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之战略管理案例分析——以山西襄汾新塔矿业尾矿库溃坝事故为例一.事故简介2008年9月8日7时58分,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下泄尾砂量约19万立方米,淹没面积约35.9公顷。此次溃坝事故共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9619.2万元。二.事故分析事故发生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专家查看废弃尾矿库垮坝事故现场,对废弃尾矿库的范围、物质组成、地形条件和储水情况进行了调查,在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技术分析。认定这是一起在废弃尾矿尾上违法违规生产导致的尾矿库溃坝事故,属选矿厂生产责任事故。造成这起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原因有:第一.由违法违规生产还未禁绝;第二.安全隐患排查不细,特别是没有对闲置多年的尾矿库排查;第三.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第四.在下发整改令后整改工作不实。云合村一位村民告诉新华社记者,这个坝早就不用了。但新塔矿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培亮今年以来却一直在用。记者问这位村民:张培亮用废弃的坝怎么没人管?这位村民毫不隐讳地说,张培亮(原新塔矿业公司董事长)有钱,谁敢管?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王君气愤地指出,这家企业是“只讲生产、不讲安全,只讲效益、不讲安全,只讲赚钱、不讲安全”的典型政府公共部门监管不力公共部门战略管理追求的目标是创造公共价值,实现公共利益发生事故的责任企业——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是一个典型的非法生产企业。早在二OO六年四月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就被吊销。二OO七年八月,该企业的采矿证也到期,但实际情况是该企业直至事故发生时一直都在大肆地滥采滥挖。为何一个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继续生产呢???政府部门干嘛去了?原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公安局局长韩春喜,收受矿主4万元并充当保护伞。在事发前,指示当地派出所“不要管矿上的事”。韩春喜受审战略管理是寻求发展机会以及识别威胁的过程然而在这起安全事故中,我们看到的是“利益的高尚,生命的践踏”事故的伤亡人数在7天之内9次更新,已经从最初的“1死1伤”攀升到9月14日18时的“254死34伤”。那么,在这30.2公顷的面积上,到底有多少人遇难?严重的腐败问题以及行政不作为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山西省委批准,运城市公安局原局长段波、临汾市原副市长周杰、临汾市吉县原县委书记张金凤、临汾市原市长助理张德英、临汾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张福成5人,因在襄汾溃坝事故中涉嫌腐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中组部副部长张纪南在9月14日举行的山西省官员大会上宣布,同意孟学农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并免去孟学农山西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襄汾溃坝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王君则被提名为山西省省长候选人。