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之于内部治理:替代还是促进( 未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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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监管之于银行内部治理:替代还是促进?—来自中国银行业的经验证据潘敏谢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DoesRegulationSubstituteorPromoteInternalGovernanceinBanks?EvidencefromChina’sBankingIndustryPANMinXIELong(EconomicsandManagementSchool,WuhanUniversity,Wuhan,Hubei,430072)Abstract:Whetherregulationsubstitutesorpromotesinternalgovernanceinregulatedfirmsisbroadlydebatedinacademicliteratures.ThispaperexaminestheinfluencesofregulationoninternalgovernanceinChina’sbankingindustry,usingChina’scommercialbanksandindustrialfirmsasthesamples.Theresultsshowthatregulatedbankshaveinternalgovernancestructurewithlowerlevelsofmonitoringthanunregulatedfirms,basedoninternalgovernancevariables;asregulatoryvariables,thechangesofrisklevelsofbanksarenegativelyrelatedtobankperformance,andthechangesofbank'scapitaladequacyratioarepositivelyassociatedwithbankperformance;butboardsize,ratioofoutsidedirectors,shareholdingratiosofblockholderandexecutives,whichareinternalgovernancevariables,areinsignificantlyrelatedtobankperformance.ThesefindingssupporthypothesisthatregulationisreplacinginternalgovernanceinChina’sbankingindustry,andregulationisensuringsafetyandsoundnessofbanks,aswellaspromotingbanksperformances.Keywords:commercialbanks;regulation;internalgovernance;bankperformance作者联系方式潘敏(通讯作者),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工作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邮政编码:430072联系电话:027-68753116(办)、13667152398Email:mpan@whu.edu.cn谢龙,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硕士研究生工作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邮政编码:430072联系电话:13886151435Email:xie_long22@yahoo.com.cn1外部监管之于银行内部治理:替代还是促进?—来自中国银行业的经验证据内容提要作为管制性行业的银行业,其外部监管对银行内部治理发挥着替代还是促进作用是一个颇受争议的学术问题。本文运用中国银行业和制造业的样本数据,实证检验了中国银行业外部监管对银行内部治理的影响和作用。结果显示,从反映公司内部治理有效性的各项指标来看,与制造业企业相比,中国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的监督功能和作用较弱;作为外部监管代理变量的银行风险程度变化与银行绩效变化显著负相关,资本充足水平变化与银行绩效变化显著正相关,内部治理机制中的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管理层持股水平对银行绩效的影响不显著。这表明,现阶段,中国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的功能和作用基本上未能得到有效发挥,相反,外部监管作为银行内部治理的替代机制,在保证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的基础上,有效促进了银行绩效的提升。关键词商业银行监管内部治理银行绩效一、引言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金融监管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强化监管、构建更为完善的金融风险监控体系已成为全球的共识。然而,强化外部监管能否提高银行经营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长期以来,在学术界和实务界都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无论是“新巴塞尔协议”还是“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均强调了以董事会治理为核心的内部治理在银行经营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正因为如此,银行业外部监管与内部治理在银行经营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和相互关系也就成为近年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领域一个颇受关注的问题。从代理理论的角度来看,有效公司治理机制的构建将有利于缓解公司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降低代理成本,但也会带来较高的内部监督成本(JensenandMeckling,1976)。DemsetzandLehn(1985)、SmithandWatts(1992)等认为,在经理人的自由裁量权和企业投资机会集受到约束的环境中,内部监督的成本会上升,收益下降。因此,对于管制性行业的企业,内部治理的重要性将下降,外部监管会替代内部治理发挥作用。然而,近年来的实证研究并不支持管制性行业存在外部监管替代内部治理的这一假说。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在管制性行业中,外部监管与内部治理相互补充,对企业内部治理发挥着促进作用(AdamsandMehran,2003;Boothetal.,2002;Hadlocketal.,2002)。银行业是受到最为严格管制的行业之一。与非管制行业企业的经理层不同,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商业银行的经理层面临着来自于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督的双重约束。外部监管者代表广大存款者和公众利益,在强调银行安全和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对银行经营管理实施外部监管;银行董事会则在代表股东利益,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基础上,从内部对经理层实施监督。这一内一外代表不同利益目标的监督主体,同时会对银行经理人的决策行为产生影响。从现有的文献来看,部分理论和实证结果支持了银行外部监管替代内部治理的“替代假说”。如KoleandLehn(1999)、Boothetal.(2002)、Joskowetal.(1993),HubbardandPalia(1995),本文的研究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06BJY107)、教育部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和武汉大学国家“985”创新基地项目子课题的资助。2Becheretal.(2005)等。然而,也有一些学者的研究结论却表明,外部监管压力在一定上促进了银行内部治理效率的提高。代表性的文献如AdamsandMehran(2003)、HoustonandJames(1995)、BecherandFrye(2008)等。因此,在学术界,银行监管是否替代了内部治理是一个广泛争论的问题(AdmasandFerreira,2006)。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并形成了以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为主体、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并存的银行业体系。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在本次金融危机中,尽管我国经济遭受了较大的冲击,但我国银行业所受冲击较小。部分学者将其归结于我国严格的行业监管,也有学者认为其原因在于股改后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究竟何种原因,有待于来自实证检验结果的验证。与此同时,对于处于转轨经济阶段的中国银行业,外部监管对银行内部治理有何影响?商业银行内部治理是否有效?显然,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不仅有利于银行监管制度的设计,也有利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构建和完善。本文的目的是在对银行监管对内部治理的影响和作用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中国银行业和制造业的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现阶段中国银行业监管和商业银行内部治理对银行绩效的影响,以考察外部监管对银行内部治理的作用和影响。实证结果显示,从银行经营绩效来看,现阶段,中国商业银行内部治理机制的作用不显著,外部监管通过银行风险程度和自有资本充足水平的控制对银行绩效的改善和提升发挥着显著的影响作用。这表明,在现阶段的中国,外部监管发挥着替代银行内部治理的功能和作用。本文以下部分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在对银行监管对银行公司治理影响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实证研究假设;第三部分是数据来源及实证研究方法的说明;第四部分是实证结果及其分析;第五部分是结论及政策含义。二、理论分析和实证假设(一)管制环境下外部监管对公司内部治理影响的理论分析近年来,随着行业管制的逐渐放松,有关管制性行业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的研究日益增多。针对管制性行业的特征,学者们对管制性行业中外部监管和管制对企业内部治理的影响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从现有文献来看,在有关外部监管对内部治理影响方面,现有的研究结论并非一致,存在着两种不同观点:即“替代假说”和“促进假说”。1.替代假说一般认为,在受到高度管制的行业,为了保证企业经营的安全和稳健,外部监管者会通过各种管制和监管措施对公司经理层的决策行为进行监督,而这种监督行为会同时影响到经理层和公司股东间的利益联系。替代假说认为,对于公司股东来说,由于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是有成本的,如果外部监管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代理问题,则无需强化内部治理机制,外部监管能够替代内部治理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ShleiferandVishny,1997)。这也是在公司治理实证研究中,大多数学者有意剔除管制行业企业样本的原因之一(AdamsandMehran,2003)。部分实证研究支持了“替代假说”。KoleandLehn(1999)的研究发现,在放松管制后,管制行业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趋同于非管制行业;Boothetal.(2002)的研究表明,在受到高度管制的银行业与公用事业,由于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各种公司内部治理机制间的权衡效应被显著削弱;Joskowetal.(1993),HubbardandPalia(1995),Becher等(2005)有关银行管理层补偿激励的研究表明,在银行业的报酬设计中,基于股权的激励成分较小,薪酬业绩敏感性相对较低。AdamsandFerreira(2006)发现在美国银行业,董事会的会议频率明显低于非管制行业;Subrahmanyametal.(1997)的统计结果显示银行业独立董事的比例显著低于其他行业。因此有理由认为,监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银行经3理人的道德风险,替代内部治理以减轻代理成本。2.促进假说与替代假说不同,促进假说认为,监管部门除通过自身的监管来实现监管目标之外,还会施加压力促进被监管企业董事会建立更为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提升监督水平,确保行业的安全和稳健运行。BecherandFrye(2007)认为,监管当局本身并不直接对公司的内部治理做出安排,他们的存在更多地体现在通过外部压力督促商业银行建立更为有效的内部监督;Mahoney(2001)和Roe(2003)认为,政府对于建立良好内部治理机制的意愿,以及对可能进行必要干预的承诺,是促使公司采取有效内部监督的主要因素;Boothetal.(2002)将监管当局的存在视为一种“行动威胁”(threatofaction)。部分学者的实证结果支持了“促进假说”。HoustonandJames(1995)认为,银行业CEO的持股水平和基于股权的报酬水平较非管制性行业企业低的原因在于投资机会以及其他行业特征的差异;AdamsandMehran(2003)研究发现,在美国金融控股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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