位人员任职条件……………………………………73.3财务部部门职责………………………………………74财务管理工作内容…………………………………………94.1财务基础管理…………………………………………94.2筹资行为管理…………………………………………104.3货币资金管理…………………………………………104.4往来款项管理…………………………………………114.5投资管理………………………………………………114.6固定资产管理…………………………………………124.7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管理……………………………134.8低值易耗品管理………………………………………134.9存货管理………………………………………………134.10收入管理………………………………………………144.11成本费用管理…………………………………………1444.12利润管理……………………………………………164.13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174.14重大事项申报制度…………………………………184.15财务审计制度………………………………………184.16会计电算化管理……………………………………185附则…………………………………………………………19附录:一、年度资金预算审批流程………………………………20二、月度资金计划审批流程………………………………21三、申请增加预算流程………………………………………24四、前期费用预付款审批流程………………………………23五、办公用品(设备)等费用报销审批流程………………24六、工资支付审批流程………………………………………25七、借款审批流程……………………………………………26八、差旅费审批流程…………………………………………27九、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28十、材料款支付审批流程……………………………………29十一、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30十二、劳务费支付审批流程…………………………………31十三、财务部拟设置岗位……………………………………3251总则1.0.1宗旨为了加强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管控,规范集团及各子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监督财务核算及运行情况,促进和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1.0.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弘基炜业控股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1.0.3相关依据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62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2.0.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2.0.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预算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工作。(1)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2)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3)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工作。2.0.3子公司财务人员统一在集团财务部办公,以实现总公司对各子公司财务的集中统一管理。子公司财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子公司的会计核算与财务活动的监督,特别是监督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及财务政策是否符合总公司的总体战略和经营目标,确保各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和财务行为不仅符合各子公司的局部利益,而且要符合总公司的全局利益。对财务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符合上岗资格的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完备的人员备案制度。2.0.4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73财务管理机构3.1岗位设置财务部拟设财务总监、部长、主管会计、会计、出纳、内勤、固定资产管理员七个岗位。3.2各岗位人员任职条件3.2.1财务总监、部长任职条件:会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同岗位管理经验。3.2.2主管会计、会计任职条件:会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3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3.2.3出纳任职条件:会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2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3.2.4内勤、固定资产管理员任职条件:会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1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3.3财务部部门职责3.3.1会计核算(1)负责财务制度、流程的编制、修订工作。(2)负责组织集团及各子公司会计核算。3.3.2预算管理(1)负责组织预算的编制及执行过程的监督控制。3.3.3资金管理8(1)负责资金的统一核算管理。(2)负责组织融资计划的编制,并实施。3.3.4资产管理(1)负责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工作。(2)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调配、报废等工作。94财务管理工作内容4.1财务基础管理4.1.1凭证管理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4.1.2核算管理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4.1.3审核管理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4.1.4财务档案管理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4.1.5会计工作移交(1)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2)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4.2筹资行为管理104.2.1资本金的筹集(1)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2)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3)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4)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尽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资金集中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效益,避免盲目筹资使公司背负沉重的利息及偿债负担。(5)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部门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部门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4.3货币资金管理4.3.1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2000元),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各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部门负责人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11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4.3.2银行存款的管理(1)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鉴实行分管、并用制,会计人员保管财务章,出纳人员保管小印章,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2)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鉴。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3)出纳人员每周向财务部负责人汇报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即资金周报表)。签发支票要注明接受单位名称(或个人),支票一律采取记名式,不准将支票转给销货单位代为签发。(4)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允许出现长期银行未达帐项。由于对账不及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要追究责任。4.4往来款项管理公司财务人员对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款项要向相关业务人员定期反馈,责成有关当事部门和业务员负责解决。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加强对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各子公司领导要带头遵守财会制度,对子公司领导违反财会制度,经劝阻不听时,财会人员一定要越级上报,总公司对敢于维护财会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种违反财会制度行为做斗争的人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子公司领导协同作弊,损害公司利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要加重处罚。4.5投资管理4.5.1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124.5.2长期投资的管理(1)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入帐手续。(2)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子公司未经总公司审批通过不得对外进行长期投资。4.6固定资产管理4.6.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2)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4.6.2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4.6.3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1)房屋、营业用房20年(2)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4年(3)机器、机械和其它生产设备10年(4)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5)电子设备、安全保卫设备3年4.6.4折旧计提管理(1)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