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方政府而言,公共危机不但影响到一个地方的发展与稳定,也关系到一个地方政府的形象,其执政水平与能力都可以通过对公共危机的处理体现出来。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危机信息的传播,虽然大多数公共危机的影响只是一时一地的,但是,危机信息的传播却可以一夜之间传播到全国乃至全球,如果处理不当,可能破坏地方形象,影响其他地方人对该地的认识与看法,进而影响跨地区的文化、经济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区域危机传播是区域传播与政治传播的结合,地方政府在进行危机信息传播时离不开大众传播媒介,并且主要需借助于大众传播媒介把与危机处理相关的信息传播出去,所以制定相应的大众传播策略成为其制定危机预案、处理危机的时候必须考虑的问题。在当下社会,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行和社会的转型,各级媒体已逐渐由过去作为政府机构的一部分转化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具有相对独立经济利益的一方,媒体在进行信息传播时,在考虑社会效益的同时,经济效益也是必然考虑的因素。不仅如此,媒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因利益所致,出现了假新闻、有偿新闻等现象,当代的媒介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已经变得相当复杂。政府在危机管理中,在制定相应的大众媒介策略的时候,首先需要考虑其执政所面临的全新的媒介环境。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李希光认为,在当下社会中,政府执政的媒体环境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传统主流媒体的弱化与市场化媒体的兴起”、“新闻报道质量普遍低劣化”、“新闻一律与新闻同质化”、“传统新闻价值让位于新闻的生产价值”、“新闻报道的选择性与新闻偏见日趋严重”、“媒体在成为一种政治权力”[1]他认为,在这种媒体环境中,政府的媒体战略应该是“新闻执政”,具体而言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内容:“变新闻宣传为新闻服务和新闻营销”、“设立新闻办公室”、“设立政府发言人,为媒体设立议程”、“政府成为新闻的第一定义者”、“第一时间设置新闻报道框架”、“用表态制造新闻”、“精心策划新闻发布会”、“用行动制造新闻”、“用政策制造新闻”、“发布有生产价值的新闻”、“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设立发言人制度”、“策划政府领导人‘今天的台词’和‘今天的直接引语’”[2]在危机传播中,对地方政府而言,其媒介策略不但要考虑总体的媒体环境,同时也要考虑当地危机传播的特点,考虑各媒体对于危机可能的反映,兼顾当地的社会和文化特点,兼顾地方公众的特定心理,兼顾地方媒介的基本构成与功能等等来制定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媒体策略。一、“A-A”原则下的“3C”和“3T”策略地方政府在危机传播中的媒介策略首先应该是一种在与媒介平等态度之下的沟通策略,也就是公关关系中所强调的“A-A”式平行沟通。“A-A”式平行沟通是公共关系中进行公众协调的重要方法之一。它源于人格结构的PAC沟通原理。PAC是人的三种自我状态的简称。P即Parentstate,是作为家长的状态,代表权威和优越感,同时具有支配性和批评性;A即Adultstate,代表一个成人的理智和稳重,具有分析、理解的特点;C即Childstate,是人作为儿童的状态,冲动而变化无常,表现为无主见,盲从的特点。在危机传播中,任何组织与媒介相沟通的过程中,如果想要赢得媒体的支持和理解,都应该把自己和媒介放在平等的地位上,进行对话与交流,恰如两个理智而稳重的成年人之间的严肃谈话,双方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而非家长式的居高临下或孩子式的盲目跟从。虽然在中国的媒介体制下,任何媒介都要接受党的领导,都要接受相应的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管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随意干涉新闻自由。特别是非管理部门的政府部门与媒体之间更不存在相互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新闻媒介有权独立地进行新闻采访与报道,以及行使公众所赋予媒介的传播权与知情权。所以,地方政府部门在进行危机传播中,切忌以权力相威胁,自以为高人一等,视媒介为无物或可以随意操控的工具,进而对媒介的正常采访和报道进行越权干涉。与危机相关的政府部门只能作为权威的信源出现,而不能以长官意志来规范媒体报道。这样,地方政府在危机传播中与媒体沟通时,也适用“A-A”式平行沟通模式。地方政府无论面对全国性媒体和记者还是面对管辖范围内的媒体,都应该以平等的态度与之沟通,向之通报信息,和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A-A”式平行沟通模式是地方政府危机传播中应对媒体策略的主色调的话,正式面对媒体应从“3C”式传播开始。“危机在爆发之初会给股东们带来巨大的震动,如果他们认为公司管理层对此事件缺乏必要的关注、控制和承诺(危机沟通中的“3C”,即concern,control和commitment)”,这种震动就会逐渐升级成一种愤怒,抵制随之发生。”[3]这里谈的虽然主要是企业在危机之初的应对措施,但实际上在政府传播中,完全可以把企业处理危机中的一些方法借鉴过来。关注(concern),为了避免媒介的报道朝不利的方向发展,当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政府有必要公开面对媒介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表明自己对事件特别是事件中与人的生命密切相关的情况的关心。在当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我们党和国家一直在强调以人为本,而危机发生时,常常涉及到人员的伤亡情况,这时表示对人的关心尤其重要。在海城豆奶事件中,由于地方政府部门对中毒学生的冷漠,本来已使民众相当不满,加之在面对媒体时,也并没有表现出对于生命的应有关心,种种态度导致媒体的愤怒以及在此种情绪下的不停追问,使地方政府陷入极其被动的境地,结果是自毁形象。控制(control),主要是指在公共危机发生时,相关部门采取的控制危机进一步发展的措施,即便危害已经造成,但是,如何使危害减到最小,相关部门要尽一切努力实现这一点,以确保公众利益受到保护。控制体现出的是一种面对危机的积极态度,其对危机的控制行为本身也是向媒体和公众传达一个负责任的信号。同时,把这种控制危机蔓延的举措向媒体进行全面介绍,向公众表明政府一切为民的决心与实际努力,这样,就更能赢得舆论的支持。承诺(commitment),是政府高度自信和责任感的体现。在公共危机发生后,公众常常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府身上,这时的政府是公众的唯一依赖和精神支柱。政府对公众的承诺往往能够给公众注入战胜危机的信心,使之获得积极行动的勇气。所以,借助于新闻媒介向公众承诺是十分必要的。“3C原则”是向媒介和公众表明自己态度的基本方式,在危机之初给公众和传媒注勇气与力量,是化解危机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在与媒体沟通方面,则可采用危机管理专家里杰斯特“三T法则”。首先,以我为主提供情况(TellYourOwnTale)。通常公共危机发生后,所属地方政府是最权威的信源,由于政府职责所在,其所掌握的信息也应该是最可靠最确切最全面的,所以,它有责任成为媒介主要的信息源。同时,地方政府成为主要信源还能防止其它信源的消息传播,使不确的消息减少传播的机会,保证所有针对媒体的信息传播渠道只能保留一个,这个渠道或者是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人,或者是指定的新闻发言人。而且,在强调信息一致的情况下,还要注意的就是所提供的信息要尽可能的丰富、全面,满足人们对于危机信息的多种需要。不但有具体的事实信息,还要有对事实的评价。不但有正面的说明,还有侧面的反映。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满足受众知情的需要。使政府的危机信息成为媒介报道的主体,并且使媒介对于危机信息的渴望得到全面的满足。这样,媒介就不会去寻找其他的信源,这样才能够保证信息倾向的一致性。其次,提供全部情况(TellItAll)。努力确保倾向的一致,并不等于说刻意去掩盖那些于自身不利的信息,仅公布于已有利的信息。在进行危机传播中,不要企图掩盖真相,要尽可能提供最完全的情况。危机一旦发生,消息就会不胫而走,不管政府方面愿不愿意,信息总有自己的传播方式。所以,不管地方政府掌握的是正面还是负面消息,都应该坦诚地向媒体公布,不管是否了解得比媒体多,作为政府相关部门,所能做的就是提供所了解的全部事实,并且必须强调所确认的事实和观点,并承认对于其他一些事实可能还缺乏了解等,以真诚的态度赢得媒介的同情与支持。再次,尽快提供情况(TellItFast)。几乎所有的危机传播研究中,都主张要第一时间传播信息,在危机出现后的24小时内是应对的最佳时机,也被称为危机处理的“黄金24小时”。首先因为危机事件具有较大新闻价值,媒体出于职业的需要会积极介入其中。媒体要求及时跟踪事态的进展,及时发布新闻,不断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需要,如果政府权威部门的消息不能及时发布,那么媒体只能转而寻找其他信源,甚至对政府的沉默做出各种推测,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使舆论出现混乱。再有,从心理学上看,人在接受信息时都有“先入为主”的趋向,也就是更容易接受最先得到的消息。尤其是面对突发的危机时,人们由于迫切关心自身的安危和权益,希望尽快获得有关信息,如果无法从公开的渠道获取权威信息,那么就有可能根据主观臆测对事态做出猜测,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就可能大行其道,这样有可能进一步加深民众的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感,使政府应对危机的措施的落实更加困难。在“海城豆奶”事件中,明显地违背了“三T原则”,海城当地政府在事故发生十几天后才向上级向外传播信息;不与媒体合作,为记者采访设置重重障碍,进行信息封锁,一方面“使得许多媒体知难而退,在采访了一半后愤然而去。”另一方面,“这种封锁使得众多媒体的报道注定是信息不全的,急于寻找信息的媒体无法寻得权威发布,只能从群众那里得到只言片语的消息。在长达20多天的时间里无法提供揭示事实真相的报道,媒体的公信力因此受到了巨大伤害”,失去成为信息主渠道的机会的结果是“在听不到实情的情况下,群众就容易误信耳语。”不实信息获得了流传空间。当地政府也因为自己危机传播的不利陷入了舆论批评之中,从而使海城及鞍山政府一片尴尬。(记者陈芸朱玉陈光明杨成军)[《豆奶事件:政府工作不透明失信于众殃及记者》央视国际(2003年04月15日18:44)]海城当地政府不在第一时间报道,不与媒体合作,媒体无法从主渠道政府那里得到确切信息,只能的结果就是公众对于地方政府失去信任,因此,为避免出现刺激危机局势的信息蔓延和引导公共舆论,地方政府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恰当的媒体政策选择,保证政府的声音通过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发布。二、地方政府危机传播的媒介分类与融合策略在公共危机传播中,作为主要管理部门的地方政府除了在自身传播信息时要注意态度真诚、传播信息及时全面等之外,还要对媒介报道的可能性倾向及媒介的可能影响进行思考,以便把握基本的媒介舆论走向。作为地方政府,在危机事件发生后的信息发布中,应对采访和报道的这一事件的媒体的性质和功能进行分辨。对不同形态的媒介都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做到能够保证自己提供的信息得到全面而正确的传播。一般来说地方政府应该对媒介主要进行这样几个方面的区分:首先区分媒介的影响力。采取有影响力的媒介策略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方面,在中国境内,由于历史的原因,到目前为止媒体依旧大体上按照行政级别分类,从国家级到省、市级不等。在普通公众眼中,级别高的媒介的权威性、公信力更强。比如在“海城豆奶事件”中,影响最大并且把事情追查到底的就是新华社等权威传播机构。从目前的地方危机事件中的传媒影响力来看,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这些国家级媒介机构的力量最大。一些地方媒体在危机事件发生后,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不愿意自己发表意见,所以,习惯于采用新华社的通稿来完成对危机的关注,以满足自身媒体受众对于危机的关注需求。所以,在地方性公共危机中,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紧急状态下,也应该及时向新华社等媒介机构主动通报情况,满足这些新闻媒介机构的新闻需求,这种方法可以最经济的力量来达到传播自身信息的目的。另一方面,对于媒介的实际影响要有意识地加以掌握。按行政级别划分的媒介类别很容易掌握,其影响力也较容易把握,但是,在当下中国媒介格局中,又出现了一些虽然是地方媒介,但是,其影响力已经远远超出其级别的限制在全国甚至世界都有一定影响的媒介。而且这种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