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确认单B1--15-1工程名称新朝阳二期C区2#楼东单元室内装饰工程建设单位廊坊双力房地产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华泰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天津海航达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事由原楼层垃圾和部分未抹灰内容:致:廊坊市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天津华泰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应甲方要求,我单位已对新朝阳C区2号楼室内进行装修施工,现根据原施工楼层进行监察,原施工单位的施工垃圾均未彻底打扫干净,且楼层有部分原施工材料,楼面砼有超高需要剔凿,还有部分原墙体未抹灰。以上残留事项如有我方施工、经测量。我方要用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按我方建筑面积需12元/㎡人民币,请有关单位确认。建设单位意见: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年月日施工单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