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社团组织文件汇总版150320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奉贤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系列文件汇编2015年3月20日1目录总文件《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2专项文件1.《关于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162.《关于加强镇管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223.《关于完善村级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274.《关于完善居民区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375.《关于深化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456.《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537.《关于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提升城乡综合管理效能的实施意见》…………………………………………………………………618.《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68《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742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形成具有郊区特点、奉贤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4〕14号)的要求,现就本区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十届市委七次全会、三届区委九次全会部署,把握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更多运用法治化、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方式,紧紧围绕增强基层动力、提升基层能力、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社互动,强化镇、社区、开发区的主体责任,发挥村居基础作用,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着力推进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努力形成具有郊区特点、奉贤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基本原则。坚持贯彻市委部署与体现奉贤实际相结合,既不折不扣、全面落实市里各项任务要求,又结合奉贤实际,体现郊区特点,具有奉贤特色。坚持强化顶层设计与尊重基层首创3相结合,既注重全区基层治理体系的统筹规划,又鼓励基层创新探索,力求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路径的有机统一。坚持着眼整体推进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既着力破解体制机制的瓶颈问题,加强工作的整体推进,又聚焦重点、分类指导,在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薄弱环节上下功夫。二、完善镇治理体制,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三)完善管理机制。切实落实镇、社区、开发区在地区社会治理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各镇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并重上来。协调好南桥新城与面上镇、城市化地区与农村地区的关系,进一步发挥新城和各类镇的作用,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根据人口规模、区位条件、功能定位和发展基础等差异,进一步分类细化镇、社区、开发区在地区社会治理中的具体职责任务,实行差别化管理。完善南桥新城开发体制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事权统一、责任清晰、各尽优势、各司其职的联动发展和利益分享模式。(四)理顺条块关系。全面梳理镇、社区、开发区目前实际承担的工作事项,按照权责一致、依法高效原则,科学界定、分类划定条块职责。对责任主体明确的执法管理问题,如应由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处置的,镇、社区、开发区负责发现、配合和监督;对部门职责交叉、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城市综合管理难点问题,由镇、社区、开发区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统筹协调、考核督办;对公共服务类事务,职能部门应负责4制定具体政策、明确工作要求和业务培训,并提供相应的服务资源,由镇、社区、开发区负责整合安排;对社区自治类事务,由镇、社区、开发区发动村居委会开展自治,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配合支持。(五)改进考核评价。根据各镇、社区、开发区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完善对镇、社区、开发区的差别化管理和考核办法,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把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扩大基层群众的参与权、评价权。对以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主要职责的社区,积极稳妥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做到公开透明、考用结合、导向鲜明。赋予镇、社区、开发区党(工)委对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建议权,切实将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任免、交流、考核等听取镇、社区、开发区意见,作为规定程序予以落实。(六)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坚持重心下沉、能统则统,进一步集中执法事项,厘清执法边界,提升执法效能。做实区城管执法局,实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与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无缝衔接;根据市级授权,强化镇一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力,镇城管执法中队实行“镇属镇管镇用”,以镇政府名义执法,人、财、物由镇管理。完善城管执法联动联勤机制,加大公安对城管执法的保障力度。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七)推动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5局,明确不同城镇类型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资源配置和投入标准。加快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加强综合服务配套,建立多元化参与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完善大型居住社区配套规划,落实配套建设责任制。围绕村居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深入开展智慧社区、智慧村庄试点示范,加强公共服务资源与社会服务资源的对接,提高村居民生活便利性。(八)加大顽症治理力度。重点推进对违法建筑、违法用地、违法建墓、违规种养、非法营运、无序设摊、群租、环境污染等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顽症问题的治理。全面完成镇村社会管理各项整治任务,大力开展无新增违建村居创建工作。围绕人口、土地、房屋建设使用、环境卫生、生态保护、生产安全等重点,强化农村社区综合治理。在居民区,将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社区安全、违法建筑、群租等社区管理难点问题作为治理的重点。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九)强化人口综合调控。科学确定各镇、社区、开发区人口调控目标,以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人口结构优化,加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措施。坚持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础,严格落实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推进全覆盖的人房信息动态巡查系统建设。加大“城中村”、来沪人员“倒挂”地区突出问题的集中排摸、滚动排查和综合治理。在持证享受和积分入学模式基础上,探索深化覆盖全体来沪人员的积分管理体系,及时跟进相关管理制度的配套设计,有效规范外来人员生产经营6方式和居住行为。(十)优化镇管社区管理模式。按照管理扁平化的要求,镇管社区一般采取直接管理模式,加强镇级条线部门的直接管理以及居民区工作力量。综合考虑镇域公共管理有效性、公共服务可及性、居民参与便利性及面积、人口规模适度性等因素,兼顾城市化程度、未来发展等实际情况,按照“弱什么、强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以项目化方式予以推进。加快实施镇管社区改造试点。对符合基本管理单元设置标准的镇管社区,按要求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管理力量。积极推进析出街道工作。三、加强村居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十一)健全村居治理架构。村居治理架构要突出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居委会为主导,村居民为主体。在此基础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域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群众活动团队、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稳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村经分离、村社分账”的村级管理新机制,推广集体经济抱团发展模式。逐步取消村招商引资和生产经营管理职能。稳步推进“空壳”村组撤制。居民区的治理架构还包括业委会、物业公司、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群众活动团队等的共同参与。优化居民区联席会议平台,完善居民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7(十二)深化村居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有效扩大村居民参与村居事务。加强村民议事中心、居民自治家园理事会等自治平台建设,逐步形成以自治章程为核心,以各类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业主公约为重点和各类决策议事规则相配套的自治规则制度体系。加强“贤文化”建设与村居自治的有效衔接,以“好家风”带动“好村风、好民风”。根据村居民需求特点,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自治活动,吸引村居民融入社区。各镇、社区、开发区可在村居工作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以奖代补经费,用于村居自治绩效奖励。(十三)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发挥镇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平台。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村级组织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实行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离任和重大项目审计等制度。充分发挥“三资”监管平台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资产监督、台账管理和民主监督,把“财务收支、资产资源管理、合同管理、在建工程、重大事项讨论”等作为议事、监督和村务公开的重点。建立村级合同审查备案制度,对显失公平的合同适时依法进行清理和调整。(十四)加强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加强规划引导和规模管控,合理安排农村住宅用地,鼓励和引导农民向集镇集中居住。聚焦“三线”沿线农民安居问题,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民宅基地置换工作。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承包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受8让方的流转行为,进一步发挥镇、社区、开发区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作用,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全面梳理现状集体建设用地资源,科学编制集体建设用地利用规划。(十五)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稳步推进以设施便民化、环境舒适化、管理自治化为主要内容的老旧小区“三化”改造,提升小区基础设施和综合管理水平。探索成立业委会联合会,引导业主制定本住宅小区的有关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对维修基金、公共收益使用以及项目维修等进行细化约定。完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住宅小区中跨部门、跨领域问题。加强对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指导和监督,引导和督促业委会、物业公司规范有效履行职责,推动物业服务等纠纷的化解。(十六)规范村居依法协助行政事项。依法依规梳理和清理村居工作事项,明确村居依法协助行政事务清单和居委会印章使用范围清单。建立村居工作事项的准入机制,形成工作事项新增、退出、调整的制度安排和操作流程。实施村居工作台账目录“清单式”管理,推进电子台账建设。建立健全村居委成员和村居民代表对镇、社区、开发区和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评议监督机制。四、推进社会协同,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十七)健全区域化党建平台。在区、镇(社区、开发区)层面建立完善区域化党建组织平台,在村居层面建立以区域化党建联盟为核心的工作架构。加强区、镇(社区、开发区)两级党9建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区域化党建联动协调机制,落实驻区单位党组织、党员报到和报告制度,深化社区党建结对共建和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和重大项目、重要工程、重点领域的党建联建。建立自下而上的社区共治议题形成机制,完善社区公益服务清单制度,建立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的责任约束和考核评价机制,深入推进党员“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建立完善区域化党建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完善“基层服务日”制度,推进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深化“双结对、双联系”工作。(十八)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引导。搭建市区两级联动平台,引进一批市级优秀社会组织,参与本区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培育一批“草根型”社会组织,鼓励其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扶持一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增强政府公共管理效能,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创办一批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专业化程度。培养一批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和骨干人才,增强社会组织影响力。建立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创投)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企业认领社区公益项目,重点扶持发展社区生活服务类、社区公益慈善类、社区文体活动类和社区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十九)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切实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使之逐步成为职能部门、镇、社区、开发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根据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细化类别10和内容,编制承接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指导目录。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财政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引导推动采用项目化方式实施购买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公共

1 / 8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